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3章 一定讓他們目瞪口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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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可姍一曲唱罷,興奮地看向玻璃窗外,只見經紀人和調音師還沉浸在剛才的旋律裡,半天沒回過神。

她摘下耳機,推開門走出錄音室,揚著下巴得意道:“怎麼樣,沒騙你們吧,這歌很有潛力吧?”

經紀人率先回過神,連拍大腿:“太洗腦了!這歌要是推出去,準能火。”

“咱之前那些歌,缺的就是這種讓人一聽就忘不了的靈性。”

說著,他已經開始在心裡盤算宣傳方案,想著該聯絡哪些平臺、找哪些網紅助力。

調音師也跟著點頭:“林小姐,你這次算是撿到寶了。”

“就這旋律,配上你這甜嗓,絕配啊。”

“後期製作的時候,我再稍微加點特效潤色潤色,肯定更出彩。”

林可姍笑得合不攏嘴:“那還等什麼,趕緊安排正式錄製啊。”

經紀人掏出手機,一邊給林凌發訊息,一邊說道:“這歌這麼有特色,咱宣傳的時候主打洗腦神曲的標籤,肯定能吸引不少流量。”

林可姍眼睛一亮:“好主意!到時候再拍個有意思的MV,把熱度徹底炒起來。”

“哎呀,我都已經能想象到粉絲們瘋狂追捧的場景了。”她滿心歡喜,彷彿已經看到自己憑藉這首歌一夜爆紅,成為樂壇新寵,以往那些不溫不火的陰霾,瞬間被一掃而空。

經紀人也是一臉笑意道:“這首歌這麼棒,是哪位大咖創作的?估計花了不少錢吧?”

“林小姐,您終於捨得出錢了。”

“必須捨得出錢,才能有好歌啊!”

林可姍一聽到這話,立刻就得意起來:“這歌啊,一分錢沒花。”

“是有人主動聯絡我的,說要跟我合作,分成模式,先讓我出歌,等賺錢了再分他百分之五。”

“而且對方還說相信我,不用籤合同。”

“我一開始還猶豫,沒想到能撿到這麼大一個漏。”

說罷,她得意地看著眾人。

讓你們教訓我,讓你們覺得我摳門。

讓你們覺得必須花高價才能拿到好歌。

這不,我一分錢不花就拿到了這麼好的歌。

你們的臉被打的啪啪作響了吧?

一想到歌曲爆火後,在家人面前耀武揚威的場景。

她就忍不住樂開了花。

一分錢不花的歌,一定能讓家人們目瞪口呆。

看他們以後還敢不敢再說自己。

經紀人一聽,眼睛瞬間瞪大:“一分錢沒花,還是分成。這人什麼來頭,靠譜嗎?”

“我感覺還是先支付費用,簽下買斷合同比較靠譜。”

林可姍滿不在乎地擺擺手:“管他什麼來頭,歌好就行。合同也不用簽了,我看他就是個學生,還是我的忠實粉絲。”

“憑我的魅力,招招手,他就屁顛屁顛把歌給我了。”

“不不不,這首歌不能按分成模式,而且必須籤買斷合同。”經紀人一臉嚴肅地開口:“林小姐,我有預感,這首歌未來的收益可能破千萬。”

“就算分他百分之五,也得分他十幾萬。”

“那多虧啊,還不如現在花幾萬塊錢買斷這首歌的版權。”

“哎,不用啦,我們得把錢用在刀刃上。”林可姍自信地搖頭:“反正賺了多少,他一個新人也不知道。”

“到時候賺了錢,再給他一萬塊錢打發了就行。”

“別忘了我的背景,一個普通的學生,能拿我有什麼辦法?”

想到林可姍的背景,經紀人深以為然。

幾十億集團的千金,可不是一般人能惹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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