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3章 審判、皇權法案(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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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案並不在大理寺,而是在大公審處,那是一座巨大的體育場型別的建築,以石頭鑄就,能夠容納上萬人。

在各個門上高懸著大日青天四個大字,此刻已經擺上了桌案。

大理寺卿高居上座,桌几右上角擺著一把天平,象徵著公平,又有驚堂木,大理寺卿神情既嚴肅,又緊張。

場中人群洶湧,不知有多少人來此觀之,數遍史冊第一次對皇帝的審判,怎麼能不看呢?

不多時,朱厚照被帶了上來,他依舊不服掙扎著,但卻被人牢牢壓住。

“犯人姓名,朱厚照。”

“祖籍安徽省鳳陽縣,現籍順天府京城,家住紫禁城,弘治十八年繼位為皇帝。”

“驗明正身,無誤!”

大理寺卿親自向所有人宣讀著朱厚照的基本資料,這一幕讓所有人都有一種扭曲異樣的感覺。

朱厚照更是掙扎起來,張口就要怒罵,想說盡汙言穢語,卻陡然想起周圍盡是百姓,一時結舌,一股巨大的失落瞬間籠罩了他。

他終於清醒了過來。

寒意襲上,他環顧著四周,望著那一張張望過來的眼神,其中帶著他看不懂的意味,這一瞬間,濃濃的無力感席捲了他全身,倘若知道有這一日,他會不會後悔曾經的選擇?

大理寺卿有些奇怪為什麼皇帝突然不掙扎了,但手下不停,一件事走到公審的地步,那就必然有一個註定的結局。

這是政治事件!

“犯人朱厚照,現在本官將依據大明律對你開始審判,本官將會問你一些問題,你可以選擇辯解,亦可以沉默,沉默將被認為是預設。

你可知曉了?

現在本官根據刑部呈遞上來的證據,指控你犯叛國罪,武裝煽動叛亂罪,你可認罪嗎?”

朱厚照嗤笑道:“朕乃天下之主,大明乃是朕的國度,自古以來哪裡有皇帝叛國的道理?”朱厚照傲然道。

“大願第二,天下乃是天下人之天下,非皇帝一人之天下,大明乃是所有大明百姓的大明,不是你一人的大明。

先有大明,後有皇帝,天下以及大明並非皇帝的私產,在大明朝,有一整個政權在維繫大明的運轉,皇帝是其中的一環,負責祭祀事務,究其根本,皇帝亦是官員,是爵位最高的官員。

在這等境遇下,你未經內閣允許而擅自糾集亂黨,意圖推翻大明朝惟一合法政權,這不是叛國,又是什麼呢?”

朱厚照厲色道:“大願第一,君臣所共保者,大明也,為皇帝位者,朱氏也,朕乃是皇帝,朱氏大宗,權力被臣下所侵奪,想要拿回來,又有什麼不妥嗎?”

“自然不妥,君臣所共保者,大明也,不是君一人所保、不是臣一人所保,這說明君臣乃是一體,只是權責不同而已,這更加充分說明,皇帝和大臣本來就應當是一樣的,只是分工不同。

為皇帝者,朱氏也,卻並沒有說皇帝生來就應當擁有權力,大明的權力來源是經由兩會確認,賦予內閣,而皇帝並無權去侵奪內閣的權力,正如內閣亦不去侵奪皇帝祭祀的權力。”

朱厚照渾身冰冷,他突然有些明白過來,今日為什麼要公審,又為什麼要這麼大費周章的搞這麼一出,還讓自己辯解。

周圍那些人之中不知道有多少報社在其中,他們要埋葬的不是自己這個皇帝,而是如今這種皇帝和內閣權責不明,以及皇帝的崇高地位。

朱厚照非常的聰明,他很快就意識到,他今日能夠做成這件事,掀起這麼大的亂子,實際上是因為皇帝還有最後的權力。

如今天下局勢的形成,是因為李文正公一手推進,但這種推進有一個問題,那就是這種推進得益於幾代皇帝的一次次讓步,換句話說,大明走到現在這個局面,幾位皇帝都是明白的。

但李文正公和先帝們之間有一份默契,那就是讓皇帝成為模糊地帶,這數十年之間,皇帝的地位一直都很模糊,內閣統領一切,但皇帝依舊享有極其崇高的地位和特權,理論上有機會拿回權力。

