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4章 縣令氣憤(1 / 1)
看到甘玲兒的臉蛋向紅茄子一般,孟五六就用咳嗽一聲來掩飾尷尬。
接著他就說道:“妹妹,好了,現在壞事已經說完了,我就在告訴你好訊息吧”。
甘玲兒努力擠出一絲笑容,向對方點點頭。
“你聽著,接下來要介紹一個女人,這個女人和這個惡霸有點親戚,不過這個女人確實很好的,她和那惡霸根本不是一個陣營的,所以妹妹千萬不要聽了生氣,著急上火。”為了避免甘玲兒排斥,所以孟五六感覺到自己有必要打一個預防針。
只見甘玲兒的眉頭首先蹙了一下,不過緊接著,她就點頭:“哥哥,你就說吧”。
“這一個女人是那個惡霸的姨媽,里正夫人。”
關於里正,可以說很多老百姓都是知道這個職務的。
“她也感覺到對不起你,因為她本來打算,要讓自己的外甥投案自首,可想不到竟然出現了這種情況,為了表示對你的補償,她想收你為乾女兒。”
聽到這句話的時候,甘玲兒一下子驚呆了,要知道,她雖然從小很貧窮,但並不是那種攀龍附鳳的人。
沉默了一會兒,她就冷哼一聲,問道:“哥哥,你認為妹妹是那種喜歡富貴的人嗎?”
“妹妹,我當然知道你不是那種人,不過人家也的確是想做補償,雖然咱們不想占人家的便宜,不過你可以好好的考慮一下,李老闆說了,這件事情不勉強,如果願意就願意,不願意也是無所謂的。”
甘玲兒的內心卻是這麼想的,你們這些有錢人鑽法律的空子,傷害了我現在又來給我拋一個蜜棗,這算怎麼回事?
她自認為雖然自己沒有讀什麼書,但基本的做人道理還是懂得的,她認為做人要有骨氣。
“妹妹,你也別急著拒絕,你可以考慮一下。什麼時候考慮好了,跟哥哥說就行,還有,李老闆說了,再過幾天,你要去做廚娘,不能再繼續在這裡了。”
甘玲兒終於笑了出來:“你放心吧,哥哥,我早就想著這一個了,到時候,我一定會去的”。
“好了,妹妹,如果沒有什麼其他的事情,我就先回去了,你好好照顧那個老太太。”孟五六其實特別願意跟這個甘玲兒在一起,他也想找一個合適的機會去表白,他相信,當甘玲兒到了李家村之後,他還會有機會表白的。
“那好吧,謝謝哥哥來告訴我這兩個訊息,妹妹就把你送出去吧。”
“不用了,妹妹,這裡已經是村口了,你幹嘛還要送哥哥呢?你還是早些回去吧。”
接下來,兩個人揮揮手,便各奔東西。
甘玲兒回到老太太的家以後,那老太太看到她一個人回來,就問她:“你的那個哥哥怎麼沒有回來呢?咱們還要吃牛肉呢”。
“不用了,奶奶,哥哥特別的忙碌,因為現在李老闆那裡有很多的事要做了,過幾天我還要到那裡去呢。”
那老太太嘆息了一聲說道:“你去呀,我還真有些捨不得呢,你這幾天在這裡,我肯開心”。
“你放心吧,奶奶,李家村和這裡挺近的,以後沒事的時候我就回來看你。”這段時間的相處,兩個人已經建立了濃厚的感情。
“既然你那個哥哥不在這裡,咱們娘倆就吃牛肉,今天一定要多吃,丫頭。”
那老太太的效率還是相當高的,她已經在案板上把牛肉給切好,恰好案板上還有一些豆腐,他就打算在鍋裡燉上。
這天午時,他們就吃了一頓香噴噴的牛肉。
過去的時候,甘玲兒家生活的很窮,很少吃肉,而這一次,她終於可以大快朵頤了。
老太太捨不得吃,總是把最好的牛肉,留給甘玲兒,甘玲兒也看得出來,就不斷地往老太太的碗中夾牛肉,說道:“奶奶,別光顧我吃,你年紀大了,應該多吃一些補補身子。”
總之,在這場飯局當中,體驗出來了一片其樂融融的情景。
孟五六回到李家村的時候,有一個流民就告訴他,李老闆說了,當你回來的時候就去找他。
孟五六就問詢哪裡去尋找李安,那流民就說去李安老家附近的那個池塘。
李安老家附近的那種池塘當中,孟五六終於找到了李安。
李安正在跟看守池塘的員工聊天,看到孟五六過來,他就率先起身,來到了池塘邊上,對他說道:“怎麼樣?事情辦得順利嗎?”
