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賺了兩百萬(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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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永輝不急不躁等待著,他都把話說到這個份上了,不相信馬瘸子還能找出什麼藉口。

等到一支菸抽完,馬瘸子看著他問道:“你拍電影需要多少錢?”

“應該不低於兩百萬吧。”

韓永輝有些懵,不明白馬瘸子什麼意思,但還是以他的估算回答。前世高志森拍《開心鬼》的時候,對外告知的成本是兩百萬。

“等我一會,我去前臺打個電話。”

此時大哥大的通訊訊號相當不穩定,馬瘸子選擇去酒店前臺打電話。

不過他的這一舉動,更讓韓永輝摸不著頭腦。

馬瘸子的電話是打給馬成坤的,兩人足足交談了十幾分鍾,馬瘸子回來後鄭重問韓永輝:

“如果我們給你先行預付兩百萬供你拍電影,你能不能為我們寫小說?”

“必須能!”

韓永輝毫不猶豫立馬答應,不答應是傻子。

“小說質量保證不能低於《龍蛇演義》!”馬瘸子的語氣開始變得更加強硬。

韓永輝自信一笑:“必須保證!”

馬瘸子:“能不能停止對《星島日報》供稿?”

“抱歉,這個真不能!”韓永輝覺得馬瘸子這下是在試探自己,於是信心滿滿道“馬生放心,我在給《星島日報》供稿的同時,不會耽誤你們這邊。”

看著韓永輝一副吃定自己的模樣,馬瘸子此刻恨得牙根都疼,很想讓手下把他扔進維港裡去。

但為了大局著想,還是忍耐住了,“如此最好,那麼請韓作家明天上午去報社籤合約。”

“籤合約可以,但我也有我的要求,還請馬生答應。”

“講來聽聽先。”飯菜已經上齊,馬瘸子邊吃邊問。

“關於我的身份問題,我知道《星島日報》有馬生的人,我不希望我給你們供稿的事情被周義知道。

如果事情洩露,我有權取消給你們供稿。”

韓永輝暫時還不想和周義鬧的難堪,畢竟周義對他支援力度挺大。

至於以後事情肯定會曝光,等他強大以後,一切都會迎刃而解。

“行,此事不是問題。”馬瘸子對此不在意,他只要自家報紙的銷量能提升上去。

接下來兩人便安心吃飯,其餘細節明天籤合約再談。

吃完飯,韓永輝起身準備離開,見三女還在嘰嘰喳喳聊天,他便朝三人揮揮手,示意自己先走了。

三女也剛好看見他和馬瘸子起身,林清霞和施楠生便點點頭回應。

回到家裡,韓永輝嘆了口氣,心裡道不明白是高興還是憂愁。

高興的是,馬瘸子的出現一下子解決了他拍攝電影的資金問題。憂愁的是,碼字這條路變得更加悠長了。

所以,接下來的時間裡,他必須規劃好自己的時間。

原本想著把《龍蛇演義》快速寫完,然後騰出手來在其他行業大展拳腳,現在只能同時邊更新兩本書,邊先拍電影了。

於是韓永輝暫停了《龍蛇演義》的寫作,開始為《東方日報》寫新稿。

他提筆寫下三個大字——《鬼吹燈》!

......

第二天上午九點,韓永輝來到東方報業總部。

馬瘸子帶著他來見另外一個老闆馬成坤。

馬成坤叼著雪茄,給韓永輝遞上一支,一副大度的模樣笑呵呵道:“韓生要不先把合約簽了,然後我們再細談。”

韓永輝沒接話,從揹包裡掏出昨晚連夜寫好的一萬多字《鬼吹燈》手稿遞到桌子上,“馬生還是先看看小說滿不滿意再說。”

他可不會輕易簽約,必須等所有條件和後續隱患都解決掉,才能進行最後的簽約環節。

而且,有些細節問題都必須寫到合約裡。

別看馬成坤錶現出一副大度的模樣,可韓永輝深知他的為人,用幾個詞語來形容他一點不過分——囂張跋扈、目中無人、心胸狹隘。

幾十年後的他依然如此。

所以,有些人就是天生的壞種。

“哦?才一晚的時間,韓生就寫了這麼多字?”

馬成坤不可思議的感慨一句,然後便聚精會神觀看。

【盜墓不是請客吃飯,不是做文章,不是繪畫繡花,不能那樣雅緻,那樣從容不迫,文質彬彬,那樣溫良恭儉讓,盜墓是一門技術,一門進行破壞的技術......】

只是看了個開頭,他便馬上提起了興趣,直到把一萬多字全部看完,他由衷感慨道:“好書,不比《龍蛇演義》差,但兩本書題材不同,只能說各領千秋。”

“馬生認可就好。”韓永輝回應。

“哈哈...認可,非常認可。”馬成坤咬著雪茄,語氣很是滿意,“稿費就按照昨晚我細佬和你談價格,千字三百五十元。

至於一本書的稿費肯定沒有兩百萬之多......”

他停下話語思索片刻,又道:“也好解決,就當我預定韓生的下本書了。”

馬成坤提到的事情恰恰在韓永輝提前想到的細節裡面,韓永輝在來時的路上已經想好了對策,他說道:

“馬生,這樣吧,這二百萬除開稿費之外的錢,暫時算我借你的。

如果在書沒有完結之前,我還沒有還你錢,我就給你再寫一本小說。

反之,到時我們再談。

說真話,寫小說很累的,給你寫完小說後,我想歇一歇。”

其實,韓永輝原本根本不打算一直按照千字三百五十元的稿費,一直把《鬼吹燈》寫下去。他有信心,到後期稿費還能再漲一漲。

但馬家兄弟提前付清兩百萬給他,他也不好意思再開口。

“如此也好。”見韓永輝把話說到這個份上,馬成坤也不好再逼迫。

接下來開始簽訂合約,合約裡重新補充了內容,如不能透露韓永輝的真實身份,以及借款條件等。

最後,韓永輝為《鬼吹燈》隨意起了一個筆名——白馬王子。

所有事情辦完,韓永輝高興地帶著兩百萬支票離開了東方報業。

相比於韓永輝的高興,馬瘸子可就不高興了,他在和馬成坤抱怨:

“大佬,你如此掏心掏肺對那個姓韓的,我覺得代價太高。

就算我們沒有他的小說,我們在行業內還是第二,就算把第一的名頭讓給胡仙那個老孃們又如何。”

胡仙是星島日報的老闆。

馬成坤卻是搖搖頭,一副睿智的模樣解釋:“細佬,並不是第一和第二的區別。

胡仙那邊有《龍蛇演義》撐腰,每天的銷量或多或少都有增長。

而我們沒有一本好小說的情況下,和胡仙的差距只會越來越大。

現在並不是爭第一第二的情況,就算我們排第二,但只要小說能為我們帶來銷量的增長,我們的廣告利潤也會增加很多。”

“明白了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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