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章 程功在南華早報上連載《哈利波特》(4/5)(求訂閱)(1 / 1)
程功不但不會阻止陳松靑的佳寧集團借殼上市,甚至還要推他一把。
陳松靑的佳寧集團利用上市,越是膨脹,到時就死得越慘。
當然,程功知道,他前世的時候,陳松靑,黃創山,李福肈,這幾個人都是和詹培忠相連的。
其中,黃創山涉及不多,只是把家族美漢公司高價賣給陳松靑,獲得大筆利潤,而李福肈雖然一開始直接拒絕陳松靑的佳寧集團在遠東證券交易所上市,但是,建議對方借殼上市,實際上,李福肈背後應該是收受了佳寧集團不少錢財。
後來,李福肈進牢房,和陳松靑的佳寧集團百億港幣的窟窿多多少少都有關連。
如今,詹培忠和他們沒有多大關係,但是以陳松靑的本性和鍾氏兄弟的牟利手段,絕對不可能因為他的出現而改變的。
詹培忠直接感覺老闆好像把一切都看透了一樣。
如果是他,他現在就替程振邦報仇。
“培忠,這件事你不用插手,他們愛怎麼樣就怎麼樣,到時你會親眼看到他們的下場會是非常慘的。”
“是,老闆。”
。。。
晚上六點。
程功特意推遲了一個小時下班。
當他坐車來到楚虹鮮花店。
從車上下來。
他看到鍾楚虹和幾個員工正在忙碌。
今天是西方情人節,香江的白人很多,而受到西方情人節影響,香江許多華人,年輕人也會跟著過情人節。
今天的西餐廳,酒店,甚至維多利亞港可能都會是很受歡迎。
程功在那等了一會。
等到鍾楚虹交代清楚那些員工,走了過來。
鍾楚虹上到車上。
“今天很忙嗎?”
“先生,今天太忙了,買花和訂花的客人特別多,今天一天下來的營業額相當於平常一個月的營業額。”
西方的特色節日,鮮花銷量確實不錯。
至於一天頂得上平常一個月的營業額也是很正常。
“還有那些社團的混混到鮮花店搞事嗎?”
“先生,我聽說那些阿sir抓了很多人,後來再沒有見過那些人來收數了。”
香江多個區的阿sir針對銅鑼灣社團的情況,已經多次掃蕩,基本上見一個帶走一個離開,那些社團成員,最快一兩個月放出來的,慢的可能半年,一年,這大半年時間,銅鑼灣這邊,那些社團混混確實不敢再出來搞事。
但是,半年後呢?
程功知道,在香江這種特殊環境的土壤下,才會產生這些如同寄生蟲,毒瘤,膿包一樣的社團,想真正剷除,甚至連根拔起,基本上不可能,只能讓那些社團收斂起來而已。
現在外面酒店太多客人,程功就沒有和鍾楚虹到外面吃晚餐,而是直接回複式豪宅。
當程功和鍾楚虹回到複式豪宅的一樓餐廳,女傭人已經做好了豐盛西餐。
對方是提前準備。
當然,相比起外面高檔的西餐廳,是無法相比的。
程功把提前準備好的珠寶首飾送給鍾楚虹。
“先生,謝謝你的禮物。”
程功親自為她戴上。
不得不說,看起來還是非常有氣質的。
吃完晚餐。
兩人上到複式二樓上。
現在二樓的陽臺上有一個吊起來的鞦韆椅,平常下班後,鍾楚虹也就喜歡在這看書。
剛剛喝了喝酒,鍾楚虹準備等紅酒散去再去洗澡。
在把今晚的晚報拿過來給程功。
受到程功的影響,鍾楚虹基本上每日都會看報,她知道可以從報刊上看到很多不一樣的報刊資訊。
現在程功在那看晚報,鍾楚虹挨在一旁。
當程功仔細翻看完那些報刊,並沒有看到什麼特別有效的資訊。
看到旁邊一本英文書籍。
“這英文你能夠全部看得懂嗎?”
