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我認錢不認人(求月票)(1 / 1)
矮大緊剛和鄭均幾個人喝完酒回來。
在酒桌上,大家就說起了紅星生產社。
一致吐槽陳健添慈不掌兵。
之前十幾年都是一個合格的資本家,也沒見他壓榨beyond的時候有任何的手下留情。
最後還和beyond對簿公堂。
來到內地之後突然神經不正常,開始搞什麼音樂烏托邦。
看似是對所有的人都好。
其實該享受優待的人卻喪失了原本應該享受的待遇。
絕對的公平就是不公平。
縱觀全球唱片行業,哪家唱片公司不是壓榨中底層歌手,來供養公司和頂級歌手。
頂級歌手發展好了,中底層歌手也才會水漲船高。
這就叫先富帶動後富。
鄭均解約有一部分原因就是對此不滿,在幾個朋友的慫恿下,接觸了寶麗金。
現在就等法院判下來,他過了年就可以正式和寶麗金簽約。
聊著聊著,就聊到了蘇超這個新人。
鄭均沒見過蘇超,不過最近這幾天一直在首都音樂圈裡聽到蘇超的名字。
想忽視都難!
最早的時候,聽說他取代吳修波成了卡薩布蘭卡頭牌。
後來聽說他七夕節一晚上賺上萬。
等到蘇超在歌廳首發《月亮惹的禍》,更是讓這個新人充滿了傳奇色彩。
慢慢的,大家也知道了蘇超簽約紅星生產社。
甚至還有人打電話問鄭均,關於這個小師弟的情況。
他知道個錘子啊。
幾個朋友裡邊,只有矮大緊真正見過蘇超。
不過矮大緊對蘇超觀感很差。
根據他的描述,蘇超就是個小白(?)臉。
這種小白臉好好包裝一下,給他整一首好聽的歌,也不是不能走紅樂壇。
奈何這個小白臉喜歡作。
沒什麼本事,還非得要自己創作。
酒桌上就有人說,他有朋友進了製作團隊,大讚蘇超整張專輯都是好歌。
這個論調立刻遭到所有人嘲笑。
有好歌大家信,據說那首《月亮惹的禍》就很不錯,在歌廳首發獲得了不少客人的送花。
但是一整張專輯都是好歌?
收了人家多少錢,就這麼幫忙吹啊!
不過,矮大緊回想了一下那天蘇超哼的“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還有詩和遠方的田野”,心裡總覺得不踏實。
於是他喝完酒之後就開車來到了紅星生產社。
然後就聽到了讓他崩潰的訊息:
蘇超賣給王妃一首歌,賣了整整十二萬。
吹牛?
這種事很容易查證,吹這個牛有什麼意思呢?
後邊該怎麼收場?
炒作?
王妃心高氣傲,誰都看不起。
又因為曾經被陳健添賣給羅大佑,和陳健添的關係也不算好。
怎麼可能配合蘇超炒作。
百思不得其解。
他就賴著不走了,想要親自聽一聽這首歌到底好不好。
蘇超沒搭理他。
帶著大家去錄音棚那邊錄製。
矮大緊終歸是個體面人,不可能搞什麼破壞。
如果他不體面,也可以幫他體面。
而且歌曲都已經註冊版權了。
紅星生產社是港資公司,走這個流程特別快。
“可是我有時候/寧願選擇留戀不放手/等到風景都看透/也許你會陪我看細水長流……”
這樣的歌詞,這樣的旋律。
矮大緊再怎麼嘴硬,也說不出什麼貶低的話。
紅豆生南國,春來發幾枝。願君多采擷,此物最相思。
這首歌叫《紅豆》。
矮大緊最喜歡那句“還沒好好地感受,雪花綻放的氣候,我們一起顫抖,會更明白什麼是溫柔。”
他不由得在想,是什麼樣的心境,讓蘇超寫出了這種歌詞。
以雪花綻放的氣候為背景,描繪了兩個人在寒冷中相互依偎、顫抖的擁抱。
聽了歌詞,就能想象的到那場景。
雪中相擁。
溫暖而又溫柔。
這種溫柔,是愛情中無法替代的珍貴體驗。
蘇超為小樣錄製的人聲非常嫻熟。
很顯然平時經常哼唱,這首歌是他本人創作的確認無疑。
“我靠……靠……王妃來了!”
不知道是誰喊了一聲。
正在錄製小樣的人就看到王妃出現在了錄音棚。
她接到了張亞冬的電話才趕過來的。
張亞冬就簡單的兩句話。
快點來,你的歌在錄小樣了,質量超乎想象!
嗯,不比林夕差!
為免夜長夢多,帶錢來!
