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找人(1 / 1)
“老王,找我什麼事,那麼著急。”
一進來,餘浩站在原地雙手撐著膝蓋,大口喘著粗氣。
“浩哥,我只是說有重要的事情,又沒催著你過來,慢慢過來嘛,看把你累的。”
餘浩伸出一隻手:“萬一有急事,我不慌不忙再來,耽誤了怎麼辦。”
說完,起身才發現王安平身邊站著一人,剛才進來太著急,沒注意到。
察覺到投來的目光,王安平示意他先休息。
兩三分鐘後才開口道:“我給你介紹一下,這位是冰點時代公司的黃新海黃總。”
說完又看向餘浩說:“這位是我宿舍的舍友餘浩,家裡開超市的,名字你應該聽過近鄰超市就是他們家。”
介紹後,兩人對相互之間有了一定了解。
“黃總,你好。”
“餘浩同學,你好。”
握手結束,王安平又才開口:“浩哥,我們的奶茶店會有黃總參與進來,按照計劃,公司註冊資金50萬,其中你出5萬佔10%,我出20萬,佔比40%,由黃總公司出資25萬,你有沒有什麼想法或者意見。”
得知出資金額和比例,於浩不知道該說什麼。
他以為王安平出錢和自己大差不差,結果多了足足4倍。
心想到底哪來的錢用於投資。
這可是20萬,不是20塊。
當他眼光看向黃新海的時候,猜測兩人會不會是親戚關係。
從剛剛介紹來看,這位黃總名下有飲料公司。
奶茶店說到底和飲料一樣是喝的,說不定是黃總看好的專案,王安平則是代表他家裡參與進來。
具體是哪種情況不得而知,反正奶茶店的生意可以做。
唯一不好的一點是自己佔比太低,僅有一成。
雖然說佔比低,承擔的風險低,可萬一賺了錢,分紅同樣低,風險和收益完全呈正比。
“錢我可以再想辦法,投資比例能不能再增加一些,比如說5%。”
王安平沒想到他會要求增加投資。
心裡盤算了一下。
按照分配,目前自己總共有75%,在不增加新股東的情況下,最多可以再讓出8%以保證自己對奶茶公司能絕對控制。
以免發展過程中出現偏差。
5%倒不是不能接受。
有了決定,正當要開口說話時,黃新海先發話了。
“這樣吧,我要45%好了。”
“黃總,你確定嗎?”王安平還是問了一句。
本來綜合下來給到他15%,如果讓出去一部分,比例會繼續下降。
黃新海哪裡不明白他的意思,很堅持要從公司裡面讓出5%。
很快三人達成一致。
“王總,我倆還要上學,公司註冊就麻煩你了,另外還得租一間辦公室,在我們學校附近吧…………”
王安平知道一時半會兒奶茶店還開不起來。
前期要做的事情很多,包括辦公地點,公司人員以及奶茶店這邊的裝置人員招聘培訓等等。
好在店鋪正在裝修中,有一段時間可以將這些事情同步進行。
對於交代的事情,黃新海一一答應下來。
這時候又有一個問題,關於公司名稱。
餘浩覺得黃新海公司佔股最多,不如直接借用公司的名字,不過被王安平否決了。
入股歸入股,前期會有交集,隨著奶茶店發展起來會逐漸分開,不能混為一談。
現在用了同名,想再分開會很困難。
最後王安平想了個名字叫原葉,主打一個原汁原味,真材實料。
兩人倒沒有意見,直接定下來。
…………
餘浩先離開了,他要去湊錢。
黃新海這時候才說道:“本來以為是件小事,現在看來不是那麼回事,小小兩家奶茶門店,真正要做的事情太多了,我還在盯著飲料廠那邊,這裡你親自負責嗎?”
他不說,王安平同樣發現了這個問題。
自己手裡似乎沒啥人可用。
飲料廠還是興黃新海的原班人馬。
正當絞盡腦汁時,他突然想到一個人。
“黃哥,負責人我有眉目了,具體怎麼樣過兩天我再告訴你。”
“那我需要做什麼。”
“首先是裝置,你聯絡一下沿海地帶,應該有工廠在生產,別的不說,質量一定要好,錢可以再增加,其次是原料商,初期我們以成品原料為主,發展起來後再轉型,最後是研發,到時候我會提供一些想法讓曲傑他們試試,成不成再說。”
這也是為什麼王安平一定要讓他參與進來的原因。
光是這兩三件事,就耗時耗力。
而黃新海之前接觸過,再做起來相對輕鬆一些。
“沒問題,交給我吧,不過下次有這種事,如果方便提前給我知會一聲,免得什麼準備都沒有,臨時現做很容易來不及。”
“黃哥,我保證是最後一次,下次有好專案一定提前跟你說。”
等到黃新海離開,接下來王安平有件正事要做。
那就是找到奶茶公司的負責人。
回到學校,他找到老師,想辦法打聽聯絡方式。
要找的人是同校學長,叫李立峰,算是學校的風雲人物之一。
王安平上大學那年,他正好6月份畢業,沒見過面,只聽過高年級學生說過。
之所以是風雲人物,是在大二那年,用500塊在半年時間內賺到10萬塊。
那時候蜀都市人均工資一年才剛到一萬。
賺到第1桶金後,便開始嘗試不同行業,期間又賺了不少。
王安平記得畢業第2年,也就是去年,李立峰遭遇人生滑鐵盧,創業失敗還欠下不少錢。
當時很多老師和領導為之惋惜。
再次站起來已經是10年後,當時他的身價達到數10億,成為學校知名校友。
現在應該是人生最低谷的時候,找到人再邀請加入公司的機率應該大得多。
就看自己能不能找到人並且最終忽悠成功。
好在作為風雲人物'王安平成功從一位老師那裡得到聯絡方式。
打了三次全部沒接。
擔心電話有誤,又想辦法從論壇裡拿到聯絡方式,發現是同一個電話號碼。
想了想決定發簡訊過去,希望看到後會回話。
簡訊內容比較長,足足發了三條。
沒辦法,普通簡訊說不定根本不會看,得讓人從簡訊裡產生興趣,回信機率要大的多。
全部發完,把手機直接丟在一旁,至於到底會不會回信只能等著。
順便定下一個期限,如果一週內沒有回覆,預設拒絕,只能再想其他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