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章 句點(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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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站在她身後也沒有任何動靜,如若不是眼前那道靜止的頎長黑影還躺在地上,她甚至會以為那個人已經離開了。

又過了幾秒,那人終於有了反應,男人邁出長腿繞過石墩,一言不發地徑直朝著前方走去。

孟呦呦注視著他的背影一點點消失在了岔路的盡頭。

四肢已經酸到不行,孟呦呦終於懈力地一屁股滑坐在石墩上,兩條疲軟的小腿貼著冰涼的石墩壁,穿鞋的那隻腳落在地面,另一隻腳搭在鞋面上。

她低頭盯著自己的沒穿鞋的腳丫子,腳踝處方才被狗蹭過的地方還粘著些什麼灰不溜秋、油不拉幾的汙垢。

大概是心理作用吧,隔了半個身子的距離,孟呦呦覺得自己都能聞到腳上散發出的黏膩滂臭味道。

兩彎細眉充滿怨氣地蹙在一起,孟呦呦嫌棄的要死,這要不是她的腳,沒辦法鋸掉,若只是鞋襪什麼的,她絕對會當場將其拋棄。

那個人又回來了,一隻手拎著她不知道掉落在何處的低跟小皮鞋。

男人停在她跟前,蹲了下來,一句話沒說,兀自托起她的那條小腿,往自己的襯衫袖子上蹭了蹭。

粗礪的繭,溫熱的體溫,修長的指節可以完整環住她的小腿腕骨,肌膚感知到當下他帶給她的每一點細微的感受,既異樣,又熟稔,既抗拒,又眷懷。

腳底板蹭的他左臂衣袖,白淨衣料上很快顯出一塊灰汙,對比鮮明。然後他換了隻手,又用沒被汙染過的右小臂衣袖去擦她的腳背和腳踝,動作細緻得一絲不苟。

全程無人出聲,安靜得像一出默劇。

孟呦呦面無表情地看著他做完這些,又輕輕將她的腳塞進撿回的那隻鞋子裡,重新放回了地上。

他慣會用這些假惺惺的路數矇騙她,之前如此,現在……呢?

男人終於抬起頭來看她,開口說了今天的第一句話,“不早了,我送你回去。”

也是這八個月來兩個人之間的第一句對話。

原來……他們分開的時間已經比在一起的時間還要長了。

孟呦呦還是沒有起身,她的目光沒有焦點,像是落在對面人衣袖處的汙漬上,自顧自低聲道:“我……七月初的時候收到過一個禮物,裡面是一條舞裙和一個鑽石皇冠。有人跟我說,那個禮物是你讓她幫忙轉交的。”

說完,她停頓了一會兒,也可以說是在等待。

見對方遲遲沒有反應,只得再道:“所以,你沒有什麼要和我說的嗎?”

男人啞聲開口:“呦呦,生日快樂。”

孟呦呦終於掀眸直視他的眼睛,“沒了嗎?”

他很長時間沒有接話,再次開口時,乾巴巴一句:“呦呦,對不起。”這次低眸錯開視線的人換成了霍青山。

孟呦呦聽見自己喉頭溢位的哽澀聲音:“好,我知道了。”

聰明人的對話總是一點就透。之所以用這種所謂“聰明人”的方式,旁敲側擊,拐彎抹角,無非是想葆有一點體面。

但不過只是掩耳盜鈴罷了!

她塞住耳朵,裝成醉翁,問了對方一個迂迴婉轉的問題,最後得到他的一句“對不起”,震耳鐘聲響徹整座寺廟,乃至於山腳下的人都聽得見。

那一點體面如何能得以倖存?

分開後,孟呦呦一度懷疑自己是不是從未看透過他?但這一次重逢,孟呦呦發現,其實還是能看透那麼一丁點的。

不多,真的就那麼一丁點,但是特別的準。

好比,她看著他從自己眼前消失的時候,心中篤定他是去幫她撿鞋了,還會再回來。沒用兩分鐘,他果然去而復返,帶著她遺落的那隻鞋子。

以及,在他剛才幫她擦腳的過程中,他們倆一句話都沒說。

可她就是漸漸感知到,儘管他正在極盡溫柔細心地幫她擦著腳上的髒東西,沒有一絲嫌棄。但是他並沒有向她釋放出重歸於好的訊號,一點也沒有。

就如同那天在汽車站,他會掛念著她沒吃早餐,趕在發車前,氣喘吁吁地跑去給她買了一份早餐,但這並不影響他還是要將她送走。

故事總算迎來了終點,他們終究把來日方長,過成了後會無期,但好在她孟呦呦輸得起!

孟呦呦站起身來,扯唇笑了下,對還蹲在地上的男人說:“你送我的那兩樣東西,價格很昂貴,再加上裡面有一條白色舞裙,所以我想多了。我……以為你是想要向我示好。

你剛才的意思我也聽明白了,現在看來是我誤會了。

雖然可能在你看來我們早就已經分手了,當初只是礙於情面,或者為了照顧我的面子,才沒把話說得太過直白。”孟呦呦極度坦誠,說著自殺式的唸白。

她索性選擇親自去擊碎最後那一點子虛烏有的體面。將自己潰爛腐壞的傷口完完全全撕裂開來、攤到最大、暴露在空氣中。然後一不做二不休,一刀下去,將長在內裡最深處的毒癰給剜了出來。

孟呦呦頭顱高昂,“但是我覺得這段感情,我認真對待過,為之付出過真心,它帶給過我很多美好的體驗。

我曾經很開心……我也不後悔擁有過這樣一段感情。”女孩說到這裡,到底沒能抵住眼眶一陣發熱。於是,她又將頭仰得更高了些,熱意被她生生一點點逼了回去。

她這樣做,並不是因為覺得這時候哭了出來會丟人。只是單純的不想在這裡哭而已。

等那陣脹脹的熱意好不容易散退後,女孩繼續道:“所以結束的時候,也應該面對面明明白白地講清楚,而不是稀裡糊塗地結束掉。

最起碼在我眼裡,它配得上一個正式的交代。”

愛錯了,就不承認自己愛過嗎?就非得要否定自己曾經全部的真心嗎?

愛錯了人,就要強裝自己愛得不比對方多嗎?這樣就會輸的沒那麼難看嗎?

如果那樣做的話,才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孬種。

她敢毫無保留、不顧一切地去愛一個人,並且下次還敢,這就是孟呦呦。不是每個人都做得到!

“霍青山,從今天過後,我和你徹底沒關係了。”她彎下腰來,一隻手居高臨下地捧起他的下頜,唇湊上去輕輕一吻,又離開。凝視著他晦暗的黑眸,溫柔地說:“祝我們分手快樂!”

去年秋天的一個晚上,在宿舍樓下,她主動獻上一記輕吻,為兩人感情的開端蓋了章。

又是一年秋天的晚上,吻過之後,就此成了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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