畢竟,夜長未必夢多,還有可能是尿多……
王妃以尿急的速度直奔紅星生產社,出現在了錄音棚之外。
她走進來,路過矮大緊。
矮大緊打起精神,向王妃伸出手。
蘇超能為王妃寫歌,一首歌收人家十二萬。
他又何嘗不是個創作人呢?
五萬也行啊!
然而,王妃的眼裡根本沒有他這個人。
進入錄音間,這位天后微微喘息著問道:
“可以讓我來試試嗎?”
“國語版錄的差不多了,只是打個樣,你湊合著聽,粵語版還沒錄呢……”
蘇超並不意外王妃出現在這裡。
他只關心王妃的包裡裝的是不是現金。
我認錢不認人。
給我錢,我幫你做事,少一個子,我絕不放過你。
“好呀,這是尾款,你點一下,錄小樣我自己來就行,你等會幫我聽聽有沒有什麼問題。”
王妃把包往蘇超手裡一放,然後就把蘇超擠開,站到了錄音的位置。
樂譜、歌詞都擺在架子上呢。
蘇超拎著包走到邊上,開啟一看全都是鈔票。
八萬!
比原本談好的足足多了兩萬。
這是什麼意思?
“《只愛陌生人》和《悶》的翻唱費,等你專輯發行了之後,她就把這兩首歌放進新專輯裡唱,給的比市價稍微高一些,你看行不行?”
張亞冬在邊上稍微解釋了一句。
“妥!”
蘇超毫不猶豫的點頭成交。
一萬塊錢都能買到不錯的歌作來原唱了,再好的歌翻唱版權也不會超過這個價格。
嗯,一血是貴一些。
這八萬塊錢足夠蘇超買下《我的野蠻女友》了。
他買東西和別人買東西不一樣。
比如,別人花十萬塊錢買一首歌,到底能不能火,就只能憑藉所謂的專業性進行判斷。
高價買了歌,但是唱了之後不火的比比皆是。
不然也就沒有當時不火,後來被人唱火這回事了。
林夕被稱為香江第一作詞人,寫過上千首歌,能火的也就那麼幾十首。
而蘇超不一樣。
他是個重生者,從系統那裡買的歌和劇本,呈現出來的效果,他比誰都清楚。
《紅豆》他知道一定會火。
《我的野蠻女友》也一定會火。
原因很簡單,這部電影在當時給大家造成的最大沖擊,就是對過去二三十年愛情電影模式的一個顛覆。
早幾年出爐還是晚幾年出爐影響不大。
又不是拿2010年之後的電影,比如《泰囧》,去娛樂九十年代的觀眾。
甚至可以說,早幾年會更加成功。
因為……1997年亞洲經濟危機,棒棒、霓虹、灣灣、香江、新馬泰等省份都遭到了重創。
至少在內地之外的整個亞洲範圍,2001年的人遠不如1995年的人敢花錢娛樂。
至於原班人馬……
對於故事來說真的沒那麼重要。
《無間道》火到了天花板,然而美國版的也一樣叫好又賣座,甚至有不少人覺得《新世界》比《無間道》更有看頭。
按照王晶的說法,演員沒那麼重要,很多時候選擇演員並不是因為她有多合適。
比如張敏,王晶讓她演純粹是因為向家。
誰能說張敏在《倚天屠龍記之魔教教主》裡邊演的不好嗎?
所以,《我的野蠻女友》這種明知道賣座,又能花極少成本拍出來的電影,蘇超肯定是不會放過的。
他如果能夠推動這部電影做出來。
今後拿出新劇本來,也就不用擔心沒人投資了。
而且,這玩意也不影響他發專輯。
籌備電影是一件很複雜的事情,沒有三五個月都成不了事。
等到籌備好了開始拍,再等到上映。
到時候他的第二張專輯說不定都已經發行了。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
蘇超要考慮自己發了專輯之後的路該怎麼走。
“超哥,來!”
坐著休息的蘇超被人喊了一嗓子。
發現是王妃已經熟悉了歌曲,正在迫不及待的想要錄製小樣。
因為是蘇超創作的歌,所以自然要叫他來聽。
再沒有誰比蘇超更懂《紅豆》了。
“幫我看著這些錢。”
蘇超的褲兜裡塞不下這麼多錢——新增了一個220克的新手機。
所以他交給了最放心的人。
“你這是打算還錢了嗎?”
林知夢掃了一眼一迭迭現金,全都放到了自己的包裡。
“姐,回頭再還你錢,”蘇超連忙可憐兮兮地說道:
“這個是等著拿去交稅的,姐,你也不希望我被人抓走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