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2章 證據(1 / 1)
不然我會覺得你們是沒事來我這裡找存在感。
聽你們的意思,楊文媛是個歌手?我還在直播間唱她的歌了,所以她起訴我了?
雖然我不是唱歌主播,但我在直播間唱過很多歌,我自己都不記得我什麼時候唱過什麼歌了。
你們說我侵權,請直接上我唱你們偶像歌的影片,然後貼出你們偶像的頭像和歌曲名稱,不要在我直播間刷屏,不然小心我讓超管把你們都踢出去。
證據直接在秋瑟直播發小影片吧,發了後在我評論區發連結,我點進去看。”
‘哈,搞笑呢,你侵權了,現在還不承認?’
‘世間居然有如此厚顏無恥之人,你在直播間唱過很多歌,也就是說你侵過很多次權,不以為恥,反以為榮,丟不丟人吶。’
‘主播說的很清楚了,說我們主播侵權的,貼出證據來,別瞎逼逼。’
‘證據早就有了,連結發評論區了,去看吧,早看早死心。’
‘證據今天上午楊文媛工作室就發了,有人搬運到秋瑟直播了,連結給你:XXXXX。’
‘你們是粉絲?還是水軍?怎麼突然間都冒出來了?’
……
江秋晚在電腦上點開連結,上面首先是一行說明,‘此為證據,非惡意搬運’,然後是江秋晚的直播片段。
先傳來的是莫陽的聲音,“生生世世,我擱淺在海岸等你救援,只為了一個相遇的偶然。”,然後是江秋晚的聲音,“偶然的相戀和偶然的浪漫”。
再之後是楊文媛的原唱MV,最後是楊文媛工作室的配音。
“江秋晚女士在沒有和工作室及楊文媛本人溝通,且徵得我們同意的情況下故意直播唱歌,因此構成了侵權行為,楊文媛已經委託律師所於二月二十八號起訴江秋晚女士。
之前江秋晚女士說自己的學校是‘龍洲國際學校京都校區’,如果資訊無誤,法院傳票會準時送到您的學校。
如果地址有誤,請您攜帶本人身份證去法院大廳查詢。”
江秋晚皺眉,如果自己沒有版權,對方硬要牽扯的話,自己這也算侵權,畢竟自己真的唱了。
但她不覺得自己沒版權,她聽歌只在洲際音樂APP上聽,既然自己會唱這首歌,這首歌應該就是在洲際音樂裡面的,洲際音樂裡面的音樂她都有版權。
但為了以防萬一,江秋晚謹慎的開啟洲際音樂,用裡面的聽歌識曲功能識別楊文媛的原唱MV的歌聲。
兩秒後結果出來了,楊文媛《救援》,嘖嘖嘖,不好意思啦,咱有版權呢~
確定有版權後,江秋晚就淡定了,自己就唱了一句,楊文媛就告自己侵權。
如果江秋晚沒版權,楊文媛在法律上的確能告贏,但情感上很難服眾。
畢竟江秋晚不是唱歌主播,唱楊文媛的歌也只是和唱了一句,是隨口而為,不是以賺錢為目的。
所以在很大一部分人看來,楊文媛起訴江秋晚是在無理取鬧,除了她的腦殘粉,可能很多人都不認同她的所作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