李文正公明知這種情況,但卻什麼也沒做,放任至此,因為他做不了這件事情,他能做的就是一點點加大內閣派系的力量,培養出足夠的繼承人,然後放任天下走到如今的地步。

因為李文正公身上的枷鎖太多,要把皇帝最後的體面踏碎,他是不願意去做的,未來和過去在他身上交織,讓他不得不兩方搖擺,繼而將一切都留給後人的智慧。

朱厚照的臉色突然變得特別難看,他意識到自己的錯漏之處了,他突然發現他父親的那一條緩慢奪權、等待內閣自爆的道路才是正確的。

倘若他願意去等,甚至可能都不需要他去發檄文,對天下不滿的讀書人以及中底層軍官,自己就會衝進皇宮之中,把他請出去主持天下。

如果他願意去等,那內閣以及整個天下文官體系,必然會走向更加腐敗的地步,那時內閣的力量會大大遭遇破壞。

只是,他已然完全剋制不住,性格決定命運,他的性格導致瞭如今的結局,這就是命運使然,朱厚照有些絕望的閉上了眼睛。

整個皇室都毀在了他的手上,他不知道未來的皇帝是誰,但下一任以及往後的每一任皇帝,都要被他這一次衝動的起兵坑死了。

他完全明白了,內閣一定會藉著這一次的機會,去再次限制皇帝,畢竟皇帝都能叛國了,都能用大明律來審判了,那用法律去限制皇帝,豈不是相當合理?

大理寺卿的聲音還在他耳邊迴盪,朱厚照已然沒有精力再去聽,整座場館中迴盪的那些聲音,都入他耳中,如同海浪拍擊海岸。

“現在宣判犯人朱厚照刑罰,其所犯叛國罪、武裝煽動組織叛亂罪等成立,依照大明律,判處其監斬候,念及其為皇帝,轉為監禁終生。”

大理寺卿念出這個判決時,整個人都在顫抖,這是一份劃時代的判決,周圍幾乎所有人都在呼嘯,誰都沒想到,大理寺竟然真的會判處一位皇帝刑罰。

這份判決的結果自然並非大理寺卿做出,而是內閣的決議。

按照從前的大明律,謀反等大逆之罪,都是要夷三族、滿門抄斬的,但叛國罪和謀反,聽起來像,但實際上卻並非一個罪名,武裝煽動叛亂罪。

謀反和叛國罪的區別很大,謀反是專屬於君主專制時代的罪名,而叛國罪更加大而化之,比如間諜也是叛國罪,任何對國家不利的就是叛國罪。

君主對應著反賊,而在非君主專制時代,國家的主體是國家,而非內閣、亦不是整個官僚體系。

換句話說,在君主專制時代,造反就是反對君主。

但反對內閣,怎麼也不能說是謀反,事實上,這一次判處朱厚照叛國罪、武裝煽動叛亂罪的理由,也並不是因為他反對內閣、攻訐內閣。

而是因為他組織、勾結陰謀分子,私自建立軍隊,挑戰整個政權,這違反了大明朝的律令。

叛國罪則更加簡單,他向大明朝以外的人許諾了利益,這傷害了大明朝本身的利益,這才是叛國罪成立的理由。

還有非法集會、製造大規模殺人等罪名,總之,一切罪名的安排,都有理有據。

從明面上來看,並非是因為政治鬥爭,一切的框架都在大明律之內。

這正是內閣要的結果,亦或者,這正是李開恆要的結果。

……

“這是一場因為皇帝個人的野心,以及一套並不完善的制度,而給大明百姓帶來深重災難的一次叛亂,內閣作為大明最高統治機構,必須立刻對造成此事的制度進行彌補。”

