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說好驚喜你驚嚇!機遇變危機?(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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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澈被警察抓了!?”

杭城酒店大床上,原本還有些迷迷糊糊的楊蜜瞬間清醒。

從日記內容看,秦澈最近認認真真拍戲,昨天還順手做了一件好事。

怎麼會被帽子叔叔給抓走呢!?

楊蜜立刻就要詢問。

但有人速度比她快。

【劉亦霏】:怎麼回事,帽子有沒有說原因?

【熱芭】:說是有人報警他故意傷人,讓他去派出所說明情況。

【楊蜜】:故意傷人?他每天都在劇組拍戲,哪有這個時間,昨天還順手救了一個老人...嘶!

【劉亦霏】:碰瓷!

【景恬】:都別急,我打電話讓人過問一下。

【楊蜜】:我也讓趙若瑤去關注一下。

【劉亦霏】:有訊息記得在群裡說一聲。

這一刻,四女表情都變得極為認真。

熱芭擦掉手心的汗,就聽到旁邊傳來巨興茅的聲音:“熱芭,你對阿澈這件事有沒有了解?”

劇組今天剛開始拍攝工作,幾個帽子叔叔便找上來。

詢問車牌號京XXX,是否為他們劇組用車,還拿出照片。

確定車沒問題,對方就詢問昨天晚上六點到七點這段時間,是誰在駕駛。

場務一看,發現駕駛員是秦澈。

帽子叔叔表示,說接到人報案,秦澈犯故意傷害罪,要他跟著回去協助調查。

“我不知道。”熱芭很想說出碰瓷這個猜測。

但理論上,她並不知道秦澈昨晚“助人為樂”的事。

那就不可能得出“被碰瓷”的結論。

“但我相信阿澈的為人,不可能做違法亂紀的事。”熱芭語氣前所未有的認真。

“我也相信他。”巨興茅拿出手機:“我讓人過問一下。”

這段時間相處,他覺得秦澈為人成熟風趣幽默,業務能力強且長相好,還十分懂禮貌和規矩,不像是會做出故意傷害行為的人。

更何況秦澈被帶走時,臉上先是意外,很快又恢復鎮定的表情不似作假。

更讓他放心的是,秦澈說“導演你們正常拍攝吧,我去去就回。”

這份自信,需要底氣支撐。

與此同時,順義區X街道派出所內。

辦事民警正在按照規矩詢問秦澈身份名字職業。

基礎流程走完,民警詢問道:“8月15號下午六點十五分,你在哪裡?”

秦澈坐在椅子上,表情平靜反問:“阿瑟,今天幾號?”

“我是問你,不是你問我!”民警語氣很不善。

“你是已經把我當成罪犯了?”秦澈眼神一凝:“你要是帶著這樣的主觀和情緒,我不願意再配合調查,我會立刻投訴你!”

“你!”民警表情很不好看。

這種因為口角之爭就打傷老人的人,居然還能當演員。

“吳琥,你站一邊。”一箇中年男子將吳琥拉開,坐到位置上,笑容親切:“小夥兒,我這位同事也是看到老人的傷情,才會帶有情緒,你包涵一下。”

“我保留投訴的權利和想法。”秦澈表情很鄭重:“事情還沒調查清楚,法院更沒有出判決。”

“我不是罪犯,頂多算是嫌疑人,不應該被當成罪犯對待。”

中年男子眼中閃過一絲異色,微笑道:“理解,理解,今天是8月16號,請問你8月15號下午六點十五分在哪裡?”

“ 8月15號就是昨天。”秦澈回憶起來:“昨天我五點之後下戲,聽說順義區X街道有家不錯的烤鴨店,問場務借了車鑰匙來這附近買烤鴨。”

“六點十五分,我應該是在一家便利店內吃關東煮。”

中年男子將資訊快速寫上,繼續詢問:“是XX便利店嗎?”

“是,是叫這個名字。”秦澈點頭。

得到肯定的答覆,中年男子直入主題:“你在這家便利店,是不是遇到一個身穿白色短袖,拄著柺杖,六十歲左右的老頭子?”

“是啊。”秦澈臉上露出疑惑表情:“我還看到他買了貢丸。”

“邊走邊吃,走到門口的時候,被貢丸給卡喉嚨了。”

“我第一時間出去,用海姆立克法幫他把卡喉的貢丸吐出了。”

“後面我看他沒問題了,就直接離開了,畢竟黨教導我們,做好事不留名。”

中年警察陸仟和年輕警察吳琥:“...”

這麼聽起來,你居然還是一個優秀青年。

“等等。”秦澈似乎想到什麼,看著陸仟問道:“帽子叔叔,你說找我來配合調查一起故意傷人案件。”

“你不會告訴我,報案的就是被我救下命的老人吧?”

陸仟和吳琥:“...”

