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 宋狗重逢(1 / 1)
我的話讓阿豹陷入了短暫的沉默,經過兩分鐘的考慮之後,這小子抬起頭,用很篤定的語氣對我說,“哥,我跟你一起走!”
“為什麼?”我沒有急著回答阿豹,而是望著他,十分不解地問道,“你的仇已經報了,雖說參與進這件事裡的還有孫家,不過孫家是個龐然大物,短時間內,我們只能暫避鋒芒,等到積累起足夠的力量之後,再談其他,黑雲苗寨是個不錯的歸處,對你的成長……”
“我已經決定了,”阿豹固執地搖搖頭,說道,“哥,我還年輕,不想一輩子都待在山野之中固步自封,而且你也說過了,這些年,苗疆逐漸式微,已經有被歷史埋沒的的跡象,與其如此,倒不如出去,跟在你身邊闖上一闖,說不定,還有可能將巫蠱文化振興起來。”
我聽得出,阿豹這些話是出於真心的,白苗寨雖然已經滅亡了,但傳承還在,身為白苗寨唯一倖存者的他,肩上揹負著的責任,可並不僅僅只有報仇而已。
他想將白苗寨的傳承繼續,扛起這面大旗,雖然前路艱辛,但我從這個少年的眼神中,卻看到了足夠的簡易,或許他真的能在這條道路上,走得很遠也說不定?
我一向都鼓勵阿豹自己拿主意,他只記得人生,不需要別人替他作安排,就算是我也不行。
“可是,青雉那裡,你該怎麼辦呢?”既然他堅持自己的觀點,我也不好再說什麼,只是笑著拍了拍他的肩膀,打趣道,“你小子,該不會拔鳥無情,做些沒有良心的事情吧?這女孩不錯,好好對人家!”
“哥,你胡說什麼呢!”阿豹看我一眼,把頭埋得很低,悶悶地說道,“我們是純潔的男女關係,沒你想的那麼齷齪。”
“喲呵,抬槓是不?都特麼聊到男女關係這個話題上了,還有純潔的?”我朝他腦門上打了一下,想著這麼好的一棵白菜,這麼讓頭豬給拱了!
結束了談話之後,我便獨自一個人回到自己的房間,抓緊時間養精蓄銳了,青蟲惑的精血蓉兒我的血液,這讓我的恢復力比以前強悍了不少,雖然遠遠比不過那小東西在的時候,但與之前的體質比較起來,已經大為不同。
這一個多星期的休整,除了讓我的傷勢恢復的七七八八之外,回想自己最近這段時間的遭遇,對於術法一道的理解,也加深了不少。
看來師父那句話是對的,人要想進步,就得多出去走走,江湖很精彩,雖然佈滿了各種各樣的危險,但紅塵歷練,總會讓人得到進步,更加接近自己心中的那個“道”。
我命中註定該有一場很大的劫難,那張人皮雖然遲遲不來找我,但我知道,那是因為他當年被王瞎子捨命重創了根基,總有一天,它會不請自來的。
還有我的身世,我也想趁機調查一下,雖說對我生養我的父母,我一直都沒什麼概念,但於情於理,去他們墳頭上拜祭一下,也是應該的。
一夜無話,轉眼就到天明,不知道阿豹究竟是怎麼跟青雉談的,對方居然答應讓他跟著我外出闖蕩,只是臨走的時候,眼圈紅紅的,想是對這個小情郎多有不捨。
好男兒輕生死、重別離,我也就由著他們膩歪,直到太陽都快升起來的時候,阿豹才垂下腦袋,對我說了聲“走”,一步三回頭,與青雉和她身後的那幫苗人們告了別。
路上,我笑著問阿豹,“你看人家對你多不捨得?還有你那個未來的丈母孃,也是越看你越覺得歡喜,我就納悶了,你怎麼這麼狠心?”
阿豹苦笑著搖頭,沒有搭理我的問題,其實我看得出來,這小子內心同樣很不捨得,苗人很重感情,一旦認定彼此,一生都會至死不渝,這一點,但是比外面那個浮華世界要強上不少。
後來阿豹偷偷告訴我,他和青雉約好,十年為限,十年之後,如果他還活著的話,肯定會回到黑雲苗寨這裡來,與她完婚的。
我翻著白眼,跟他打趣道,“你小子這不扯嗎,十年,怕是等你回來的時候,只能給孩子當乾爹了!”
