第3章 碧血雙蛇(1 / 1)
門口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站了兩個人。
兩個人,一樣高,一樣瘦,就像一對孿生兄弟。
但是卻又絕對不是,因為兩人一個皮膚蒼白,身穿一身白衣,另外一個皮膚黝黑,身穿一身玄衣,兩人走路也都悄無聲息,若非是白天,還以為是黑白無常從地府遊蕩到了這裡。
他們掀開門簾飄了進來,稍稍一怔,徑直走向諸葛雷的身旁,伸手向桌子下面摸去。
“縱橫河間黑道二十餘年的黑白雙蛇,什麼時候也開始撿死人的東西了?”沈飛有些慵懶的聲音,從兩人的身後傳來。
“這些人是你殺的?”兩人陰鷲的眼神如利刃釘在沈飛的身上。
“人是我殺的,東西自然也是我的。”
“哈哈哈……既然認識咱兄弟倆,我勸你還是識相點好。不要覺得你殺了諸葛雷這種貨色,就真的以為自己是個人物了。”
“那我們不妨來賭一賭,如果我輸了,包袱你帶走,如果我贏了,你只要給我五十兩銀子!”
黑白雙蛇愣了一下,不但黑白雙蛇愣了,就連李尋歡也吃驚的盯著沈飛的背影,剛才在門口他就已經聽到,那包袱裡應該就是武林至寶金絲軟甲,無論如何這五十兩的賭注,實在是太小了。
只賺不賠的賭局,三歲的小孩子都不會拒絕,黑白雙蛇當然不是三歲的小孩子。
“你想怎麼賭?”白蛇的眼睛眯成一條線,透出的眼神讓沈飛感覺身上,好像有一股黏糊糊的冰冷感覺在脊背上流竄。
“既然我們都是用劍的,那就賭一賭誰的劍更快好了!”
“哈哈,你是第一百零一個懷疑咱兄弟的劍的人,可惜那一百個已經再也不能告訴你咱兄弟的劍到底有多塊了。”聽到沈飛竟然是要跟自己賭這個,白蛇忍不住回頭看著黑蛇哈哈大笑。
黑蛇也跟著笑了起來,兩人的笑聲很大,停的也很突然。
笑聲乍停,兩柄軟劍已經向沈飛罩了下來,黑色的劍化成一片夜幕,白色的劍經化作漫天飛雪。
漆黑的夜裡,狂風席捲著風雪,能夠在這樣的雪夜下活下來的人,至今還沒有一個!
但是,寒冬夜雪來的快,去的自然也快,雪停下的時候,一朵紅梅在那白蛇的喉間綻開。
雪停了,夜散了。
生鏽的劍,扔掛在腰間,黑色的劍,已經掉到地上。
沈飛又恢復了那副慵懶的樣子,不緊不慢的問道,“你輸了!”
“你當真只要五十兩銀子?”黑蛇的臉已經扭曲,雙目充血盯著沈飛,歇斯底里的問道。
他終於看清了那一劍,彷彿來自天外的一劍,沒有任何多餘的動作,如流星飛逝,穿越了夜幕,刺破了雪花。
黑蛇從未見過,如此返璞歸真,如此迅如閃電的劍!
所以他的手再也握不住手中軟劍,他的膝蓋再也支撐不住他消瘦的軀幹。
他們引以為豪的劍法,在沈飛的面前,只是花拳繡腿,在他的面前,自己已經不配再用劍。
“不錯,我現在很需要五十兩銀子。他已經死了,所以這銀子還得你給我!”
“好……好……,我給!我全都給你!“
黑蛇好像突然瘋了一樣,將自己身上的衣服撕碎,懷中一錠銀子也掉落了出來,他用力的將銀子擲向沈飛,嚎叫道:“給你,都給你……“
他雖然扔的是銀子,用的卻是暗器手法。兩人相距不過半步,沈飛本來已經躲無可躲。
可是世界上從來就沒有絕對的事,也沒有絕對躲不開的暗器!
沈飛在黑蛇出手的一瞬間,身子迅速扭曲,這個動作本來絕無可能有人做出來,但是他做了出來,那錠銀子貼著他的麵皮滑過,被他左手反抄在手中。
在此同時,沈飛的右手也動了,那柄生鏽的長劍已經刺入了黑蛇的咽喉。
入肉三寸!
“這是五十兩,你的人頭還要五十兩!”沈飛左手託著銀錠送到黑蛇面前。
黑蛇雙目凸出,嘴中發出嘶嘶之聲,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以他縱橫河間黑道二十年的經驗,絕無可能有人能夠做出那樣的動作,更不可能從那個角度伸出劍來。
能夠死在這柄劍下,冤,也不冤!
“叮!掃兇除惡任務完成(5/5)“
一道鮮血濺出,長劍已經回到沈飛腰間。
沈飛搖了搖頭,嘆息道:“算了,就當買一送一好了!”
“叮!任務獎勵:精品鐵劍*1,百毒不侵丹*1”
沈飛盯著任務說明,心中默默對霍大人全家拜了一拜,心道:“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自己也算是為霍家上下報仇了。”
他又檢視了一下屬性介面,看來每殺一個壞人,便會增長十點經驗值,每消滅一幫江湖敗類,便會增長十點俠義值。
本副本姓名:阿飛
年齡:16
性別:男
境界:一流劍客
功法:無
裝備:精品鐵劍
揹包:百毒不侵丹。
經驗值:50
俠義值:20
剛才一直藏在櫃檯後面的掌櫃,小心的伸出頭,就看到一錠銀子砸在自己面前。
“掌櫃的,這是不是五十兩?”
沈飛雙肘撐在櫃檯上,一雙狼一樣的眼睛,笑眯眯的盯著掌櫃。
那掌櫃看了一眼滿地的屍體,又看了看面前的沈飛,感覺嘴裡的舌頭,好像有點不受自己控制。
掌櫃的牙齒咯咯打顫,他已經說不出話,只能拼命的點頭。
“那邊的酒壺已經空了,把你們店裡最陳的酒,最好的菜都送過去,五十兩夠不夠?”
沈飛的拇指越過肩頭向後,指了指角落裡的桌子,低聲問道。
“夠!足夠……還有剩餘……”
“那就好,要快,我已經很久沒有吃東西了,更想喝一杯熱乎乎的好酒!”
那老闆舒了一口氣,連忙彎腰道謝,彎腰向後廚奔去。
沈飛盯著李尋歡的眼睛,慢慢說道,“我請你喝酒!”
“你請的酒,我喝!只是你為什麼不先去看看那件包袱?”
無論什麼珍寶,都不過是身外之物,這點李尋歡早已明白,他相信沈飛也是明白的,否則以他的身手,絕不至於在這麼冷的天,只穿這樣一件滿是破洞的單衣。
但是,這金絲軟甲卻不是普通的珍寶,就連李尋歡都想去開啟包袱看上一眼,卻沒想到沈飛竟然視如糞土,連看都懶得看。
“少爺,這包袱裡,不過是一件裘皮大衣而已!”
那扎髯大漢畢竟是俗人,早已忍不住走過去開啟了包袱,提著一件裘皮大衣返回到桌子跟前,疑惑的看著沈飛。
李尋歡眉頭梢皺,不過很快舒展開來,他現在才想明白其中的關鍵,問道:“莫非你早就知道那個包袱,已經被人調包?”
沈飛滿足地笑了笑,端起剛剛送上來的熱酒,“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
李尋歡赧赧一笑,跟著舉起酒杯,“好!烹羊宰牛且為樂,會須一飲三百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