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爭子(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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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氏只是個身份低微的丫鬟,哪裡見過什麼世面,現在的兒子就是她的主心骨,儘管以她的思想,王家是一棵參天大樹,就算是被趕出家門也不能失去王家的庇護。

可是兒子已經做出了決定,她也沒有任何的辦法,只能默默給兒子祈福。

“兒啊!你若不讀書,還這麼小能做什麼營生?”

“娘!您放心,有了這個鋪子,至少我們母子的衣食不愁,以後做什麼兒子還沒想好,不過咱宋家的日子會越來越好。”

宋氏聽兒子說宋家,心裡感覺美滋滋的,若是兒子開枝散葉,以後她就是宋家的老祖。

第二天起來,收拾停當,在茶館吃過早餐,宋文遠安步當車晃晃悠悠往縣衙走去。

剛到縣衙門口,就看到一群看熱鬧的百姓圍在縣衙門前,人群中兩個婦人在爭奪一個看起來還不到一歲大的孩子,一名婦人在爭奪中一把將孩子搶了過去,另一名婦人心急之下敲響了衙門的鳴冤鼓。

鳴冤鼓可不是隨便敲的,鼓聲一響,縣尊老爺就必須要升堂問案,高郵這樣的大縣雖然配有縣丞、主簿和典史,這些人都替代不了縣太爺,只能由他親自審問。

《大周律》規定,告狀必須要有訴狀、訟師、以及保人共同作保,若無這些保人,擅自敲響鳴冤鼓,就算是真有冤情也要先打十竹板,以示對破壞秩序的懲戒。這些規矩就是要增加打官司的難度,讓百姓儘量不要麻煩官老爺。

國人好湊熱鬧,有了熱鬧都想湊過去看個究竟。宋文遠也不急著去找戶房拿房契,站在人群當中看一看這個時代的官員如何公開審案。

時間不長,在三班衙役的‘威武’聲中,縣尊老爺邁著四方步從後門進入堂前,款款落座。

“啪!”驚堂木一響,縣尊老爺拖著長音的聲音傳出來:“何人擊鼓鳴冤?帶上來!”

擊鼓的婦人與搶孩子的婦人早已被捕快兩班的衙役控制,聽到老爺吩咐,立刻押著二人抱著孩子走進大堂。

兩個婦人立刻跪地磕頭:“民女吳張氏,民女吳周氏叩見青天大老爺!”

宋文遠打量了一下高郵知縣,只見這位縣尊老爺年齡在四十歲上下,頜下留著半尺長的青須,修整的非常整齊,國字臉、濃眉大眼,兩眉之間有著很深的法令紋,給人一種不可侵犯的威嚴感。

這難道就是官威嗎?宋文遠心中暗想。

只見縣尊老爺一拍驚堂木,‘啪’的一聲,大堂外百姓嘈雜的聲音頓時安靜下來。

“你二人誰敲的鼓?”

“是民女敲的鼓。”那個自稱吳周氏的婦人趕緊答話。

“可有狀紙、訟師和保人?”

“民女沒有!”

“既然沒有,本縣也不能壞了朝廷的規矩,來人!按倒在地給本縣打她十記竹板。”

兩班衙役立刻上前將婦人按倒在地,就要動手扒婦人的襦裙。

婦人羞憤難當,將頭深埋在手臂下,不敢動彈。

縣尊老爺皺眉喊道:“且慢!”

衙役停下手,疑惑地看向堂上的老爺。

“本官念你是個婦人,只扒掉外裙,留下褻褲,給你保留一些顏面。”

吳周氏感激地磕頭道:“謝大老爺體恤!”

宋文遠沒想到這古代的官員還有如此人性化的一面,既兼顧了朝廷的律法,也照顧了婦人的尊嚴,心中不由對這個縣太爺生出了幾分好感。

沒能看到白花花的屁股,看熱鬧的百姓一陣唏噓。

得了縣尊老爺的吩咐,衙役只扒掉了婦人的襦裙,對著婦人的臀部就是一頓板子。

小時候捱過老師竹板的孩子都知道,竹板打人到底有多疼。更何況是比老師手裡的竹板更寬更長的竹板。

十記竹板打下來,闆闆到肉,聲聲入耳,婦人被打的慘叫連連。

板子打完,縣尊老爺再次問道:“你要狀告何人,有何冤屈?”

“青天大老爺,民女與吳張氏是妯娌,只因民女丈夫突然亡故,吳張氏與亡夫兄長想要霸佔我夫妻的家產,將民女趕出吳家大門。

便將民女的兒子搶去,想以民女無子的理由將民女休掉。那是民女和亡夫唯一的骨肉,民女怎捨得兒子被搶。

便趁著吳張氏不注意,抱著兒子離開吳家,哪知道他們夫妻一路追來,民女一路逃到縣衙,在兒子被她們夫妻搶走後,逼不得已敲響了鳴冤鼓。”

婦人的條理很清晰,這個時代敢於跑到衙門告狀的女子都是有著非常的勇氣。

條案後的縣尊老爺,捋著鬍子看向另一個婦人問道:“吳周氏狀告你搶她的孩子,還要將她趕出吳家,可有此事?”

吳張氏趕緊磕頭道:“大老爺明鑑,民婦怎敢搶奪別人的孩子佔為己有,分明是民婦自己的孩子。

街坊鄰居都可以作證,那是民婦十月懷胎生下的兒子,左鄰右舍還進我吳家喝過我兒的滿月酒。”

縣尊老爺皺著眉頭沉思,這種家族內部矛盾非常難纏,一不小心就會讓自己的官聲受損。

兩人都說孩子是自己的,這二人肯定有一個人在說謊,現在最關鍵的是孩子不會說話,而吳張氏又說鄰居可以作證,這麼看吳張氏是孩子的母親機率更大一些。

可是吳周氏又說是丈夫新亡,哥嫂想要霸佔她們的家產,使出這樣的招數,就是想要趕走她,這種可能性也完全存在。

畢竟是在一個家裡,孩子對彼此都熟悉,不存在孩子認生一說,想透過孩子跟誰親近來判斷誰是母親也有很大的不確定性。

縣尊老爺有些頭大了,他還是頭一次遇到這種一家人爭奪孩子的案子,為了驗證吳張氏的話,縣尊老爺特意將吳家左鄰右舍的鄰居傳過來挨個詢問,得到的答案都證明了吳張氏沒有說謊。

而問到吳周氏的孩子的時候,鄰居們卻紛紛搖頭,表示並沒聽說吳周氏生孩子。

鄰居的證詞對吳周氏非常不利,就連堂外的百姓也已經趨向於吳張氏是孩子的母親。

身為官員的一絲敏銳讓縣尊老爺覺得這事沒那麼簡單,自己不能輕易下結論,看著有些無助的吳周氏,縣尊老爺問道:“吳周氏!你還何話說?”

“青天大老爺明鑑,亡夫一直在外行商,我兒出生以及滿月的時候,亡夫都不在家,也沒有人幫著民女操持人情往來。

民女常年獨居在家,不敢給丈夫招惹麻煩,因此很少出門,對左右高鄰也不熟悉,民女生產也沒有驚動外人,左右高鄰不知道也情有可原。

可是孩子確實是民女與亡夫的親骨肉,就算民女不要吳家的財產也不能放棄亡夫的親骨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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