“胡說,青雉不是那種人!”阿豹急眼了,笨拙而認真地反駁我道。
我倆沿著苗疆腹地的叢林行走了整整兩天,一路風餐露宿,總算趕在日落之前,重新回到了那個魚苗疆交接的小城鎮,隨後我掏錢買了兩個手機,與阿豹人手一個,先給胖子打了個電話,讓他跟我師父以及二爺爺報個平安,又按照宋狗留下來的地址,乘車趕到了羅南市區。
羅南地處西南,與苗疆之間的距離並不算遠,我們乘坐著汽車,一路顛簸,在盤旋的山道上賓士了四五個小時,總算離開這片十萬深山,迴歸到了城市的懷抱。
阿豹還是頭一回走出這麼遠,看啥都覺得稀奇,我告訴他,要想在這個地方生活下去,最重要的是掌握經濟,這裡和苗疆不同,沒有渴飲山泉、餓了就去打獵的習慣,喝的是加漂白粉的自來水,餓了就花錢叫外賣,至於打獵的事情就別想了,野獸都關在籠子裡,準看不準摸。
下車之後,我給宋狗打了個電話,電話倒是打通了,可那傢伙卻一直沒接,沒辦法,我只好就近找了家賓館,和阿豹先待在賓館中,等著他回信。
直到第二天,我的手機才響起來了,開啟一看,發現是宋狗撥回來的。
我接了電話,表明身份,宋狗顯得很高興,急忙問我在哪兒,他開車來接,我將賓館的弟子告訴他,隨後帶著阿豹下樓,去大街等著。
半個小時後以後,一臉黑色的帕沙特停靠在了我們身邊,宋狗下車,十分熱切地想要擁抱我們。
一個多月沒見,這傢伙換了一身行頭,穿著牛窄褲,帶著大金鍊子,鼻樑上還掛著一副墨鏡,搞得我差點都沒認出來,一下子從原始迴歸到現代都市,這角色轉換,讓我很不適應。
我趕緊攔住他,詫異道,“狗哥,我都改頭換面了,你咋還能一眼就認出我?”
之前和宋狗一起下墓的時候,我臉上貼著人皮面具,純粹等於是換了一副面孔,怎麼宋狗這麼容易就把我認出來了。
“哈哈……”宋狗拍著我的肩膀,笑著說道,“我和大多數人不同,別人看臉,我聞的是味,你身上有股人渣氣息,隔著一條大馬路我都能聞見!”
“去你的!”我笑罵了兩聲,一拳頭擂在宋狗身上。
“走走走,都上車!在這兒幹杵著幹啥?阿豹,你坐副駕駛,哥哥教你怎麼開車!”宋狗為人直爽,下墓的時候話雖然不多,可到這羅南市,他就成了主人,自然對我們熱情有加。
上車後,宋狗先是帶著我們去了一家酒店吃飯,酒足飯飽,又將我們拉回了他家,在羅南市區的一條老街,在這裡聚集了很大一批做古董生意的。
宋狗算是這裡的地頭蛇,大街上到哪兒都有老闆跟他問好,隨後,他帶著我們來到了一座獨門獨棟的小院,指著院門樂呵道,“行了,到地方了,進去吧!”
我推門進去,被宋狗安排在了一間比較寬敞的屋子裡,隨後,宋狗摔過來兩張銀行卡,給我和阿豹一人一張,說道,“這是上回賣了古董的錢,那個港商挺豪氣的,咱們把這些錢分了,這輩子也不用再愁了。”
我也不推辭,和阿豹一人分了一張銀行卡,然後抬頭對宋狗問道,“狗哥,那你接下來有啥打算沒有,還幹老本行?”
“不了,我已經打算金盆洗手,以前跟過我的兄弟們現在都改行了,我現在還沒想好乾啥。”宋狗翹著二郎腿,遞給我一支菸,兩人分別點上,深吸了一口。
好久沒抽這玩意,不時來上一口,腦子暈暈的,我掐滅了菸蒂,又問他說,“你在羅南有親戚沒有?”
“你忘了我的陰陽眼是怎麼來的了?”宋狗苦笑著搖搖頭,說道,“像我這種人,哪還有什麼親人,倒是我師父有個侄子,今年剛上大學,時不時還會跟我聯絡。”
宋狗話音剛落,手機鈴聲就響了,翻了翻來電顯示,笑罵道,“這兔崽子,剛說他就來電話了,沒說的,肯定是又惹事了,想找老子跟他擺平呢!”
宋狗看了一眼來電顯示,然後直接把手機扔到床上去,不理會。
“狗哥,怎麼不接啊?”阿豹抓過電話,好奇道。
“接個屁,這兔崽子成天不學好,惹出來的麻煩一大筐,我才懶得跟他擦屁股。”話是這麼說,但宋狗還是接了電話,用很不耐煩的語氣問道,“你特麼又怎麼了?”
“狗哥,救命啊,李建要殺我!”電話那頭傳來十分慌張的聲音。
“李建,他不是死了嗎?”宋狗一句話,就讓我察覺出苗頭不對。
“他……他……狗哥,我見鬼了!”電話那頭的聲音十分驚恐,連舌頭都在打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