“先生,有些看不懂。”
在香江基本上都是中英文同時授課的,所以許多人的英文基礎還是非常好,甚至有些香江人的英文要把中文好。
鍾楚虹只是讀完中五,但是,她的英文還算是可以,基本上沒有涉及到專業性的英文單詞,她還是看得懂的。
程功點點頭。
晚上的八點多。
鍾楚虹先去洗澡。
程功還在外面。
此時,他則是在想南華早報的事。
羅森特出任南華早報董事長,並且已經在收購華僑日報,工商日報的事差不多應該快完成了。
從這次在南華早報上發表關於銅鑼灣社團和治安的問題,從香江總督府的反應來看,南華早報的影響力還是很大的。
當然,程功覺得還是不行。
這段時間,他不用處理收購的事,也就可以抽出一段時間放在南華早報上。
在他看來,像東方日報能夠發展那麼快,日銷量甚至達到三五十萬份,是南華早報的三到五倍的銷量。
主要還是因為馬家兄弟創辦的東方日報本來就是用來做那種事的,其後,裡面的內容涉及到馬經,狗經,甚至大量粗俗類吸引眼球的新聞,在香江底層社會來說,還是非常吸引人的。
明報不一樣,明報一開始就是金庸用來發表自己的武俠小說,可以說金庸透過明報發表那些武俠小說成就了金庸,金庸也因為武俠小說成就了明報,不過,金庸早已停止發表自己的武俠小說,現在都是給灣灣的古龍,還有香江的倪匡等人發表。
另外,也就是金庸自己發表的社評,政評等等。
其實,程功知道,後來明報衰落,和武俠小說的衰落,以及和金庸把明報出售給餘品海有非常大的關係,在別人都不信任新的大股東和老闆的情況下,明報自然也就變得可有可無了。
至於星島日報影響力不僅僅是在香江,還有在海外。
而現在程功準備把南華早報打造成香江,亞洲,甚至全球最大影響力的報刊,是可以從香江這幾大報刊上學到不少東西的。
當然,他也不知道行不行,所以還是要先試一試才知道。
“先生,我洗完澡了。”
。。。
休息一晚。
第二天大早。
程功和鍾楚虹起來吃完早餐。
在送鍾楚虹回到鮮花店附近,程功再坐車往星河中心大廈回去。
星河中心大廈。
第21層樓。
程功回到自己的辦公室。
此時,貝絲已經在辦公室等著。
程功坐下來,看著面前的辦公桌。
他知道,現在M國已經有多家電腦公司在生產電腦,包括IBM公司,喬布斯的蘋果公司,還有王安的王安電腦。
但是,他知道現在的電腦和他前世的那些臺式電腦,膝上型電腦還是有很大區別的。
不過,據說王安電腦用來辦公還是很不錯的,就是不知道現在香江這邊是否有賣?
“貝絲,你去市場上替我買一臺王安電腦回來,如果沒有再給我買一臺蘋果電腦回來?”
電腦?
貝絲有些驚訝。
其實,有些公司在七十年代初開始用到電腦,但是,主要是用來處理大型資料的。
“老闆,現在電腦可不便宜。”
“該多少錢就多少錢,到時去財務報銷。”
貝絲也就離開。
程功昨晚已經在想,既然金庸可以透過發表武俠小說來吸引到那些觀眾訂閱明報,那為什麼自己不可以在南華早報的英文版上發表小說提升南華早報的訂閱和影響力。
當然,程功本人直接寫當然不行,而是抄。
畢竟,他腦海的資料那裡有的是。
其中,就針對英文版,甚至全球市場來說,當然是西方奇幻或者說魔幻小說是最受歡迎的。
剔開那些已經上市發行的魔幻小說,像《霍位元人》《魔戒》《納尼亞傳奇》《時光之輪》《地海傳說》等之外。
程功還有不少可以挑選的。
其中,影響力最大的,還有羅琳九十年代發表的《哈利波特》系列小說,馬丁九十年代發表的《冰與火之歌》,八十年代安傑伊發表的《獵魔人》系列小說等等。
此次,程功準備先取《哈利波特》的第一部《哈利波特與魔法石》開始寫起。
本來按照程功的想法,他一開始是想提供大綱,然後找一個熟悉這方面題材小說創作者給他寫的。
但是,他知道,這樣寫出來的效果是不一樣的。
當然,像這一類槍手,這個時代並不是沒有,相反還是不少。
像歐美很多所謂大作,或者出版社暢銷作品,很可能是一幫人的作品。
還有在香江,金庸,古龍都是有自己的御用槍手的。
無論是代筆也好,還是御用槍手也好,和原創的作品還是有區別的。
像英文版方面更是那樣。
程功覺得,既然羅琳的哈利波特那麼受市場歡迎,當然是受到市場上驗證和認可的。
這種情況下,程功即使把大綱提供給相關的槍手,出來的效果還是很不一樣的。
。。。
差不多快到上午十一點。
貝絲回來了。
她還真的替程功買了一臺電腦回來。
並不是王安電腦,而是喬布斯公司的Apple11電腦。
因為是在代理商那裡購買的,花了差不多3000美元,按照現在港幣和匯率來算,這差不多花了1.5萬港幣。
貝絲讓代理商的人搬到辦公桌,然後按照程功說的辦公桌位置裝好,插電,試了幾次後,發現是可以的。
當然,現在的蘋果電腦只能用來打字和玩普通的電腦遊戲,其他方面自然還是差遠了。
“程生,可以了。”
在貝絲帶著代理商的人去財務那邊拿錢後。
程功看到這一臺七十年代末生產的電腦,確實覺得有些電腦,和他想象中完全不一樣,像臺式電腦,又像膝上型電腦。
此時,程功坐下來,看著還是舒適度並不是很好的鍵盤。
而且,現在只能打英文,並不能打漢字。
“老闆,那個代理商的人已經拿錢走人。”
看到老闆坐在電腦面前,開始開啟文件打字,貝絲還是很震驚。
她知道老闆懂得很多她不知道的東西,但是,現在看到老闆接觸電腦後,也就可以打文字,還是讓她覺得不一樣。
別人去學打字機打字,還是需要花不少時間的。
“老闆,你一接觸也就會嗎?”
