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去你的傳說(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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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砰!”

巨大的悶響,炸進酒鬼們興致缺缺的耳蝸。

猶如平地激起的轟雷,驚醒了他們昏沉的意識:

“誰他媽——”

有人剛要罵街,卻又聽到了一聲清脆的擊掌,像是悶雷劈中了枯木:

“啪!”

他們著眼吧檯,看到那個可笑的流浪漢,再次擊響了木桌:

“砰砰、啪!”

“砰砰、啪!”

“砰砰、啪!”

酒鬼們生於鄉鎮,哪會懂得什麼音律。

但奇怪的是,明明沒有其他點綴,只是單純敲擊兩次桌子、再合手拍掌,僅此而已。

這簡單卻又明快的節奏,週而復始的迴盪在耳邊。

居然有那麼點被引誘的意味,要讓他們跟著一起敲桌拍掌似的……

“這是什麼戲法!?”

酒鬼們按捺著自己的手掌,強忍跟風的衝動。

卻全然忘記了嘲笑,沒意識到自己陷入進節奏當中。

唐奇知道目的達成了——

作為網路歌曲預製菜的創作者,他當然清楚音樂並無好壞之分。

但它具有功能性,也區分受眾。

協奏曲固然浩大恢弘,卻未必適合忙碌一天,只想酗酒吹噓的普羅大眾。

但給他們一些簡單的節奏型,幫助他們放空大腦。

興致一高,雙手就會跟著樂此不疲——

酒鬼們要面子,吧檯裡的小丫頭卻不管這些。

她只覺得這個節奏不復雜,自己似乎也能打出來。

恍然不覺被帶進去,跟著敲桌拍掌。

“砰砰、啪!”

“砰砰、啪!”

兩人拍出的節奏產生了共振,比唐奇獨奏時要響亮的多。

迴盪在愈發靜默的酒館,讓悶雷似要破土而出。

‘節奏’本就紮根在血液裡,如與生俱來的本能,更何況它並不複雜。

有了第一個人跟從,很快就會有第二人、第三人……

“他媽的,還挺有意思。”

聽著‘雷聲’漸響,豺狗忍不住放下酒杯,癟嘴嘟囔,轉身衝著唐奇喊道,

“但如果覺得只敲桌子就算賣藝,恐怕還是賣鉤子更適合你!”

“閉嘴,豺狗。”他身旁的黑蛇也被‘雷聲’震醒。

“老大?”

豺狗手足無措,但他恐懼黑蛇。

正要解釋,卻看到黑蛇眉眼銳利,正瞧著吧檯上的凱瑟琳——

她好像也被這節奏帶了進去,輕輕跟著酒鬼們擊打節奏。

於是黑蛇也跟著拍桌、鼓掌。

“不就是拍桌子而已……”

豺狗咬牙冷啐,

“還能有什麼花樣?等一開口,還不是要跟著掃興。”

不會有人願意聽那些老掉牙的奉承、吹噓。

唐奇也心知肚明——

這份簡單的鼓聲,完美執行了它的任務。

吸引住酒鬼的目光,抬升了酒館氣氛。

卻不可能得到認可。

一首能收穫掌聲的歌謠,只憑前奏可不夠。

它需要真正走入聽眾的內心——

而學院裡那些為達官貴胄服務的歌曲,歌詞內容無非是歌功頌德、情豔風流。

酒鬼們不會共鳴這些。

能讓這些勞苦一年,卻被地主剝削的農夫們感同身受的,只會有一個題材——

他們的生活。

於是,當酒館又一次連綿起,簡陋而激昂的‘鼓聲’時。

唐奇揚聲唱道:

“當他們歌頌過去的時候,是誰在為明天拼搏?

在他們錦衣玉食的今晚,是誰在被金錢脅迫?

這世道太讓人難過——

讓有錢的闖禍,沒錢的背鍋!”

歌詞配不上那首耳熟能詳的名曲。

他只能自己新編主歌,像是隨意哼唱出的旋律。

但旋律無所謂隨意。

重要的是好記。

要朗朗上口,讓聽眾都能跟著哼唱。

學院不教這些,前身也只會用魯特琴彈奏蹩腳的宮廷小曲。

但預製菜製作者唐奇,對這類旋律簡直信手拈來。

至於歌詞,就用最粗淺的詞語。

不必點名道姓。

酒鬼們聽得懂誰在歌頌過去,誰在錦衣玉食。

“新的國家升起,舊的王朝墜落;

請讓神明訴說,誰在為原野蹉跎?”

