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073一種假性原則(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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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算什麼時候回去?”

林默將做好的晚餐依次擺在了桌子上,然後開口對江黎問道。

“不知道。”

江黎壓根就沒有打算好,就連來見林默都是一時衝動,返程的時間自然是預料之外的事情。

不過可以肯定的一件事情,那就是江黎今晚就得回S市。

“先吃飯吧,等吃完我再送你去機場。”林默沒有著急,將兩幅碗筷擺好,然後笑眯眯的說道。

“嗯呢。”

江黎點了點頭。

一頓晚飯的時間大概持續了半個小時,等吃完晚餐,兩人又膩歪在沙發上,林默拿著手機訂機票。

“你是不是很希望我走?”

江黎臉上浮現出不滿的情緒,她撅起嘴角,對林默詢問道。

“怎麼會呢。”

林默心虛的笑了笑,但表面還是裝作雲淡風輕的抱住江黎。

“你要是想留下來,那我跟老頭髮條訊息,讓他給你放幾天假。”

林默說道。

就是因為他太瞭解江黎的性格,所以才敢這樣去試探。

“好啊。”

原本以事業心為重的江黎,在聽到林默當然這句話後,也沒有反駁什麼,反倒期待的看著他。

“行...”

林默尷尬的退出訂票程式,然後打算給林天河發訊息請假,他怎麼也沒想到江黎會附和自己。

很快,就見江黎嘴角上揚,然後打斷了林默接下來的動作。

“是不是以為很瞭解我?”

她輕笑的說道,江黎的心思很敏感,能夠感覺到林默身上的自信,所以才故意順著對方的話。

不然以平時的江黎,肯定不會因為一點兒女情長,就去放棄工作的機會,更何況還是在林氏集團。

“機票訂晚點。”

江黎隨即又將手機還給林默。

“好。”

林默沒有反駁江黎的話,又訂了一張最晚航班的機票。

“之前一直忙於工作,還沒有怎麼好好休息,陪我到處走走?”

江黎隨即不再談論關於機票跟什麼時候離開的話題,而是站起身對林默懸懸而望的說道一句。

“想去哪?”

林默自然不會拒絕江黎的要求,即使心裡十分抗拒這種行為,但表面功夫還是要做足一些。

“我對這裡又不是很熟悉。”

江黎聳了聳肩,將目光全部看向林默,那意思已經很明顯了。

“等我一下。”

林默明白了江黎的意思後,先是去了一趟臥室,多拿了件大衣。

“走吧。”

“最近天氣轉涼,多穿點。”林默將大衣披在了江黎的身上。

事實上證明林默的顧慮沒有錯,夜晚的M市確實要比白天更冷,而且也算是沿海城市,風大。

林默就這樣跟江黎手牽手走在街上,就像那些真正的情侶一樣,周圍也會時不時冒出一些情侶。

“林默,你知道嗎?我以前從來沒想過我會愛上一個人。”

不知道走了多久,二人都走的有些累了,隨後在一顆大樹下停下腳步,江黎用一種深刻的眼神看向林默,說出了自己她內心的想法。

“所以我是第一個嗎?”

林默聽完江黎的話,能夠感覺到對方並不是在撒謊,就像原劇情中,那種感覺完全是不一樣的。

江黎真的懂真情了。

“嚴格意義上來講,你是第一個,也是最後一個。”江黎說。

她並不是一個多情且濫情的女人,認定了林默,就不會去改變自己的想法,會一直堅定下去。

聽完這句話。

林默笑了笑,笑容裡摻著許多複雜的情緒,有譏諷、有苦笑。

還有一丟丟無奈。

不行,原劇情裡江黎把他害得那麼慘,即使現在林默真的欺騙了江黎,那也是對方罪有應得。

他慚愧什麼?

“你呢?”

就在林默腦海掙扎的同時,江黎又對他丟擲了一個新的問題。

“我?什麼?”

林默微微一愣。

“在我之前,你還喜歡過其他人嗎?在我之後,你還會喜歡上其他人嗎?”

江黎同時問出了兩段幾乎一模一樣的話,但意思卻天差地別。

“在你之前...我曾經喜歡過一個女生,在你之後...我應該很難再喜歡。”

林默思索了幾秒回答道。

他回答的模稜兩可,讓江黎一度以為他口中的女生,是冷檸溪。

但江黎想錯了。

林默的答案其實兩段都是她。

江黎。

這也導致江黎的心一直對冷檸溪保有深層的敵意,甚至嫉妒。

“愛上你我才發現,原來一個人是自私且麻木的。”江黎抱住林默,在他的耳邊細語喃喃道。

林默心虛了。

他也不清楚自己現在對江黎到底是怎樣的一種情感,如果是愛,可他的心裡還藏著恨,如果只是恨,那林默為什麼會躲著江黎。

之前某大學的一名心理學家教授曾經研究過一個專案,那就是把一對互相看不順眼的男女放在一起生活二十一天,結果可想而知。

經過二十一天的相處,那對男女毫無意外的彼此愛上了對方。

最可笑的地方來了,當時的男女方其實現實生活都有自己的配偶,可就是沒有抵住誘惑。

後來那名教授將這種心理上的行為稱為“相近原則”,意思是男女無論什麼樣的關係,只要單獨相處到一定的時間,就會慢慢改變。

林默之前在某篇雜誌上看過這篇論文的相關報導,之前還總是嗤之以鼻,但現在看來也不完全是空穴來風,還真的會有這種想法。

“聽說伯父最近遇到了點小麻煩,是不是真的?”林默在江黎的耳邊旁敲側擊的詢問起來。

“你聽說了?”

江黎有些意外的看向林默。

這件事只有小部分人才知道,江氏與外企的一項重要戰略合作中,由於江氏的原材料供給不足,導致交易沒能順利完成。

根據合同上的規定,若哪一方不能及時完成合約,則需賠付對方三倍的交易金額,那可不是一個小數目,大約在十多個億左右。

三倍,就是整整三十億。

也就是說江氏集團需要拿出至少三十億的違約金賠給對方。

這些錢即使對江氏來說,也是不小的數目,很難短時間籌集。

誰能想到,江林兩家剛剛才完成的聯姻,江氏就遇到這種重創。

“略有耳聞,既然事已至此,伯父打算怎麼處理?”林默不動聲色的繼續問道,這件事的罪魁禍首,其實就是林默,包括那家外企。

早在幾年前,林默就收購了那家外企高達百分之七十的股份,成為了實際上的絕對控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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