程功笑了笑,他前世的時候摸那些臺式電腦,膝上型電腦都摸到爛了,這算得上什麼。
不過,現在這一臺蘋果電腦也是後來的蘋果電腦的祖先了。
貝絲回到自己的辦公桌辦公。
程功已經開始從他的大腦那裡抄寫第一部《哈利波特與魔法石》。
第一部第一章開始。
。。。
差不多快到午飯時間。
程功停下來的時候,他已經連續抄寫多章。
當程功和貝絲去吃了午餐。
下午。
程功繼續在那寫。
快到下午下班,已經是第四章。
現在單純用電腦把每個章節,每個英文從大腦那裡抄寫下來還是非常快的。
第一部也僅有17個章節。
程功準備四天全部抄完後。
到時再讓人列印出來。
“老闆,你在寫什麼?”貝絲走過來問道。
“小說。”
小說?
貝絲差點還以為自己聽錯了。
但是,當貝絲走近來看,她發現確實是小說。
對於程功,她知道老闆是去過英倫留學的,但是,具體對方在英倫學了什麼,貝絲也不知道。
如今,看到對方用非常流利的英文寫出一部小說來的時候,她再次被震驚到。
“貝絲,你是我的第一個讀者。”
現在程功發現用這個時代的蘋果電腦打字,時間一長也是很累的。
其實,他還真的不想做這種牛馬工作,主要是長時間彎腰打字還是太累了。
他讓貝絲坐在那看。
都已經到了下班時間。
“老闆,這真的是你寫的?”
“要不你以為呢?”
貝絲早就覺得程功是天才,但是,現在再次看到程功直接寫的一部小說,她已經不知道如何形容。
“等這幾天寫完後,到時再列印出來,然後在南華早報上發行。”
。。。
接下來的四天。
週五。
週六。
週日。
週一。
連續五天,程功終於把《哈利波特與魔法石》一共17章節全部都抄寫完。
週一下午四點。
程功再讓人把裡面的內容全部列印出來。
其實,也就是第一部哈利波特的全文。
這些都是他前世羅琳寫的第一部哈利波特原著英文版小說。
不需要構思,完全從大腦那裡抄寫出來,而且,這是出版原著,錯別字也是沒有的。
作為程功第一個讀者和粉絲,他已經全文看完,驚歎程功真的是一個天才。
“貝絲,你通知羅森特來見我。”
貝絲打電話到南華早報辦公大廈董事長辦公室。
現在羅森特還在辦公室。
半個小時後。
羅森特來到星河中心大廈第21層樓。
剛剛從電梯出來。
“羅森特先生,老闆在辦公室等你。”
羅森特跟著進入到辦公室。
“老闆,我來了。”
“羅森特,你先看看這些。”
羅森特拿過去,看到是列印出來的文字。
一開始,他並不知道這是程功寫的,仔細看完第一章,已經知道是奇幻或者魔幻小說。
在歐洲或者歐美來說,奇幻小說一向是暢銷小說。
他仔細看完後,還是被吸引進去。
“老闆,這是?”
“我寫的,準備在南華早報上發行,每週一章或者兩章,用來吸引讀者訂閱。”
程功自己寫的?
這怎麼可能?
你要說是一個白人作家寫的,那還說得過去。
這居然是老闆,一個香江華人寫的。
羅森特怎麼都想不明白。
看到羅森特不敢相信的眼神,貝絲說道:“羅森特先生,這確實是老闆寫的,我是老闆的第一個讀者,他親自用這一臺蘋果電腦寫出來,再用印表機列印出來的,而你是第二個讀者。”
羅森特是出版公司和記者出身,他自然很清楚這一部奇幻小說的價值。
但是,他還是不敢相信地看著程功。
不過,他知道老闆和一般人不一樣。
既然老闆準備透過南華早報來發行,他也看得出這小說確實很不錯。
“老闆,不知道你準備用什麼筆名?”