梅爾領主合法享有星梅鎮的土地,但他絕不會親自下鄉開墾荒田。

於是他劃分出最肥沃的田地,建立了果園,讓手下的農奴種出了成色最好的星梅。

再將剩餘的田地承包給自由農,收取他們的租金,把多餘的作物低價回收——

這裡三山環繞,與世隔絕。

想離開村鎮,就要跨過危險的晨暮森林。

詭譎的地貌變化與野外、乃至亡靈生物,能輕鬆剿滅一支整編的,沒有施法者的冒險小隊。

偶爾會有像唐奇一樣的幸運兒倖免遇難。

但往往不會是商隊。

所以農夫們手裡有貨,卻賣不出去。

至於好處盡收的領主,當然不會冒著危險折返兩地。

他只要在龍金城的別墅中舉辦舞會,享受清福,再讓手下的商隊跑東跑西,每年都會有源源不斷的金幣鑽進他的金庫……

那些真正將心血都埋進這片土地的人,換來的只是堪堪平衡的收支。

誰是這裡的主人?

但是誰在這片土地上蹉跎?

“是我、是我!”

唐奇餓了太久,也渴了太久,以至於嗓音都有些沙啞。

可舞臺已經搭好,他絕不能怯場。

哪怕要撕裂聲帶,他也要放聲高歌,

“別拿終將食言的承諾矇蔽自我,

別對老子的勞動強取豪奪——

抄起你的鋤頭,哪怕殺人放火;

昂起你的腦袋,就算喉嚨喊破!

去他媽的英雄,去他媽的傳說;

去他媽的地主,去他媽的生活!”

“剪掉他的山羊鬍子!”

敲打節奏的矮人痛飲梅酒,忍不住拍案而起。

他出身山地,永遠受不了貴族們的繁文縟節,

“去他媽的地主,去他媽的生活!”

冒險者發酒瘋可不會管誰付自己佣金。

但豺狗卻連忙壓下矮人同伴的肩膀,又驚又怕:

“碎石你瘋了?那可是我們的僱主!”

黑蛇伸了個懶腰,向後仰臥,緊貼角落的牆壁:

“僱主在龍金城聽不到,覺得不爽,罵一罵又怎樣。

我們是拿錢的傭兵,不是乞憐的狗。”

他們要真那麼忠誠,又怎麼可能在夜晚執勤的時間,跑到酒館酗酒?

豺狗仍然不放心,匆匆環顧四周。

卻發現自己這個角落根本無人在意。

唐奇的‘歌謠’簡陋,但簡陋的好處就是易學。

這當然稱不上一首好歌。

卻足以讓他們宣洩。

當他重複到第二遍時,已經有人跟唱起了曲調。

平日他們對領主不滿,卻不會明著聲張。

可今夜風雨交加,將酒鬼們圈在了這方寸之間。

他們本就醉生夢死。

只要明天還沒到來。

就還能假裝活在夢裡。

沒有人在乎夢話。

喝醉就不怕口出狂言。

“去他媽的地主,去他媽的生活!”

“詩人,你簡直是個媽生的天才!”

“凱瑟琳,再來三杯星梅酒,哦,還有我最喜歡的土豆泥,今晚我要睡在這裡!”

“奶奶,我想你了……”

在歡呼與碰杯之間,他們只覺得盡興。

以至於已經沒人在乎這首歌謠的作者。

更沒人在乎他此前的笑話。

他們只希望,這個夜晚可以更漫長一些。

畢竟,當天際線亮起那抹魚肚白的時候。

他們還要忘記現在,從夢裡醒來呢。

於是唐奇閒下來,便輕咳著休息,發出氣泡音:“額額額……”

這能按摩自己疼痛的喉嚨。

一份托盤擺在了他的眼前。

擱置著冷硬的黑麵包、燉豆子、與一杯果香撲鼻,閃爍少許熒光的梅酒。

他緩緩抬眼,對上了凱瑟琳明媚的眸子。

聽她說:

“辛苦了,要吃些東西嗎?”

尊重需要自己掙來。

他是詩人,不是乞丐。

這是酬勞,不是施捨。

“當然,謝謝。”

唐奇點點頭,卻意外瞧見了凱瑟琳身旁的小姑娘。

那是第一個跟著他敲打節拍的聽眾。

少女還沉浸在歌謠裡,舉起小拳頭,大聲模仿著:

“去他媽的地主,去他媽的生活!”

凱瑟琳伸出手指,狠狠敲上她的腦袋:

“不要學髒話!”

少女吃痛捂頭:

“嗚嗚~”

文中明確寫了,他們只是醉酒後需要一個宣洩,而不是這首歌有多好聽。

如果尬到朋友們了先說聲抱歉哈,但是後面的故事還是很精彩的,不騙你們!

前奏是皇后樂隊的《 ll rock you》,但歌詞和旋律都不是。

小學時候我們打這個節拍,一開始只有零散兩個人,後面帶動了全班,演變成了合唱“ ll ll rock you”,印象很深刻。

但我那個時候沒聽懂,還以為是“ ll fku”,心想老外都這麼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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