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楔子·龐貝(Pompeii)(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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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的楔子,因為考慮到太多人可能看不懂,所以到了後邊,不感興趣的話,可以直接跳過去,但這幾章和後面的正文有很大的聯絡,不喜勿噴)

……

星曆479年。

亞平寧半島·坎帕尼亞·龐貝城。

……

傍晚,西方,夕陽如血,半個天空都是璀璨的紅色火燒雲,從亞平寧一直延續到了奧林匹斯山。

畫家們正俯瞰天空創作,雕刻家正在雕刻塑像,羅馬人自由自在,買好了進角鬥場的門票。

豐裕街上人滿為患,這些人都是來此消遣的遊客和居民。

平日裡就很喧鬧的大街,此刻更是變得人聲鼎沸。

大廣場上正在集會,當地的居民和客人們心情不錯。

從集會回來的遊客們,繪聲繪色的講述著大廣場上供奉的朱庇特和阿波羅神像,這兩尊神像今天才揭幕,在此前由工棚所籠罩著,居民們無以見得真容,現在倒是可以清楚地看見了。

那是兩尊雄偉的神像,高度超過了二十米,黃金和白銀裝飾著神像表面,代表著這個小城充沛的財力,也代表著希臘神和羅馬神的融合。

而雕像背對著的,是一座沉默的漆黑的火山,那上面種滿了葡萄,今年太陽多,葡萄成色好。

這要感謝太陽神的眷顧,至少種植園園主是這麼認為的。

至於這座火山,早已沒人在意,它曾經被當地人形容為神靈之怒,是阿瑞斯的具現化,所以才是深邃的黑色與紅色。現在,那位降下怒火的神靈早已遠去,它已經是死了的黑紅色,用沃土養育生命,也滋潤了龐貝的成長。

一個男人踏著沉重的步伐,從山腰上翻越了維蘇威火山,走進了這座面積不過1.5平方公里的小城。

疲憊的身軀,終於有了一個可以歇息的地方。

他聽見了清脆的流水聲,也聽見了車馬的喧囂。

一切的一切和當年一樣,連維蘇威葡萄釀造出來的基督眼淚酒都未曾變過,還是原來的味道。

維斯威火山下有好幾座城市,他原本準備去赫庫蘭尼姆城歇腳,可想了想,還是來到了這邊。

他走到公共水池上,挽起一汪泉水,給自己接風洗塵。

龐貝城內並沒有任何水源,當地使用的泉水從城外的山上而來,透過高架渡槽引入城內水塔,順勢流向各公用水池和富豪庭園的噴泉池。

富豪們是真的會享受生活,所以家裡才有那麼大的庭院,才有那麼多女僕,所以才遠離羅馬的皇帝,所以才有閒情逸致去角鬥場觀賽。

因為平淡的生活,需要一些兇蠻和見血的暴力來調劑。

商店、酒館、水果鋪和雜貨攤上,各種攤販正殷勤的招呼著顧客,一家商店牆上寫著出售衛生用具和好酒的廣告,時不時有人駐足評論。

“聽說了嗎?弗裡克斯將與熊格鬥!純正的野生黑熊,一個熊掌就有你的屁股那麼大!!”往來之間的富商們,開著粗鄙下流的玩笑。

“那算什麼?你沒去過北方兄弟!翻越阿爾卑斯山後,你可以看見兩個人那麼高的棕熊!!”

“棕熊算什麼,北非的獅子那才叫一個生猛啊……”

