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三權分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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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彪知道,李世民一定能懂他的意思,而且一定會不高興。

但他卻顧不得那麼多了,因為他同樣也不高興。

矛隼寶寶可是他的心愛之物,李世民既然要過去了,就應該好好養。

結果呢,前腳剛要過去,後腳就把小傢伙捂死了。

這擱誰身上能不生氣?

當然,生氣歸生氣,一個矛隼還不至於張彪大動肝火。

他擔心的是,自己的妹妹張秀入宮之後,會因為一些亂七八糟的事情受委屈,甚至受到傷害。

所以他才會借題發揮,用矛隼寶寶的事,變著法的給李世民提個醒。

至於提這個醒會造成什麼不好的後果,這個他沒有考慮,而且也用不著考慮。

畢竟以他現在的身份,只要他不造反,那麼李世民就一定不會動他。

而事實也正是如此。

李世民不但沒有找他的麻煩,反而還在大婚當日,又加了一份聘禮。

其規格,甚至比當初李麗質和李安瀾兩位公主的嫁妝,還要高上許多。

算是給足了張家面子。

不過對於富可敵國的張彪來說,這些奇珍異寶、珍珠瑪瑙他根本不在乎。

他在乎的是皇家的態度。

如今李世民給了這麼多聘禮,顯然是非常重視張秀的,這份態度他很滿意。

但李承乾迎親時帶來的宮廷樂師團,他很不滿意。

瑪德,來迎親別的樂曲不奏,居然奏《秦王破陣樂》?

老子特麼是王世充還是竇建德?

考慮到今天是妹妹的大喜日子,張彪強忍著沒有發飆,而是以最快的速度走完流程。

李承乾感動極了。

他覺得張彪不愧是他的好老師和好妹夫,居然這麼為他考慮,為了不耽誤他的行程,效率如此之高。

把張秀接上鳳輦之後,他就帶著迎親隊伍吹吹打打的離開了。

張彪見狀,也只能讓自己的人拎著錢箱子跟上,又派了一千名薩滿護衛隨行保護。

他送的嫁妝可是足足有一千二百萬兩,這麼多錢,足夠讓很多亡命之徒鋌而走險了。

雖然這種事發生的機率很小,但是多加防範總是沒錯的。

目送著送親隊伍逐漸遠去之後,張彪也吩咐下人開席。

和上次他結婚的情況一樣,莊子外面擺的都是長排桌子組成的“自助餐”。

普通客人都是在外面吃自助,只有上了品階的官員們,才能進入莊子上桌赴宴。

如果是在後世,張彪這種雙標的做法,不知道要被多少人罵。

但是在這個等級森嚴的時代,他這樣的做法,反而還引得很多人誇讚。

要知道,這是國公府擺的宴席!

也是太子妃孃家擺的宴席!

要是換了別處,普通人頂多就是上去討幾個賞錢,吃飯那是想都別想。

但是現在,他們卻能以客人的身份,來國公府的莊子外面吃上一頓豐盛的飽飯。

這叫什麼?

這就叫排面!

能夠回去和朋友熟人吹上一輩子的排面!

客人是怎麼想的,張彪是不知道的。

此時他正藉著這次把藍田縣大小官員聚集而來的機會,在莊子裡宣佈了藍田縣自治的決定。

“從今天開始,藍田縣正式開始自治,以後縣中分為立法院、行政院和司法院。”

接著,他又將三個不同部門的職能和許可權,告訴了眾人。

聽到他這話,眾人頓時大驚失色,一度以為他要造反了。

直到他拿出聖旨,告訴大家這是李世民的旨意,才讓眾人提起的心再次放了下來,並接受了這一事實。

然後張彪開始宣佈各院的負責人。

作為如今幸福城的掌舵人,鄭仁基用自己的能力贏得了第一屆行政院的院長位置。

而司法院的院長,張彪選擇了義成公主。

這幾年來,這位曾經的草原可敦改變了很多,不再像之前那麼偏激和極端。

唯一不變的,就是那一如既往的進取和努力。

張彪看在眼裡,所以也不吝嗇給她一次機會。

幹得好就給她更大的權力,讓她去東北一展身手,若是幹不好,就繼續去藍田軍樂團彈琵琶。

行政院和司法院都安排好了,就剩下一個立法院沒有合適的人選。

所以只能由張彪暫時擔任。

而這一訊息傳到長安之後,自然又引起了一陣軒然大波。

好在李世民態度強勢且堅決,這才平息了這一次事件帶來的影響。

至此,藍田縣正式進入了三權分立的時代。

張彪再一次忙碌了起來,每天都會在書房裡奮筆疾書四五個時辰。

有著超凡記憶力的他,用了半年的時間,才把前世自己看過的憲法、刑法、民法都修改並默寫了出來。

沒錯,他要改變藍田縣以德治國的傳統,改為以法治國。

若是實施的情況好了,他就會將這套方法放到東北,然後在整個草原進行推廣實施。

為了達到這個目標,他還在城中開設了薩滿進修班,讓所有取得“實習證”的薩滿學習這三套法律。

但是他不知道的是,薩滿進修班還沒上幾天課,憲法、刑法、民法三本書,就進了甘露殿。

李世民將三本書仔細看完之後,心中大受震撼。

和這三本書比起來,他之前看過的《貞觀律》,差的不是一星半點。

那簡直就是斷崖式的差距!

此時李世民已經明白,張彪的自治並不是一時腦熱,而是深思熟慮的結果。

“他在下一盤棋,在下一盤很大的棋,朕到底要不要跟呢?”

想到這裡,他甚至都不願意等到第二天,當天晚上就把長孫無忌和房玄齡等人叫到了甘露殿議事。

能夠站在大唐權力的金字塔頂端的人,當然不可能是蠢人。

所以他們商討後的結果,就是尚書省帶走了憲法,刑部帶走了刑法,而民法則被戶部帶走。

顯然,李世民也打算將“三法”運用到大唐的治理工作上。

他倒不是要放棄以德治國,而是打算“德法兼用”。

當然,“三法”雖好,卻和大唐的情況不太匹配,不能直接拿來就用,還需要修改一下才行。

就這樣,張彪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為大唐種下了一顆“依法治國”的種子。

或許在未來的某一天,這顆種子就生根發芽,開出絢爛美麗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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