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鳳凰男,別來沾邊33(1 / 1)
沈清卿看了一會兒這本書,就把它放回書架。
大體翻閱了一下,對這本書有了一個大致的瞭解。
這本書會是她喜歡的那種風格。
只是現在她現在還有別的事情要處理,就先把書擱這一邊了。
看這本書,一口氣讀完最好。
如果是斷斷續續的看這本書,帶給她的衝擊和感受或許就不那麼強烈。
沈清卿看書要不就不看,不感興趣的書一字不讀,感興趣的書要看就想一口氣全部讀完。
如果碰到喜歡的書,沒有時間一口氣讀完,她會選擇先把這本書擱置一旁,之後挑一個能一口氣讀完這本書的時間,再慢慢看。
放下這本書之後,沈清卿走出房門。
差不多快到吃飯的時間了。
一走出房門,就聞到誘人的飯菜香味。
一下子就把肚子裡的饞蟲給勾出來了。
確實該吃飯了。
阮母注意著女兒房門的動靜,看見女兒走出房門,立刻招呼道:“清卿,差不多到吃飯時間了,來吃飯了。”
“好的,媽媽,我先去洗手。”沈清卿回答道。
飯桌上氣氛溫馨。
吃飯之後,阮母也沒有再追問。
這讓沈清卿又回到了自己舒服的狀態。
她很清楚,自己不需要過分熱情的追問。
時光匆匆,一週的時間一晃而過。
很快又結束了一週的課程。
週五,沈清卿上完這周的最後一節課,正準備回家。
只有一節課,時間是8:00~10:00,收拾好東西,離開教室,走到停車場,開啟車門。
沈清卿正準備開車回家。
“宿主,檢測到今日秦霄正在和另一位千金小姐在錦麗大酒店約會。”沈清卿的腦海裡聽見777系統的提示音。
他讓777系統隨時注意秦霄的一舉一動,特別是如果他和陳小姐之外的千金小姐約會時,立刻通知她。
這才剛剛一週的時間。
秦霄居然就行動了,這速度效率,真是不讓她失望。
看來她想盡早結束的願望,馬上就要成真了。
有一種剛想打瞌睡就有人送枕頭的感覺。
“好的,知道了。”沈清卿在腦海裡和777系統交流道。
沈清卿拿起手機,翻開通訊錄,找到陳素煙的電話。
沒有猶豫,直接打給了陳素煙。
沒過多久,電話就接通。
“喂,你好,我是阮清卿。”
很快就傳來了對方的回答。
“你好,我是陳素煙。”陳素煙接到這個突如其來的電話,不知道對方有什麼事情。
今天的她正巧空閒。
本來說好和男朋友一起出去吃飯,可是男朋友的親人突然住院了,他需要去醫院看望一下。
本來還問他,需不需要她和他一起去?
陳素煙的男朋友說這個星期是一個遠房親戚,沒必要兩個人一起去。
只是如果他不去看望的話,對方知道他在海城,有點不好,總而言之,話裡的意思是他一個人去就夠了。
他說看完之後,已經過了中午那個飯點了。
就乾脆兩個人約一個晚餐。
陳素煙心想,最近她的男朋友空閒的時間有點少啊,都快比她這個忙人還要更忙了。
好像總是有各種各樣的事情需要他去處理。
同在海城大學讀書,他遇到的事情都比她還要多。
她可是每週都還要關注一下自家酒店的經營情況。
雖然目前他還沒有完全接手酒店,不過她早就開始慢慢接觸了。
大概大學畢業之後,她就會進入酒店業務領導的核心層之後,一點一點慢慢接手,直到她完全接手。
“今天我有時間,想請你在錦麗大酒店吃個飯,不知道陳小姐能不能賞光?”沈清卿直接開門見山,發出邀約。
“這麼突然,雖然我正巧有空,但是請我吃飯怎麼不在我家的酒店?還能讓我家酒店把錢掙了。”陳素煙聽完對方的話,開玩笑道。
語氣輕快,帶著幾分調侃。
很顯然是願意接受她的邀約。
“自己家的酒店吃來吃去,有什麼意思?總要去嘗試一下新的口味,而且去別的酒店吃飯,正好了解一下競爭對手的服務,看看自己家的酒店和競爭對手相比有沒有什麼可以改進的地方啊。”沈清卿也是幾分調侃,回應道。
“那你這個邀約,我不能不答應啊。”陳素煙聽見對方開玩笑的語氣,有點懷疑今天太陽是不是從西邊出來了?
怎麼感覺每次接觸,對方總能給她展現不一樣的一面。
這個朋友,可真是有趣。
現在好像不難理解,她會選擇和蘇晏談戀愛了。
雖然陳素煙自己沒有接觸過蘇煙,但是她覺得蘇晏這個人,肯定也是和通話中的人一樣,一人千面。
兩個人個在一起,肯定會碰撞出絢麗的火花。
“那就錦麗大酒店見了。”
“我現在從學校出發,大約半小時之後到。”沈清卿補充道。
說完也不等對方的反應,就直接說了句再見,結束通話了電話。
她知道對方也會在半小時之內趕到錦麗大酒店。
對方顯然現在是有空閒時間。
與其在電話裡繼續和她你交談,不如直接讓對方也準備出發,兩人相見。
一些事情,不要給對方選擇的機會。
也不要讓對方多問。
陳素煙聽到嘟嘟嘟——,知道對方已經結束通話了電話。
顯然對方找她是有事情。
都不給她再次追問的機會,就直接結束通話了電話。
這是不給她自己選擇的機會。
在這件事情上,她顯得有點“霸道專制”,不過快人快語,行事作風不讓人討厭。
對方把握的度很好,如果是其他人,陳素煙不要要說還會去赴約,就直接把人家拉黑了。
沈清卿開車到達錦離大酒店,才發現這酒店,竟然離陳素煙家的楓華大酒店。
大約就10分鐘的車程。
真是不知道在該誇他一句大膽,還是該說他自信過了頭,篤定自己做的事情不會被發現。
海城的酒店千千萬萬,偏偏選了離楓華大酒店最近的一家。
是不是該說他沒有選擇直接在楓華大酒店已經很不錯了?
換了一家酒店,就是最大的尊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