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 夏元吉:這次我又要站在誰身後?(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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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隋。

楊堅盯著天幕,滿臉嫉妒,忍不住失聲大喊。

“朱元璋你還是不是人啊?”

“不是!你憑什麼能做到這般地步!”

他的嫉妒之心快要溢位來了,這份嫉妒,比當初嫉妒李淵有個好兒子還要濃烈。

兒子尚且可以想辦法教導,可治國理政的本事學不來。

同樣是修建水利工程!

為何你動用民力修水利、遷百姓、打戰事,天下民心卻不崩盤!

這到底是為什麼!!!

“一邊率軍征戰,一邊大規模移民,一邊興修水利……”

獨孤伽羅也滿臉驚愕,久久回不過神。

從治國操作難度來說,這般同時推進多項大事,絕非易事。

不僅技術要求高,執行細節繁瑣繁雜,更是蘊藏著極大的治國風險。

當年元朝滅亡的導火索,不就是修黃河挑動民怨,引發天下反叛嗎

“他到底哪裡來的底氣,敢這般行事?”

……

大唐。

“你們都好好看看!”

李淵猛地一拍床沿,滿臉讚歎地開口。

“俗話說得好,有多大荷葉,就包多大粽子。”

“朱元璋這般大事一件不落,百姓卻沒有起兵反叛!”

“治國循序漸進,才是真正的王道啊!”

“一口氣想吃成個胖子,非但成不了,反倒會把自己撐死!”

一旁的李世民、李建成兄弟倆,只把這話當成了耳旁風。

心裡暗自腹誹,難怪你的民生政績評分偏低。

這件事的根本,從來就不是治國節奏緩急的問題。

……

大明,神宗時期。

年幼的朱翊鈞滿心欽佩,由衷地感嘆道。

“太祖皇帝當真不是尋常人啊。”

一邊大舉興修各地水利,一邊還在修築連通天下各省的驛道。

“興修水利、營建驛道這兩件大事。”

“一要看國庫財政能不能支撐,二要考量工程是否可行,絕不能做無用功。三要狠抓執行,確保每一項舉措都能落到實處。”

“上到工程的技術規劃,下到每日的施工進度,所有細枝末節都要親自把控。”

這般統籌排程的能力,現如今的朝堂上早已看不見了。

他下意識地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膝蓋,神色多了幾分凝重。

爺爺當年沒能鬥過那些文臣百官,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到。

這是大明的盛世啊……

就連英宗皇帝在位時,都沒能斷送這份盛世基業,朕又怎麼能讓盛世毀在自己手裡呢?

“傳朕旨意,召先生入宮講經論道。”

……

【朱元璋在位期間,明朝水利建設取得了震古爍今的成就】

【公元1395年,全國共計修築塘堰四萬零九百八十七處,疏通河流四千零八十二處,修建堤壩五千零四十八處】

【水利工程的全面鋪開,給明初興起的墾荒熱潮添了一把旺火,讓墾荒耕種的勢頭更盛。】

【國民經濟的復甦與發展,也從此步入了加速軌道。】

【而移民墾荒與水利修建能如此順利推進,根源在於朱元璋頒佈的兩道關鍵詔書】

【“佃戶見到田主,不論年齡長幼,一律行晚輩對待長輩的禮節。若是雙方本是親屬,便不拘泥於地主佃戶的身份,按照親屬禮節相待即可。”】

【“在京城服役的工匠,上工期間,每日供給柴薪、米糧、食鹽、蔬菜”,又特意規定“停工停發供給,任由工匠自行營生,不加拘束。”】

【朱元璋徹底變革了延續已久的佃農、匠籍制度,解放了底層百姓的束縛。】

……

天幕之上。

一名穿著打滿補丁衣衫的清瘦少年,站在高高的乾草垛上。

周圍圍滿了衣衫破舊、衣不蔽體的鄉民百姓。

少年用力揮舞著手裡的破布,布面上還留著淡淡的碳漬痕跡。

“各位叔伯嬸孃!陛下頒佈新詔書了!”

“從今往後!咱們再也不是地主家的奴僕了!”

“那些地主豪強,再也不能把咱們當牲口一樣隨意使喚了!”

“咱們和他們的身份地位,是平等的!”

百姓們紛紛仰起頭,臉上滿是不敢置信,直直盯著少年。

“夏家大郎,你說的這話可是真的?”

“真的……真的能擺脫這般苦日子嗎……”

“大郎,你該不會是看錯詔書內容了吧?”

百姓們心裡依舊滿是懷疑,不敢輕易相信。

少年漲紅了臉,扯著嗓子大聲說道:

“我就算會看錯,我爹也絕不會看錯啊!”

“各位叔伯嬸孃,你們難道還不信我爹的話嗎!”

鄉民們聞言,臉上露出幾分不好意思的神色。

“夏教諭都親口這麼說……那這事定然是真的了……”

“陛下萬歲!陛下聖明!”

猛地一聲高亢的呼喊!

一位滿頭白髮的老者,當即朝著南方皇宮的方向跪地叩拜。

結結實實一頭磕在地上,肩膀不停抽動,滿是激動與哽咽。

……

大明,永樂時期。

朱棣盯著天幕上的少年身影,眉頭微蹙,若有所思。

這孩子的模樣,怎麼看著這麼眼熟呢?

姓夏,家境貧寒,父親還是教諭……

“是夏原吉?!”

朱棣猛地回過神,脫口而出。

……

【朱元璋出身貧苦貧民,最清楚底層百姓心中所求所想】

【元代時期,農民對地主有著極強的人身依附關係,毫無地位可言】

【當時律法明確規定,佃戶要對地主行主僕禮節,地主打死佃客,僅判處“杖責一百七,賠付燒埋銀五十兩”,便能輕易了事。】

【明朝禮制規定,父輩為尊,兄輩為長】

【朱元璋頒佈的詔令,直接將農民與地主的人身關係,從主僕尊卑改為晚輩對長輩的關係】

【第一條詔令的核心意思,便是佃戶見到自家地主,不管地主年齡大小,只需行小弟對兄長的禮節】

【若雙方本是親屬,便拋開地主佃戶的身份,純粹按照親屬關係行對應禮節】

【這道詔令看似言辭平淡,卻給了底層百姓難得的尊重與體面。】

【同時,朱元璋徹底廢除了元朝律法中,地主打死佃客從輕發落的苛酷條款。】

【重新定下律法,地主若是肆意打死佃農,一律按照殺人罪論處,償命抵罪。】

【還額外規定,地主若要佃農為自己服勞役,必須支付相應酬勞,法定標準為“須出米一石,資其費用”。】

【雖說地主依舊佔據經濟優勢,但百姓與地主的身份地位,一下子被拉平了。】

【地主再想隨意欺壓佃農,把佃農當牲口驅使,當朝律法絕不會輕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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