“小夥兒,別激動嘛。”陸仟出聲安撫,心裡搖擺不定。

“我激動了嗎!?”秦澈站起來看著兩人,聲音加大:“我算是明白了,我是助人為樂,幫忙幫出一個仇人。”

“沒感謝就算了,我也不想著,結果人家恩將仇報,說我故意傷害?”

“這不就是碰瓷,想要敲詐勒索我嗎。”

“你話不要這麼難聽,什麼碰瓷和敲詐?”吳琥忍不住開口:“這件事還沒調查清楚。”

“是嗎?”秦澈忽然收斂情緒,冷冷看著吳琥:“你王法官啊?”

兩人一愣,緊跟著吳琥臉色瞬間漲紅。

“我早看出來了,你對我帶著惡意,似乎一開始就判定我故意傷人。”秦澈拿出手機:“我要打電話,我有這個權利,我要聯絡律師。”

“故意傷害,那已經不止是民事,而是可以構成形式。”

“誣陷我,我要告這個為老不尊的傢伙!”

“你夠了。”吳琥聲音變響,但被陸仟打斷:“是你夠了,你給我出去!”

吳琥表情一陣變化,最後選擇離開辦公室。

秦澈看著他離開,表情恢復平靜,看著陸仟說道:“這人,按照你們警方程式,是不是要回避這起案件?”

陸仟驚訝於秦澈的思維能力,略微猶豫後說道:“受傷老人和吳琥是一個大院,吳琥父親走得早,她母親帶他一個長大不容易,院子裡叔叔伯伯接濟他長大。”

陸仟點到即止,但秦澈聽懂了。

“受害”老人對吳琥有恩,所以老人報案後,吳琥天然信任老人,對他這個故意傷害老人的人自然帶著敵意。

但這也只是陸仟一面之詞,誰知道這人是不是幫兇呢?

他絕對會投訴。

“我沒有故意傷害,而是救人。”秦澈重新坐下。

“受害人說,他不小心將湯汁撒到你腳上,你直接動手揍他。”陸仟說道:“醫院那邊做了傷情鑑定,老人肋骨斷了兩根。”

“你說自己是救人,有證據嗎?”

秦澈沒有回答這個問題,而是反問:“阿瑟,你該比我懂法律。”

“這件事不該我證明自己無罪,而是你們要證明我有罪。”

“那麼,你們有證據證明,是我傷害那老人嗎?”

陸仟沉默了,顯然他們也沒證據證明這一點。

吳琥已經走訪過便利店,收銀員回答是沒看到兩人發生口角。

沒有人證,沒有物證,只憑當事人口供,無法給秦澈定罪。

更何況,國內遵循的是疑罪從無。

而陸仟看秦澈的表現,心裡產生兩個判斷。

一,那大爺在碰瓷。

二,秦澈內心強大,天生罪犯。

他更傾向於第一種情況。

秦澈最開始的激動,做不了假。

“如果沒有證據,配合調查也配合完了,我可以走了吧?”秦澈開口詢問:“還是說,你們要強行拘留我24小時。”

陸仟當然沒有選擇強行拘留秦澈,因為他們一點證據都沒有。

雖然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三條明確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的傳喚查證時間,可以拖到8小時。

若案件存在適用行政拘留的可能性,查證時間可延長至24小時。

但若是連線索都沒有,警方不會用這種方式。

否則對方一定會申請行政複議和投訴。

“只憑借“受害者”的話,我們自然不可能拘留。”

“我們會繼續查證,小夥兒你要是有證據,也可以提供。”

陸仟將秦澈送出派出所。

“這件事我看沒完,我們會再見面的。”

意味深長的笑笑,秦澈到路邊打車返回影視基地。

坐在車子後座,他眼中閃過一絲無語。

日記本可是寫的清清楚楚“成就達成,天降機緣”,也就是說,情報會為他帶來好處才對。

事實上,不管是收穫試鏡情報,還是得到有一百個比特幣的冷錢包,又或者掌握一些藝人黑料,確實都是好事。

所以在用海姆立克法幫助這個老人時,想的是對方身份特殊,也許會變成一個頂尖人脈。

畢竟情報最後也寫了,會給一個驚喜。

可這分明是驚嚇。

救人居然變成被碰瓷,也是讓人無語!

“希望你們不要再做多餘的事。”

秦澈拿出手機,點開一個影片。

這影片播放的內容,正是老人吃東西被卡住喉嚨,他用海姆立克法幫忙的全過程。

他也是留了一個心眼,救人時將手機開啟,放在就餐區對外進行錄製。

所以他回到便利店,收銀員還提醒他別忘記帶走手機。

其實只要秦澈給出這個影片,事情就會得以解決。

但他卻不願意這麼做。

因為錄製影片這件事,是他個人謹慎行為,不是日記情報給出的指南。

他還是願意相信“情報就是機遇”,暫時就當自己沒有證據來處理這件事。

反正有這影片,再壞的情況也不會是由他來承擔。

“日記本啊日記本,別讓我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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