這些人就是角鬥士們的最大支持者,沒有這些富商們在場內一擲千金,角鬥場是開不下去的。

加拉德斯默默的笑了笑,弗裡克斯是和他一同出道的角鬥士,他因為表現良好,所以從殘酷的決鬥場裡出來了,混到現在,變成一個富商。

而當時,“加拉德斯,大英雄,令人心碎”這樣的呼喊聲不絕於耳,這裡的心碎並非指代他的失敗,而是他獲得自由時,許多人的遺憾。

支持者們再也見不到這位角鬥士全力的戰鬥,仇人們無法看見他血染沙場,看見長矛刺穿胸膛。

他離開了這個可怕的地方,開始孤身一人去異國打拼。

這注定是艱難的,因為他的身上有一生都洗不掉的奴隸印記。

還好,經過多年時間的努力,他還是成功了,攢了點錢,可以透過運貨來賺取一點佣金。

可前幾天,他押送貨物的車隊在荒原上遭到了敵對的猶太人襲擊,他竭盡全力,也僅僅只是保住了自己一條性命,再也無法向客人們交差了。

如今,他再次迴歸這座城市,卻已經換了一個身份。

年輕的面龐已經不再,胸膛上留下了永久的傷痕。

那是一隻獅子抓出來的痕跡,是猙獰的血痕。

直到現在,依舊未曾改變,哪怕癒合都少了一塊肉。

他還記得那隻獅子的名字,主持人和觀眾都叫他“凱撒”,是獅子中的皇帝,被人類囚禁的皇帝。

每次它甩著頭出場的時候,周圍的客人們就極盡癲狂的歡呼著,鮮血彷彿更能刺激人們的感官,而激烈的反抗更讓他們激動得打抖。

加拉德斯發出憤怒的咆哮,用盡渾身解數展現出自己的肌肉,自己的膽魄,自己的拼命。

他使用盾牌迎接皇帝的尖牙利爪,他使用長矛進行反擊。

他必須盡力。

只有這樣,才會得到客人們的賞識,當他們願意把這位角鬥士保下來的時候,那麼從小被販賣到龐貝的加拉德斯,就真的重獲自由了。

很幸運的是,他殺死了皇帝,用長矛三次捅穿了它的腹部,而自己的背上和胸口也留下了三條深可見骨的抓痕,一條肋骨也被斬斷了。

也正是因為這最後一戰,他被城主和幾個富豪同時特赦。

對於這座喧囂的城市,他充滿憤恨,因為它在自己的生涯前半段,真的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記。

沒有進過這種角鬥場,就永遠不知道修羅場的含義。

可對於這座城市,他又是感激的,因為正是在這裡,他才有了一個博取榮譽,獲得自由的機會。

這對於現在的他來說,也是一段寶貴的經歷。

只有當你真正的感受生與死的交拂,感受狼牙和獅爪的鋒利,你才能在今後的人生中無所畏懼。

更何況,在角鬥場裡,對戰的更多的不是人,而是和他一樣的角鬥士。他曾經殺死過很多角鬥士,把對方堅實的肌肉貫穿,看著鮮血滴落沙場,聽著四面八方震耳欲聾的歡呼。

他對視過很多角鬥士最後的眼神,不是仇恨,反倒是解脫。

“想不到過去這麼長時間,這裡依舊沒有半點變化啊……”

加拉德斯有些惆悵的自語,同時把身上露出的皮膚小心地遮掩過去,那裡有作為奴隸的烙鐵紋身,他不喜歡被無關者看見,那樣不好。

作為一個快40歲的老男人,他的內心深處依舊有身為下等人的怯懦。這是很難被根除的,因為多年的奴隸生涯,已經對他產生了一生的影響。

“咔嚓——”

微小的聲音,忽然被多年角鬥磨練出來的良好聽力捕捉到。

“嗯?”

加拉德斯下意識看向地面,地面上出現幾條不太明顯的裂痕,順著精美的大理石地磚蔓延。

這一帶區域沒有多少人,人都集中在大廣場那一帶,因此,這些裂紋自然而然的被忽略了。

他用佈滿了疤痕的手掌與地面貼合,清楚地感受到了自地心深處傳來的熱量。儘管只有40多度,略高於手掌溫度,卻是某種跡象的前奏。

他想起了以前父親告訴他的話:“維蘇威並非是死的,它是活的,只不過裡面寄居的惡魔大多數都在睡覺,只有感受到僭越的時候,才會從地獄迴歸。”

“從地獄迴歸……麼?”他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聯想到這一點,可嘴裡,依舊是喃喃自語。

他還記得那一晚上父親的離去,被鋒利的長矛洞穿,而當時還是孩子的他,被販賣成了奴隸。

回憶……回憶,簡直可以寫成一本厚厚的回憶錄。

加拉德斯搖了搖頭,讓自己從這些混亂的思緒中回覆過來。

為什麼要現在思考這些呢?難道僅僅只是剛才的裂紋嗎?

他不再去看那些裂紋了,這些裂紋和自己沒有任何關係,也許只是城市建立者規劃的時候不太到位罷了,或者是地下水水位太高了。

他下意識地忽略了最有可能的選項,避開人流,一步一步的向眼前燈光閃爍的角鬥場走去。

因此。他沒有看見裂紋中冒出的微弱紅光。

也沒有聞到之後傳來的硫磺味。

更沒有聽見……地底下的犬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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