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首富的家(1 / 1)
現在的林家,更準確的說法應該叫‘傾城閣’,這是林野狐的前妻當年嫁給他時自帶的嫁妝。
是的,沒有說錯,就是自帶。
如果說他的兒子林半閒,現在是外人羨慕的,大明星的小白臉。
那麼三十年前的林野狐,就可以說是帝都城裡人人嫉妒的,最成功的鳳凰男。
當年,他的前妻,那個叫薛沉魚的女人是真正意義上的天之驕女。
論美貌,她力壓當時已經成名多年的四大美人。
論才華,十五歲時就展露出商業天賦的她,在十八歲時便接過了薛老爺子手中的擔子。
更是在二十歲時,帶領著薛家這艘商業帝國衝上了亞陸富豪榜前三的位置。
可以說,這樣的一個女人是當時所有大人物心中,最理想的兒媳婦人選,也是當時一眾公子大少追求的,遙不可及的女神。
可就是這樣的一位天之驕女,卻在三十年前自帶嫁妝,下嫁給了當時初出茅廬一窮二白的林野狐。
據說訊息傳出後,不說驚呆了一群大人物的下巴,就是那些公子大少,就有部分極端的當即要找林野狐一決生死!
不過最後,在薛沉魚的出面下,改為了拼酒。
那一晚,公子大少們瘋狂了。
那一晚,林野狐喝下了他人生中的第一頓酒。
而在那一晚後,帝都城裡多了一堆的心碎公子哥,也多了一位最令人羨慕嫉妒恨的鳳凰男。
之後,那座由薛老爺子花費十億打造,送給女兒作為成年禮的‘傾城閣’正式改名林家。
婚後第二年,林野狐開始了他的商業生涯。
而因為薛沉魚在下嫁前就和薛家劃清了界限,只是帶走了一座屬於她自己的‘傾城閣’,所以林野狐這位鳳凰男其實是白手起家的。
甚至,因為他娶了薛沉魚的原因,他的創業初期比任何人都要艱難。
尤其是在那位女兒結婚,從頭到尾都沒出面的薛老爺子,親自下場阻擊他這位女婿後。
那些失戀的公子大少們迎來了他們人生中的第二次狂歡。
一時間,林野狐在商業上,成了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
那時的圈子裡甚至還流傳出了一則笑話,不管薛沉魚是不是你的女神,只要你踩林野狐,那你就是我的好朋友。
對此,林野狐沒有絲毫的怨言,甚至還有點樂在其中。
白天,他在外面默默忍受著所有的打壓、嘲諷以及白眼,在沉默中一點一點積累自己的力量。
晚上,他回到家洗衣做飯,做薛沉魚心中的完美丈夫。
這樣的日子持續了十年,林野狐迎來了他人生中的第二次勝利(第一次是迎娶薛沉魚)。
那一年,林半閒七歲。
那一年,林野狐在商業上打敗了所有的公子大少,正式進入亞陸富豪榜前十。
那一年,也是薛沉魚結婚後第一次回孃家。在那之後,薛老爺子停止了對林野狐商業上的打壓。
而直到這時候,所有人才幡然醒悟,原來林野狐的商業天賦並不比薛沉魚弱,難怪會被對方看上。
然後,就在所有人以為林野狐從此要一步登天時,他出軌了。
那時,已經瘋狂了兩次的公子大少們,已經沒有了瘋狂的心思。
畢竟,女神的兒子都開始上小學了。
但是,女神被辜負這種事,是任何一位舔狗都不能忍受的。
所以,最後的瘋狂來臨了。
在薛沉魚和林野狐離婚的第二天,他的公司迎來了最慘烈的打擊,專案停工,股票縮水,員工跳槽……甚至,還有暗殺他本人的。
在那段日子裡,林野狐直接從亞陸富豪榜前十掉到了百名開外,差一點點,他就徹底告別了富豪榜。
好在,他穩住了,再一次用他的手段證明了自己。
此後,林野狐在商業上可以說是真正的無敵手,一路扶搖直上,最終成為了新亞陸首富!
