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千尋是烏鴉嘴呀(1 / 1)

加入書籤

——

翌日。

齊慕貞來千尋房間找她。

“咚咚咚。”

“老大。”

“嘎吱。”

“老齊,怎麼了?”

千尋開啟門,就把齊慕貞給迎了進來。

齊慕貞跟在她後面走進屋,環視了一圈,見陸告不在她房間,不禁有些好奇。

“咦,陸小爺不跟你住一起?”

“你老大我可是很有原則的人好不!”

千尋白了她一眼,就指了指房間的沙發,示意她過去談。

齊慕貞跟著她一起走到沙發上坐下,正想笑話她兩句,就看到她捏著手腕,似乎有些不適的樣子,不由得關切道。

“老大,手怎麼了?”

“沒什麼,只不過‘不小心’‘扭到’了而已。”

千尋微微扯了扯嘴角,看似平靜的表面上,那語氣中卻隱含著一絲讓人聽得不是很真切的咬牙切齒。

齊慕貞還想追問,卻被千尋搶先打斷,轉移了話題。

“你來我找是有什麼事?”

“啊,哦,對,我是想說,我近期有一場比賽,我得先回去了。既然睿智救了回來,目前也什麼大礙,我就……嘿嘿。”

“好,你先回去吧,路上小心,注意安全。”

千尋很爽快的答應,沒有半分挽留,並好聲囑咐了她一句。

齊慕貞點點頭。

“我知道。對了,老大,你要來看我的比賽嗎?”

“有時間我就去看。”

千尋不敢把話說得太滿,畢竟最近事情實在是太多了,一件接著一件,真是讓人身心俱疲。

她也不能保證到時候還會不會發生什麼破事。

齊慕貞得到她這個答案,就已經很滿意了,爽朗一笑。

“行!那我就先走了啊!”

“好,跟其他人也打聲招呼吧。”

“嗯,我會的。”

齊慕貞從沙發上起身,笑著衝她點了點頭,就轉身離開了房間。

齊慕貞一走,其他人也相繼找到千尋,表示自己那邊也有事要回去,千尋也都沒有挽留,就囑咐他們注意安全,就讓他們回去了。

很快,基地,就只剩下她、陸告以及楚亞新三個人。

但楚亞新已經換上普通的身份,去了醫院,陪在可愛身邊,幫她一起照顧夏睿。

而千尋去醫院把夏睿的前期治療費,以及後續的治療費都結清以後,就和陸告一起,回了國。

然而。

正如她所說的那般,果然,又發生了事。

他們是連夜回來的。

第二天,警方就到別墅,以重大嫌疑人的名義把陸告給帶回去協助調查。

千尋攔著他們,追問警方這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警方讓人先把陸告帶回去,便單獨跟千尋說了事情的始末。

“前天,我們接到民眾報警,說在將江灘邊漂浮著一具屍體。當我們趕到案發現場,把屍體打撈出來,識別出死者的身份。透過死者的關係網,以及不在場證明,唯獨陸先生沒有不在場證明。”

“跟陸告有關的人?是誰?”

千尋眼皮直跳,心中有種不祥的預感。

民警告訴她。

“方麗珍,陸告先生的親生母親。”

千尋心口一緊,瞳孔一縮,幾秒後,立刻反應過來,緊皺著眉頭。

“死者的死亡時間是什麼時候?!”

“根據司法解剖,死亡時間鑑定在大前天,7月23日那天晚上十一點到7月24日的凌晨兩點之間。”

“那就不可能是陸告!他一直都跟我在一起!而且,我們,我們那天晚上八點鐘之前,就已經坐上了前往德奧的飛機,他是不可能殺人!”

千尋急忙跟民警解釋。

民警卻微微搖頭。

“這件事,我們自然會去核實,我們也只是按照規章制度,帶陸先生回去協助調查,而千小姐和陸先生之間的關係……”

他瞥了眼她手指上的鑽戒,歉意一笑。

“親屬之間是不可以相互作證的。”

“親屬之間作證不行,那我以陸告的代理律師身份,替他辯護。現在,我和你們一起去警局。”

千尋二話不說,跑回房間,拿了象徵著律師的徽章,以及公文包,就跟著民警一同上了警車。

民警可以攔著親屬,卻攔不了律師,也只能帶著她一起去了警局。

千尋在警車上,給蕭路打了電話。

“蕭路哥,我剛給你郵箱傳了一份檔案,你把它列印出來,到警局來找我!陸告出事了!”

“我知道我知道,剛才陸總給我打過電話,讓我多看著點公司。好好好,我現在馬上就去把檔案列印出來,送到警局!”

蕭路在和她通電話的過程,就已經看到了她剛才所說的郵件中的附件檔案內容,便立刻明白了她想做什麼,結束通話電話後,就馬不停蹄的趕緊去列印了這份代理協議合同,迅速前往了警局。

千尋跟著警方來到警局,在門口等著蕭路把檔案送過來。

好在蕭路辦事效率很快,在千尋抵達警局的五分鐘後,也趕到了。

“小尋,合同。”

蕭路趕緊跑上階梯,把合同遞了過去。

千尋接過合同看了一眼,就讓他在外面稍等一下,就拿著協議衝進了警局,闖進了審訊室。

“有什麼問題,我會替我當事人來回答。”

民警正準備攔住她,她卻出示了律師的證件,就被放行,走到了審訊桌前,陸告身邊坐下。

千尋公事公辦的拿出代理協議以及筆,放在了桌上,推到了他面前。

“把協議簽了。”

陸告默默拿起筆,乖乖地把這份代理協議給簽了。

而在他簽字的過程中,千尋直接跟民警們用公事公辦的口吻說。

“對於警方以殺害方麗珍的罪名,將我當事人列為重大嫌疑人帶回來協助調查,這件事,警方是否也要給我們一個交代?證據是什麼?我可以出示陸告在案發時間,不在場的證據。”

說著,她從公文包中拿出兩張飛機票,遞給了對面的民警。

“你們可以查一查,我們當時正在飛機上,我當事人是不可能分身去殺害方麗珍。”

民警對視一眼。

其中一個民警把飛機票拿了出去,去核實情況。

而另一個則把一個證物袋推到了審訊桌的正中間,看了看她以及陸告,便對陸告說。

“這支鋼筆,不知陸先生可有印象?”

陸告簽好字,抬起頭,看到了證物袋中的鋼筆。

鋼筆上清晰的刻字——LG,使得他輕輕皺眉,薄唇緊抿片刻,微張。

“是我的。”

“多謝陸先生的配合。既然陸先生承認了這支筆是您的,那麼我們想告訴您的是,這支筆是在死者,也就您母親身上找到的。”

民警微微點頭,表情嚴肅的對他二人說道。

陸告有些詫異。

而千尋也反應過來,轉頭看向陸告,低聲問道。

“這鋼筆怎麼到她手裡?”

“……不知道。”

陸告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輕皺眉,思考著這鋼筆怎麼會到那個女人身上,但無果,最終搖了搖頭。

↑返回頂部↑

書頁/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