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被掠奪的人生7(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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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我只記得自己醒來就被關到一個破屋裡,脖子還被套住了東西”清雲說著,手拉了拉衣領,露出脖子上的傷痕。

女警察看得心頭一窒。

清雲眼角餘光掃了她一眼,繼續說道:“我當時就懷疑我可能是被人拐賣了。後來破屋裡來了個老婆婆給我送吃的,我誤以為她只是個送飯的,就求她放了我,誰知道她一聽居然指著我鼻子就罵我,還拿東西抽我,讓我別想逃跑,否則就打斷我的腿……”

說著清雲哭了起來,撩開了袖子給女警看。

只見胳膊上青一塊紫一塊,密密麻麻的都是傷,看得人觸目驚心。

“我很害怕,我不知道我離開家多久了,我爸媽找不到我,肯定會擔心死的,可是我一路,她下手就更狠,說我哭著不吉利,會帶衰她家風水。”清雲哭的淚流滿面。

女警聽得心痛不已,連忙用紙幫她擦了擦眼淚,溫和地問:“後來呢?”

“後來她兒子回來了,他把那個老人勸了出去,自己一個人進來了破屋,還關上了門。我很害怕,我想向他求饒,讓他放了我,我爸媽會給他更多錢的,可是,可是他,他……啊……”

清雲說著說著突然抱著頭驚恐的尖叫起來,整個人彷彿陷入了某種可怕的回憶之中。

“別怕,別怕,你現在已經安全了,深呼吸,放鬆!放鬆自己!”女警被嚇了一跳,急忙跑過去安撫她,並伸手想將她抱進懷裡,給她一點安全感。

清雲一把開啟伸向自己的手,整個人從椅子上跌了下去,蜷縮在椅子後面,渾身顫抖著喊著:“別過來!別過來!別過來……”

女警無奈又同情地看著清雲,從清雲剛才的話就知道,她遭受了什麼。她現在的失控可能是因此留下來的心理創傷。

見清雲比較排斥她靠近,女警遠遠地陪著清雲。

過了半晌,清雲終於安靜下來,但她依舊蜷縮著身體躲在角落,渾身瑟瑟發抖。

女警嘗試著想向她靠近幾步,卻見她慌忙將身體蜷縮得更緊。

女警只得放棄靠近她。

沒過多久,辦公室的門被敲響,女警開啟門見領導在外面,忍不住嘆了口氣,搖搖頭。

“怎麼了?”領導朝裡面看了一眼。

女警搖搖頭,從辦公室走了出去。

清雲見辦公室沒了人,謹慎地看了看周圍,發現辦公室有監控,她只能繼續緊抱著的雙臂,作一副深受刺激的柔弱模樣。

話說,這種倍受刺激的模樣演起來可真難,她還是更喜歡直截了當的做事。

林守城和李雪瑩趕到臨河派出所的時候已經是中午兩三點了,兩人一下車就急切地跑進辦事大廳詢問自己女兒的情況。

當警察帶著他們見到清雲的時候,清雲早就恢復了平靜。

李雪瑩猛一見到清雲,差點沒認出眼前這瘦骨嶙峋的人是她的女兒。

不過幾天不見,女兒就變成了這樣,李雪瑩心痛如刀割,眼淚猶如決堤的洪水一般湧了出來。

“云云,云云!我的女兒!你怎麼瘦成這樣了?”李雪瑩一把將清雲抱進懷裡,摟著她失聲痛哭起來。

一旁的林守城也忍不住淚流滿面,可他畢竟是個男人,做不到像妻子那樣情緒外放。

他摘下眼鏡,偏過頭默默擦著眼淚,顯然看到幾天不見的女兒變成這樣,心裡也痛苦萬分。

“媽。”清雲的眼眶迅速變紅,下意識抬起手輕輕拍著李雪瑩的背。

辦公室裡的警察看了也忍不住紅了眼眶,那個女警更是別過臉哭的稀里嘩啦。

“嗚嗚嗚……太感動了,本系統快要哭瞎了!”26抽抽搭搭的哭著,就差揮著小手絹擦淚了。

清雲感覺自己地胸口酸澀的厲害,眼淚怎麼都控不住,嘩嘩的往外流淌。

她努力想讓自己鎮靜一點,但是原主情緒真心強大,她一句話都沒說,直接哭成狗。

痛哭過後,林守城總算剋制住了情緒,走到辦公室外,低聲詢問警察清雲的情況。

警察對清雲的事也是一知半解,只好挑著自己連猜帶想的事說。

大致情況就是,林清雲遇到了人販子,被迷暈弄到了臨河鎮的一個窮山溝裡,賣給一個男人做老婆。那男的和自己母親經常毆打林清雲,為了防止林清雲逃跑,還把她用鏈子拴住,不給吃飯……

林守城聽得氣紅了眼睛,他最寶貝的女兒居然遭受這種虐待,他恨不得把那家人一刀捅死。

但是想歸想,他還是剋制住了情緒,問道:“警察有沒有查到那家人是誰?”

“目前沒有,你女兒不知道他們叫什麼,而且她的精神受到了極大的創傷。我們沒辦法再繼續問下去,否則怕她的精神承受不了,會出現什麼意外。我建議你們回去以後,最好帶孩子再看看心理醫生。”警察也有些無奈。

“那請問送我女兒來派出所的那個好心人在哪裡?我想去找她瞭解一下情況。”林守城不死心地問道。

“是鎮上一個包子鋪的老闆,我們早晨給她登記的時候她也是什麼都不知道,她是在攤子前撿到你女兒的。她說當時你女兒站在她攤子前問派出所怎麼走,她看她可憐,就把她送過來了。”警察回答。

林守城對這結果很不滿,卻還是客氣道:“原來是這樣,辛苦你們了,我女兒的事就拜託各位了。”

“哪裡,這都是我們應該做的”警察回答。

和警察客套了一番,林守城回到妻女所在的辦公室,看著骨瘦如柴的女兒,心痛不已。

此時的李雪瑩和清雲已經冷靜下來了,李雪瑩看著清雲脖子上的傷口,緊緊地將清雲摟在懷裡,摸著她乾枯的頭髮,哽咽道:“云云,到底是誰把你弄成這個樣子的?你和媽媽說,媽媽一定讓他付出十倍代價!”

十倍代價?不,不,不,這裡是個法制社會,十倍代價能做什麼?

像林萍那種未成年人參與拐賣,最多帶到青少年犯罪中心待幾年,最後還跟沒事人一樣。這種懲罰,別說清雲不會同意,原主也不可能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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