歐美那些大文豪當然也是有自己的筆名的,而且還不止一個。
只是歐美這些大文豪各種各樣的筆名都有,真正出名的可能和他暢銷的小說有非常關聯。
程功自然不會用自己的原名。
“大衛。”
“老闆,那你的稿費?”
這是程功寫的,那當然是有稿費的。
“替我存在銀行賬戶裡面。”
稿費對於他來說,當然算不上什麼。
但是,他很清楚,這一部小說在歐美,甚至全球的影響力到底有多大,單是一系列的出版加起來的銷量,正版都有超過5億冊。
這又是絕對一大筆的稿費。
除此之外,還有就是這一部小說後來拍成的電影,票房也是非常之高的。
還有一系列的衍生品,更是無法統計。
此時,羅森特其實已經看出這一部小說的出版價值。
不過,他也知道按照老闆說的那樣,先是在南華早報上發行,等連載完後,到時再進行出版。
而且,到時主要市場也就是歐美市場。
透過這次在南華早報上連續,羅森特覺得可以把南華早報的市場擴張到歐美各國。
談完話。
羅森特坐車離開星河投資中心大廈,往南華早報辦公大廈過去。
。。。
南華早報總部。
羅森特回到董事長辦公室,拿起座機電話讓總經理基思.傑克遜,總編羅賓.赫欽森過來。
兩人先後到達董事長辦公室。
“董事長,什麼事嗎?”基思.傑克遜問道。
“你們先看看這些。”
基思.傑克遜和羅賓.赫欽森拿過去看。
很快,兩人發現這是小說。
而且,還是沒有發行的小說。
“董事長,這是誰寫的?”
“老闆。”
一開始,兩人都沒有反應過來。
當反應過來後,得知居然就是星河投資公司老闆程功寫的的時候,兩人也是驚訝到說不出話來。
兩人在出版社,報刊工作那麼多年,很清楚這一部小說的出版價值。
“按照老闆的意思,這一部小說,每週在南華早報上刊登一章或者兩章內容,用來擴大南華早報的訂閱和知名度,我認為是可行的。畢竟,現在南華早報的英文版在香江的日銷量是超過十萬份的,這一部小說連載刊發後,會是提高報刊的銷量和知名度。”
“董事長,那老闆的稿費怎麼算?”
“老闆沒有和我多說,但是,也要按照大作家的水平來給。按照老闆的說法,這只是剛剛開始,接下來應該還有的。”
無論是程功的身份,還是這一部連載小說的價值,在羅森特看來都是非常值得的。
基思.傑克遜和羅賓.赫欽森相互看了一眼,也覺得確實是可行。
“那就從明天開始正式刊發第一章,在副刊上發行,你們把報刊閱面排版好了之後,先拿過來給我過目。”
“是,董事長。”
羅森特把相關的內容給總編羅賓.赫欽森拿起收好。
然後先看看第一章的效果如何。
一開始,這兩人拿過去,覺得既然這是老闆程功寫的,應該還是有英文錯別字或者語法上的問題。
可惜的是,讓兩人驚訝的是,並沒有錯別字,也沒有語法上的錯誤,原來有些地方覺得要修改,但是,仔細一看,就是這樣的語法。
這一刻,兩人都不知道如何形容。
當晚把主編,編輯,稽覈全部叫來看了相關內容,然後進行排版。
一直到晚上的十點多。
第一章篇幅也是非常長,需要多次排版,調整頁面比例。
在羅賓.赫欽森仔細檢查確認沒有任何問題,他再拿過去給董事長羅森特過目。
“董事長,這是明天刊發報刊的排版,包括在副版刊發的《哈利波特與魔法石》第一章《大難不死的男孩》。”
羅森特仔細看完排版,發現還是可以的。
“就按照這個版本進行刊發。”
羅賓.赫欽森覺得董事長沒有任何問題後,他拿回去親筆簽名,然後讓人交到附屬印刷公司那邊,開始按照平常的銷量進行印刷。
等到第一份正式被印刷出來,還帶著油墨的香味。
然後送到總編辦公室。
羅賓.赫欽森拿起來仔細看了,發現確實不錯,特別是關於那邊老闆以‘大衛’筆名發行的《哈利波特與魔法石》的第一章內容。
即使他已經看過很多遍,還是覺得非常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