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復仇從混混開始(1 / 1)
好吧,葉楓也正想好好打一架。
雖然他不知道這些混混要幹什麼,但他潛意識裡覺得,或許,現在的衝突,就是他在天海市的開始。
所以,他慢慢地走了過去。
葉楓每次都能活下來,並不是全部依靠運氣。
他身上有些東西,常人無法理解。
他有一種特別的能力,一種讓常人無法理解的能力。
異能,米國那邊叫X-MAN,或者超級英雄和超級反派。
一個打幾十個?不,當然不是這種單純強化自己的異能,一個打幾十個那叫本能,葉楓的本能。
葉楓的能力很特別,按照組織的定義,他也是一個支配者級別的存在。
身體可以發出火焰?眼睛能放鐳射?能操縱金屬?可以控制天氣?
不不不,那些都不存在。
葉楓,能支配靈魂。
這個能力,是葉楓終極的秘密,組織也不知道葉楓這個秘密。
支配自己的靈魂不是每個人都能辦到的嗎?
確實,支配自己的靈魂是每個人每天所做的事情。
但葉楓的靈魂能力,是可以抹消和吸收他人的靈魂。
組織裡將葉楓的能力定義為支配者級別,並非知道葉楓能夠支配他人的靈魂,而是知道葉楓可以吸收他人的能力。
世界上有異能的並非只有葉楓一個人類。
葉楓自己的危急意識,讓他對所有的人都保留了自己真正的能力。
自從在軍閥陣型之中最後一次戰鬥中,葉楓使用這個特殊的能力吸收了一個可以強化自己肌肉的傭兵靈魂之後,葉楓自己也可以使用這種肌肉強化的能力。
這個,才是傭兵組織真正沒有殺死葉楓的原因。
他有用,有大作用。
可以吸收他人的能力,當然是支配者級別的異能。
但組織所不知道的是,並不只有吸收他人能力那麼簡單,葉楓直接可以吸收他人的靈魂。
所以被葉楓能力作用下的人,不會身死,但會永遠像一具行屍走肉一般,失去了靈魂。
為什麼葉楓知道自己的能力是吸收他人靈魂而並非單存吸收他人的能力?
這個是因為只要葉楓吸收對方的靈魂之後,便會獲得別人的記憶,事物的認知,和所具備的特殊異能。
葉楓從來沒有對任何人說過這個能力。
他很低調,就是因為他的低調,他才能一次又一次從死神的鐮刀之下生存。
不過,對付混混,是用不上這樣的特別能力的,雖然葉楓這個靈魂之力,還有另外一個強大的效果。
葉楓走到幾個混混面前,故意辦得很害怕。
“幾位大哥,叫我什麼事情,我住在收容所裡,身上真的沒有錢。”
葉楓所說,事實,混混們也知道這個事實。
住收容所的傢伙,身上的錢還不夠他們一頓宵夜。
但混混們今天好像遭遇到了什麼挫折,要在葉楓身上攢回點面子。
“廢話,哥幾個當然知道你沒有錢,有錢的人怎麼跑這邊來呢,看你那身打扮,這都什麼年代了,還穿得這麼復古?”
葉楓穿著,確實有些古板,長筒西褲,舊皮鞋,身上只穿著一件十幾年前款式的襯衣。
“那,幾位大哥又為了什麼事情?”