孟五六簡簡單單的敘述了一下事情的經過。
“希望甘姑娘能早日從哀傷中解脫出來。關於里正夫人認乾女兒的事情,讓她自己考慮吧,她願意就願意,不願意也無所謂的。好了,你先回去吧,該做什麼做什麼吧。”
孟五六高高興興地回去了,他總覺得,甘玲兒真的認里正夫人為乾孃,是一件好事人。
不過,這件事情,自己可做不了主。
一切都順其自然吧。
李安又回到了池塘的院子裡。
今天是龍哲剃度以後在金光寺生活的第一天,高空大師特別命其他的和尚給他講述了一下這裡的規矩,並讓他必須好好的待在這裡,不可以想其他的事情。
而龍哲出家的訊息,也慢慢的從縣城當中傳開了。
畢竟朝廷有這樣的規定,所以很多老百姓雖然都感覺到憤憤不平,他們也不敢公開的議論紛紛。
當陳縣令聽到這個訊息的時候,也是頗為生氣,昨天晚上,一家人坐在那裡吃飯的時候,陳芳菲就詢問陳縣令,為何臉上悶悶不樂。
“明明是一個惡霸,現在居然出家用這種方式,來逃脫牢獄之災。簡直是太可惡了。”陳縣令氣憤地飲下了一壺酒。
陳芳菲詢問了一下,這才知道,原來有一個叫龍哲的惡霸,出家以後竟然脫離了法律的制裁。
回到房間以後,陳芳菲反覆的在思考這樣一個問題,小紅就看到她一副若有所思的樣子,就不敢打擾她。
足足有一帶煙的功夫過去了,陳芳菲忽然對站在後面的小紅說道:“小紅,快備筆墨,我要寫一些東西”。
小紅知道,自家小姐這個狀態,大約又開始做詩了,她就趕緊去找來了筆墨紙硯。
當這些東西放到桌子上的時候,陳芳菲蘸了些墨水,然後就開始揮筆疾書。
過了一會兒,一篇洋洋灑灑一氣呵成的文章就誕生了。
陳芳菲的這篇文章說的就是罪犯透過出家逃脫法律的問題。
在開篇部分,她是這樣寫的:“夫犯罪者,國之蛀蟲也。對之,務必嚴懲不貸,如其見縫插針,則人人自危,國無寧日……”。
文章中,她列舉了很多的例子。
她拿著這篇文章,準備到陳縣令的房間去,因為對這個問題,思考了很多,所以她一氣呵成,表達了自己憤慨的觀點。
最近,陳縣令也在為這個問題而困擾,陳母就在那裡指責他,說道:“已經回到家裡來”,幹嘛老是想著衙門的事情呢?”
陳縣令就拍案而起,說道:“我是食君之祿,自然要為君分憂。”
陳母就嘆了一口氣,然後不敢說話。
就在這個節骨眼上,陳芳菲敲門而入。
進門的那一刻,她就對母親說道:“娘,女兒認為爹爹做的很對”。
陳母就氣憤的說道:“好了,你們爺倆都是一種人,我到外面去沖涼去了。”
她一甩袖子,就到外面而去。
“菲菲,這麼晚了,你來找爹爹有什麼事?”看到女兒的時候,陳縣令憤怒的臉上,終於出現了舒緩的笑容。
“爹爹,女兒剛才寫了一篇文章,你給指點一下。”說罷,陳芳菲就把那宣紙恭恭敬敬的送上。
陳縣令認為,自己的女兒文學素養遠遠超過自己,今天晚上這是怎麼了,女兒怎麼會讓自己指點文章?
他開啟宣紙一看,讀了文章以後,頓時感覺的熱血沸騰,因為女兒的話說到自己心坎當中了。
他總是驕傲地認為,自己的女兒,真是巾幗不讓鬚眉。
“菲菲,你說的太好了,你說到爹爹的心中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