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罪有應得(1 / 1)
等我來到樓上的時候,閆亮已經把那個小女孩兒從屋子裡抱了出來。
我師父和李茂叔則是正在屋子裡檢視呢!
好在這小女孩兒並無大礙,只是看樣子有點兒受到了驚嚇,一直咬著自己的手,滿臉恐懼,也不敢說話。
我閃身進了屋子,在房間裡掃了一圈,地上有一大灘血跡,還有血腳印朝著陽臺延伸過去。
陽臺的玻璃門是敞開的,我師父和李茂叔已經去了陽臺上,但是顯然他們並沒有看到那東西。
這時閆亮也把小女孩兒交給王四海,然後折返了回來。
我師父和李茂叔從陽臺進來,大家彼此對視一眼。
“沒看到。”
李茂叔攤了攤手。
“所有的屋裡都找一下,小心點兒。”
閆亮說完就轉身出去了。
我們也跟著離開了這個房間,然後分頭去樓上的其他房間搜尋。
但是找了一圈,都沒找到那東西。
等我們下來的時候,發現王四海正抱著他女兒在走廊裡發呆。
感覺他好像受了刺激,腦子出問題了似的,整個人呆呆地。
“王老闆,你沒事兒吧?”
閆亮上去問了他一聲。
“沒......沒事兒。”
王四海這才回過神來,搖了搖頭。
“怎麼樣?找到那東西了嗎?”
接著他又問閆亮。
“沒有。”
閆亮搖了搖頭。
“都怪我,是我害了我老婆。”
王四海說著老淚縱橫,然後抱緊了懷裡的女兒。
看他這樣子,我們其實多少有點兒同情他,但是我也知道他這是罪有應得。
甚至剛才被咬死的,就應該是他才對,而不是他老婆。
但是那東西不知道為什麼?沒有直接找王四海報仇,反倒是悄無聲息的出現在了樓上,並且咬死了王四海的老婆。
但是他卻沒有對王四海的女兒下手。
這讓我不禁有些狐疑,難道說那東西,他還有一定的自我意識不成?
照理說這種大邪之物,渾身充滿怨氣,那肯定是逮著人就害啊?哪來的分辨意識呢?
還是說我們對這東西有一些誤解?或許他能夠分得清好壞也說不一定。
沒多會兒,外面就響起了警笛聲。
也不知道是誰報的警,總之很快警察就趕到了現場。
這死了人的事兒,畢竟是大事兒。
他們在現場勘查了一番,然後帶走了王四海老婆的屍體,說是要回去做屍檢。
我們也都被帶去警局錄了口供。
但是這麼多人在場,卻沒有一個人能夠說得清楚,王四海的老婆是怎麼死的。
包括王四海自己。
因為我們當時都在樓下,只看到王四海的老婆從樓上掉下來。
當然那時候她其實已經掛了,所以她並不是摔死的。
而且她脖子上有恐怖的傷口。
這個對於我們來說很容易推測,我們甚至可以確定,她就是被那詐屍了的邪物給咬死的。
但是這種事兒你當然不能指望警察會相信。
所以錄口供的時候,我們都只說了親眼見到的,沒說推測這部分。
這也就意味著,警察要自己去查王四海老婆的死因。
能查出個所以然來才怪,除非他們也相信玄學。
從派出所回來的時候,天都已經快亮了。
我們沒有回度假村那邊,而是跟著王四海又回到了他的別墅。
因為現在王四海還活著,所以我們推測那東西還會來找他報仇。
昨天晚上他之所以沒有現身,估計是因為當時我們現場人太多的緣故。
從這一點來看,那東西顯然也是有一定的智慧的。
這才是最難搞的部分。
上午王四海叫家裡人過來接走了他女兒,看這架勢,他也是要豁出去了。
至於劉半仙,那老小子早就跑的不見人了,王四海也沒有再找他算賬。
到了晚上的時候,這別墅裡面就只剩下我和我師父,還有閆亮、李茂叔,以及王四海。
楊先生白天也回大理了,他一個普通人,這種事情他自然是不想多摻和,畢竟這麼危險。
天黑之前,我們在別墅裡面好好佈置了一番,尤其是一樓大廳,貼的到處都是符咒,閆亮甚至還佈置了法壇。
畢竟那東西可是大邪之物,所以我們必須得做好萬全的準備才行。
結果佈置好了一切,那東西卻並沒有出現,讓我們白白等了一個晚上。
這時候我們都已經熬了兩個晚上沒有睡覺了,所以白天又上樓補了一覺。
我一直睡到下午才起來,下樓的時候,其他人都已經在樓下了。
看他們一個個臉色凝重,估摸著又有什麼不好的事情!
我問了一下,才知道是劉半仙出事兒了。
而且是昨天晚上的事情!
王四海說今天派人去找劉半仙,發現他死在自己家裡,而且腦袋都被擰下來了。
至於具體是怎麼被擰下來的,這個當然沒有人知道,總之脖子都擰成麻花了。
那死狀必然極其慘烈,光是想想,就讓人不寒而慄。
“怪不得昨天晚上那東西沒來,原來是去找劉半仙了,那老傢伙也算是罪有應得。”
我說著冷笑了一聲。
王四海聽到這裡,嘴角抽動了一下,但是他什麼話也沒說。
如果說劉半仙罪有應得的話,那王四海當然也好不到哪裡去,甚至可以說他也該死。
畢竟打生樁這事兒,劉半仙只是給他提議,但具體實行,還是王四海自己決定的。
哪怕他是被劉半仙給忽悠了,那他也在殘害人命。
對於這種人,我並不同情,包括他老婆的死,對於他來說我覺得也算是一種懲罰。
王四海當然也清楚這一點,所以他並沒有反駁我剛才的話。
“那現在怎麼辦?如果我們一直守在這裡,那東西恐怕也不會出現。”
李茂叔說著看了看閆亮和我師父,意思是我們應該離開了。
其實事情發展到這一步,我們本來也可以直接走人的。
反正那東西來找王四海報仇,又不關我們的事情,我們也沒有義務保護他。
之所以守在這裡,只不過是想解決了那東西,免得他禍害無辜之人。
但是現在看來,那東西好像遠比我們想象的要聰明,這種情況下,他禍害無辜之人的可能性就很小。
所以也不是非得除掉他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