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0章 法案(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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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年,非洲爆發了大規模疫病,這是上天降下的罪罰,其瘟疫不斷多點爆發,在雨季時貫穿大陸,導致其人口在短時間內大幅下降,實乃有文書記載以來,最烈之疫病,其人口從約一億左右,銳減至不足三千萬。

大明朝在大荒漠以北封關鎖道,不許任何人出入,一直至萬曆二十四年為止,非洲大陸上的人口在兩千五百萬左右徘徊。

萬曆二十四年後,大明軍隊重新踏入了非洲,經過討論,最終其土著化為大批閹割後的崑崙奴,送往美洲的銀礦以及金礦,先祖垂佑,我漢人永不遭這等災禍。”

“萬曆五年,張居正繼任高拱履首輔位,他行事頗為激烈,立下革新的志向,對大明朝內部多項事務發起了改革,其中最為人所注目的,便是土地政策,他推行了對有罪之人沒收土地的政策,且只進不出,規定了任何形勢的土地買賣,以及禁止官田轉化為私田,哪怕官田缺少耕作荒蕪。

政策推行以來,伴隨著反腐的持續推行,大量土地被掌握在朝廷手中,這使得鐵路等建設速度大大加快,但同時這項政策引起了在外行省的異常反應,大量在外駐守的將軍被調回國內述職。

張居正堅決取締了軍隊的經商權,包括其利用關鍵地位,對殖民地的實際統治權而接受商隊賄賂等,包括其對財權的任何取得渠道,使軍隊成為單純的戰鬥部份。

又對一大批立下軍功的將軍,強行要求其解甲歸田,史稱‘第二次杯酒釋兵權’,這一次的舉動再次重申了大明朝始終堅持文官政府治國的大方向,以及保證軍隊始終握在內閣手中,堅決抵制私軍產生的治軍理念。”

“在張居正治理時期,軍隊逐漸走出了軍閥習氣,朝廷掌握的土地已經超過了百分之五十,廣袤的土地使朝廷有充足的裕度去調節國內的任何矛盾。”

“在張居正治理晚期,關於皇族等舊貴族是否可以突破祖訓,從事其他職業的討論漸漸興起,在過去,對於皇族的限制是為了維護皇帝的地位,防止靖難之役的再次出現,這項規定經過討論最終被內閣以正式法律廢除,皇族正式從藩王封地走出,這標誌著,曾經的皇帝中心制度,已然從各種層面取消。

伴隨著數十萬皇族開始進入大明朝的方方面面,新的問題隨之出現,到萬曆四十年以後,皇族進入社會層面已經二十年左右,這是一代人的成長,產生了最為嚴重的問題,即,關於皇族加入、建立黨派的討論沸反盈天。

作為身份特殊的一群人,其是否擁有參與政治的權力,不止一群人擔憂其參與政治會導致皇權的再次復興。

最終討論的結果呈遞至內閣。

首輔李啟明最終向全國各部、各省、各藩發表了《皇族不得干政》的講話,從法律層面規定皇族不得干政,不僅僅侷限於皇帝,同樣包括所有皇族本身。

這種不得干政主要包括以下幾個層面——

不得科舉、不得擔任七品及以上官員、不得擔任官商集團中層以上管理人員、不得參軍、不得成為各級民政院院士,同時沒有選舉權以及被選舉權,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政治陰謀、政治操縱。

這一結果在大明全國引發了巨大反響,史稱《皇族法案》。”

……

“大明的皇室自萬曆皇帝后,陷入了詭異之中,泰昌皇帝登基一月而崩殂,天啟皇帝同樣短命且無子,最為詭異的就是崇禎皇帝,在崇禎皇帝去世前後,其尚處於少年、青年的子女相繼離世,內閣甚至為之驚懼,太醫院跟蹤記錄,卻不知原因,至今為人茶餘飯後閒談。”

“自崇禎皇帝以及其近親屬去世後,大明皇帝陷入了無人可坐的詭異境地,其皇位統序甚至要上述到萬曆皇帝諸皇子處,如嘉靖朝故事,內閣由此頒佈了《皇位繼承法案》,重新排布了當前皇族統序,以及規定了繼承皇帝所必須的條件,諸如身體不得有明顯缺陷,不得有十惡不赦等犯律。”

“自正德皇帝到崇禎皇帝結束,經過《皇權法案》、《大明大願憲章》、《皇族法案》、《皇位繼承法案》這四大法案的確認,大明正式進入了君主立憲時代,皇帝不統不治,只作為國家象徵存在,維繫一些禮儀性的事務,皇帝本人保留一系列法律上的特權,其餘皇族本質上同臣民相同,大明走進了新篇章。”

……

“經過數十年的一步步運作,家族終於成功在皇帝與國家之間,達成了一定的平衡,皇帝不會再影響國家的治理,皇族本身也不會再遭受可能出現的滅絕之事。

大明曆270年,李氏李光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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