內閣常務會議之上,眾宰相在討論著此事,以及之後的善後,最重要的還是利用這件事去推進真正的改革。

眾宰相都知道次輔王守仁身負李開恆的述求,楊廷和也想知道李開恆到底是什麼想法,於是當先問王守仁。

王守仁並不推辭,他相信此事說出來後,眾宰相都不會反對。

“這一次用大明律審判了皇帝,我認為應當是時候明確,皇在法下,徹底廢除皇帝在任何事項上的崇高的、特殊的地位,大明朝唯一最高的準則只有律法。

正所謂,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

幾位宰相同聲點頭,“正當如此。”

“此番審判皇帝的理論根據是大願,老師認為,應當將大願升格,去建立一個真正的憲章了,一個由所有大明百姓認可的,真正規定大明朝應當遵守的鐵律的憲章。

在這份憲章中,我們要明確的限制皇帝的一切權力,繼而明確,內閣的權力是由憲章所賦予的,而非由皇帝所賦予,從此之後,大明朝唯一合法的執政機構,就是內閣以及內閣之下的一系列衙門機構。”

“透過憲章限制皇帝的權力?”楊廷和這一刻終於明白了李開恆想要做什麼。

“如果沒有皇帝賜下權力的話,我們的權力來源從哪裡來呢?”

楊廷和提出了疑問,“總不能內閣自己給自己授權吧?”

現在是利用兩會來進行授權,但除了元老會之外,實際上選相會現在已經基本上被架空,巡撫們哪裡敢違逆元老會以及內閣的意見。

畢竟選完之後,他們依舊是下屬,一旦秋後清算,那可就全完蛋。

“建立一個更加廣泛的代表會。”

王守仁回想著先前的商議,有些振奮,“在大明朝如今的各省、各府之中,選拔人選,組建一個人數更加廣泛的代表會。

這個代表會將會代表整個大明朝的百姓,再由代表會來選出一整個內閣,這樣我們就有了堪比從前皇帝的授權。

天下萬民所授權,難道還比不上皇帝一人嗎?

天下萬民才更能代表大明朝啊!”

理論上沒錯!

但諸宰相都是聰明人,立刻就意識到,這玩意一旦真的推行,那至公黨不就立刻從一個單純的結社組織,變成足以左右天下的組織了?

用腳後跟去想都知道,能夠從各府、各省的選舉中脫穎而出的必然是至公黨成員,至公黨成員在選舉時,也必然會選擇至公黨成員。

這項代表會制度,完全和至公黨這種黨派契合,真是可怕啊,難道從李文正公時代,就已經想到了今日嗎?

當真是讓人心驚不已。

但想罷之後,眾人立刻同意,他們是這一套體系下的受益者,自然沒有反對的道理。

“有了代表會,就叫它民議院吧,有了民議院,我們就有了隨意可以代表所有百姓的機構,大願這些東西,我們就可以用民議院的名義去推出,包括限制皇帝的權力,萬民所請,就是道理。”

一眾宰相立刻明白,李開恆這是一整套都準備好了,楊廷和不得不承認,他想的的確是不如李氏,這李氏極其有可能是從二十年前甚至更久遠,就在準備此事了,他感慨著,“次輔說一下吧。”

“我和老師以及許多元老商議了一番,暫定了以下,諸位可以為其補充。”

“民議院建立之後,其為大明朝唯一最高權力機構,大明朝一切權力等,皆在民議院之下實行。

凡未經民議院同意,皇帝試圖大明律實施,為僭越權力,為非法權力,形同犯罪。

皇帝利用從前影響力以及百姓對皇權威嚴,而擅自廢除法律或改變法律實施,為非法權力。

皇帝設立任何欽差、衙門以及發下聖旨等,以及一切其他命令、私自審判,皆為非法而有害。

凡未經民議院准許,皇帝不得徵收任何稅收,為非法。

未經民議院同意,皇帝徵募或維持常備軍,為非法。

大明百姓有隨意批評皇帝的權力,有指責皇帝的權力,有演說自由、辯論或議事之自由,不應任何地方,受到彈劾或訊問。

皇帝地位不再至高無上,其應當如同所有百姓一樣,擁有個人的戶籍等,附從於皇帝的宗室,依舊由宗人府掌管,但應當有民籍,廢除其法律上的特權。

此為《皇權法案》,旨在限制皇帝特權,以及危害國家,諸位可以依次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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