但是回過頭來,成為新首富的他一點都不開心。
因為他的家沒了。
一個他曾經理想中的家。
十八年來,當他每次回到這個名叫林家,實則是一處豪華的山水莊園時,他的心中就會有一種空虛的寂寞感。
這種感覺難以言說,也難以填補。
所以,就算此時他明知道,當他進門時,他的那位現任妻子一定會在客廳處迎接他,兩人生出的可愛女兒會幫他拿拖鞋,然後一家人坐在餐桌前享用可口的飯菜。
但是,他就是不想回家。
可不回家,他又能去哪裡?
年過半百的林野狐,直到此時才發現,原來他除了錢外竟然一無所有。
不管是愛情,友情,還是親情。
這些一直以來,他都不重視的東西,等到他想起時,才驀然發現他已是孤家寡人。
“呵呵。”
想到此處的林野狐,不禁自嘲一笑。
隨後,他轉身向著莊園中間的那棟主樓走去。
那棟樓是他和薛沉魚還有林半閒,一家三口曾經居住過的地方,但是在他和薛沉魚離婚後,那裡就成了林家內部的禁地。
除了他之外,就連他和薛沉魚的兒子林半閒都不能進去。
此時,當他走向主樓時。
在他剛才站立的門內,一位四十出頭的美婦人瞬間紅了眼眶。
她是林野狐的現任妻子,是林野狐女兒的母親,是外人眼中羨慕的首富賢內助。
但她不快樂。
因為她雖然是林野狐的妻子,但她不是林家的主母。
不管她承不承認,在外人的眼中,林家的主母始終都是那位三十年前的天之驕女。
而她,只是一個得位不正的狐狸精而已。
可事實上又有誰知道,在當年的那件事中,她才是最無辜的那個人?
沒人知道!
所以,她不快樂。
但她很幸福。
畢竟,不是每個女人都能和她一樣,在四十三歲時就有一個亞陸首富的丈夫,有一個乖巧聽話的女兒,有一個完整的家!
而說起完整的‘家’,這不僅是她的幸福所在,也是她的驕傲所在。
之所以說是驕傲,因為嚴格上來說,她是三十年來,唯一打敗了薛沉魚的女人。
雖然這其中有很多的其他因素在,但事實上,在那場婚姻中,她的確贏過了薛沉魚,讓她慕容夏至的名頭徹底傳遍了帝都城。
不過,驕傲歸驕傲,她是萬萬不敢在林野狐面前表現出來的。
因為她清楚,林野狐並不愛她,甚至也不喜歡二人生出的女兒。
所以十八年來,她一直小心翼翼的活著,在林家認真扮演著一位賢內助和好母親的身份。
但是,即使如此,林野狐大部分時間裡都不會去她的房間過夜,而是在書房處理工作到天明,或者……前往那棟主樓中休息。
對此,慕容夏至不是不想發火,而是她不敢。
因為她和女兒的生活是林野狐給的。
他能給,就能收回。
所以此刻,哪怕她明知道,林野狐是去那棟主樓懷念薛沉魚去了,她也不敢開門出去叫住對方,只是默默的流著淚,轉身回到客廳裡。
然後,她再裝作什麼都不知道的樣子,給林野狐打去電話。
“有事?”
電話接通,林野狐清冷的嗓音傳來。
慕容夏至深吸一口氣,擠出一絲笑容問道:“野狐,你什麼時候回來,我做了你最喜歡吃的……”
話未說完,電話那頭的林野狐就打斷道:“今晚我不回來吃飯,你和女兒先吃吧。”
慕容夏至聞言臉色一僵,緊接著又恢復正常,繼續溫柔細語道:“好,那你在外面要注意身體,不要一忙起來就忘了吃飯。”
“嗯。”
對此,林野狐淡淡的回應了一聲,隨後便主動結束通話了電話。
客廳中,看著手機裡顯示的‘通話結束’介面,慕容夏至沉默良久,才起身向二樓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