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1章 賠償損失,博得好感(1 / 1)

加入書籤

本來一臉得意,準備看凌雲集團被所有人唾棄的林家人,也都呆在原地。

“林凌是歌曲創作者???”林可兒尖叫一聲:“不可能,這絕對不可能。”

“什麼?可姍這首歌,竟然是林凌那畜生寫的?”林正國怒聲道:“這畜生好歹毒的心思,竟然隱藏身份接近我們。”

“這畜生到底要幹什麼啊?”張秀芳咬牙切齒道:“想給可姍寫歌,求我們原諒嗎?”

“他做夢吧,就他做的那些事情,我們根本不可能原諒他。”

“除非,除非他交出整個凌雲集團。”

“不,不是。”林天武的臉色很難看,他聯想到了不少事情:“我們可能被耍了,可能中了他的計。”

“他為什麼要讓凌雲集團盜用三姐的歌?多半是版權在他手中。”

“他可能和三姐簽了假合同!”

“難怪三姐說根本沒花錢,就拿下了這首歌。”

這話一出,林家人都傻眼了。

而臺上的林可姍,也意識到了這一點。

結合在微信上和林凌的聊天,她想通了一切。

為什麼當時願意免費把歌先給自己用,為什麼當時不願意籤合同。

為什麼凌雲集團會把《再愛我一次》找人翻唱,作為集團的宣傳曲。

原來這一切,都是針對自己的計謀。

“抱歉,突發事故,演唱會中斷,我會退票。”林可姍臉色煞白地瞪了一眼林凌:“後臺,把麥克風斷一下。”

說罷,她摘下麥克風,下意識摩挲了一下,發現音響並沒有傳出聲音,這才鬆了口氣。

現場這麼嘈雜,後臺把麥都斷掉後,就算林凌有萬般話,也傳不到觀眾的耳中。

幸好自己一家早有準備,請了不少保安和保鏢。

不然現場就要被林凌控制了。

這時,只見林凌拿起麥克風,對著現場眾人冷聲道:“我是歌曲的原作者林凌,歌曲《再愛我一次》我已經在官方註冊了版權,版權號放在凌雲集團官網上了。我在此宣告,林可姍演唱的《再愛我一次》,並沒有獲得我的授權。”

“她唱的這首歌是盜版,她才是盜用者,凌雲集團邀請的周雅小姐演唱的版本,才是經過我授權的正版。”

“接下來我會透過律法途徑,起訴林可姍以及她的工作室,要求下架她所有盜版歌曲,並賠償凌雲集團所有損失,且公開向凌雲集團道歉。”

現場一片譁然,所有人都傻眼了。

林可姍這幾天在各大平臺上哭天喊地,痛訴凌雲集團的盜版者,抄襲者,違法者。

結果林凌是歌曲創作者,凌雲集團才是歌曲版權的擁有者,林可姍才是盜用者。

這不是小刀劃拉屁股——開了眼嗎?

“這,這也太離譜了吧?”

“對啊,林可姍腦子沒問題吧?沒有歌曲版權就敢唱。”

“我感覺事情肯定不簡單,多半是林可姍被林凌被耍了。”

“我的天,可姍姐才是盜用歌曲的人,虧我還那麼相信她。”

“我承認之前罵林凌的聲音有點大了,現在我該替他出頭了。”

現場一片轟動,一大群人大喊著退票。

林可姍呆呆地站在臺上,渾身發冷發顫,滿眼絕望之色。

她的演藝生涯好不容易迎來起色,可才高興沒幾天,又被一棒子打下。

有了這種經歷,恐怕她以後在歌壇再也混不下去了吧?

突然,她兩眼一暈,直接摔倒在地上。

↑返回頂部↑

書頁/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