那群混混相視呵呵一笑。
“兄弟,其實也沒有什麼,只是哥幾個今天不爽,想找個沙包,你站好了,哥哥們不會打死你的。”
這些混混想將葉楓當出氣筒,住得收容所都是無家可歸,既然無家可歸,這些混混們根本沒有將這些人放在眼內。
看來這些混混平時也沒有少做這種事,不過他們並不知道,站在他們面前的是一個五歲就開始扛槍的超級傭兵。
架住了迎面打過來的拳頭,葉楓只要輕輕往上抬一下,對面這個人的胳膊就廢了。
但葉楓沒有這麼做,幾秒內能解決的問題,葉楓決定放大到十幾分鍾。
無論葉楓去到什麼地方,他第一時間都會對周邊進行一次詳細的觀察和分析,這個是他多年以來形成的本能。
他住進收容所的第一晚,他就透過視窗觀察到了不少的情況。
這裡龍蛇混雜,街道上零零碎碎有一些站街女和一些小混混。
但這些小混混和站街女們從來不會有衝突,葉楓判斷,這些人之間有著利益的勾結。
而且,街道周邊,並非只有一批小混混。
一個晚上,葉楓就看到了幾次對於他來說玩泥沙一般的群架。
幾十號人只喊不打,誰也不敢先動手,到最後不了了之,反而是幾個人打架卻打得不可開交熱鬧非凡。
作為混混,也是有自己的地盤的。
既然工作暫時沒有下文,那麼做個混混,倒也可以有口熱飯吃。
葉楓有著自己的計劃,要打入知更鳥的內部,從一個混混做起又如何。
看上去好不搭嘎的兩個階層,葉楓自然有自己的辦法將他們牽上一根線。
葉楓是故意走這條路回家的,這條路只有一盞路燈,街道兩旁早已經人去樓空。
房地產商們雖然已經收下這塊地皮,但資金卻沒有完全到位,所以開發暫時還是靜止的。
這樣的區域,當然是夜裡那些混混團伙出沒的地方。
人類不像野獸,用自己的氣味來標識自己的領地,他們用的是自己的拳頭。
葉楓開始了打爛仔架,他手上只用了三成的力量,就將其中一個混混的牙齒打掉了一半。
輕輕抬了抬膝蓋,被擊中的混混就連隔夜飯都吐了出來。
麻蛋,都是些廢物。三成力量都經受不起,還做什麼混混。
沒有辦法,葉楓並不像殺掉他們,這裡不是軍閥紛爭的區域,這裡是堂堂華夏,他現在也不是傭兵,就算他現在還是傭兵,做了這些人,也沒有報酬。
葉楓不得已,故意捱上了他們一頓拳頭。
這些人的拳頭對於葉楓來說,就像柔弱少女的小粉拳一樣,不行,他要想辦法,讓自己受點傷。
所以葉楓自己跌倒了,他只能跌倒,因為跌倒,會有擦傷。
臉上和手上都掛了彩之後,葉楓開始了貓逗老鼠。
目的,就是要引起其他人的注意。
這段廢舊房區內,並非只有一個混混團伙,葉楓是知道的。
沒有秒殺,就是因為要等來其他人。
很快,打鬥的聲音,就引來了另外一個團伙的人。
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這個道理誰都知道,何況看上去,葉楓一個人對五個人並沒有落什麼下風。
“哈哈,你們幾個豬頭,五個打一個你們都打不過,還在這條街上混個鳥啊。那位兄弟別擔心,哥哥們來救你!”
一天晚上打幾次,本來就是仇人見面,現在葉楓開了個好頭,那邊還不是有風使勁利。
五個打一個很快就變成了九個打五個,一個葉楓他們尚且對付不來,別說隔壁團伙的人了。
很快,那撩葉楓的五個混混就被教訓得哭爹喊娘四散奔逃,而另外那批人也不追。
葉楓故意坐在地上喘著大氣,故意讓別人看起來很累很不支的樣子。
果然,那八個人其中一個,伸手拉起了葉楓。
“怎麼樣?兄弟,傷哪了?要不要去醫院看看。”
“不,沒傷哪,就點皮肉傷,不需要上醫院,也沒有錢上醫院。”
葉楓這話說得對方哈哈一笑。
“這小子挺實在哈,上醫院沒錢,哈哈,行,這小子有趣。”
就這樣,葉楓,搭上了這夥人。
身上樸素的穿著,嘴裡實在的話語,最主要是敢於跟混混拼命又能打,而且還住收容所無家可歸。
這種遭遇,足夠了,足夠那些混混招攬葉楓入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