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犯人的心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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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的氣氛變得微妙起來,劉晨明警惕的望著眾人。

不得不說的是劉晨明的心態好,他摸著杯子笑了笑,隨後將酒一飲而盡。

“好一個請君入甕。”

“從一開始,你們的目標就是我吧?”

眾人的眼神都放在劉晨明的身上,不為所動。

“找到沈麗也是假的,就是為了看我的行動吧?”

“是不是在我車上也安裝了監聽器?”

啪啪啪,陳青忍不住拍手,“劉局真是聰明。”

“你們覺得帶我回局子,我就會說什麼嗎?或者,你們覺得真的可以抓住我?”

話音剛落,劉晨明猛然起身,拔出自己的配槍。

砰砰兩聲!

事情發生的太突然了,眾人只想到保護身邊人。

李越跟陳青的第一反應都是拽著沈曉雪躲在了餐桌的下面。

而沈宗陽保護了自己的妻子,吳志峰躲避了子彈。

桌子下,李越看著陳青,臉上露出了微微的笑容,這小子有事啊!

就是這個時間!劉晨明趁機朝著門口走去。

劉晨明覺得只要離開了沈家,自己就有辦法出去。

門口,一道纖細的身影阻止了劉晨明開門的手。

“你是誰?”

劉晨明瞪大眸子,一副狠戾的神色。

纖細的身影穿著一身黑色的衣服,帶著鴨舌帽跟口罩,看不出是誰。

“我是來阻止你的。”

清冷的聲音出現。

李越站起來,朝著門口看去,是宋未晚!

不是不讓她出來嗎?會有危險的,那念念呢?

李越心裡有些擔心,率先朝著劉晨明靠近,想要幫助宋未晚。

劉晨明看到人來了,神色更加的慌忙了,“給我滾開!”

說著,劉晨明舉起了手槍,作勢就要開槍。

宋未晚抬起腳,對著劉晨明踢了過去。

啪嗒一聲,手槍掉落在地上,而劉晨明第一反應就是要去撿拾手槍。

李越正巧過來,一腳便將手槍踢到了沙發下面。

“該死的!”

這相當於沒有了武器,劉晨明很是氣憤,朝著李越撲來。

李越不是專業的,就是一普通人,頂多有一些力氣,並不會武術。

就在這時,宋未晚朝著李越而來,將李越拽到了自己的身後,隨後跟劉晨明打鬥了起來。

沈宗陽跟沈曉雪趕了過來,將劉晨明包圍在正中央,開始對抗。

吳志峰拿起了通訊器,“警員們都集合!”

話音剛落,大門被撞擊開,市局的警員們都衝進來了。

劉晨明見狀,放棄了反抗。

這種情況下,自己繼續對抗,少說受傷,重則自己可能失去了生命。

他可沒有想不開,他還要留得青山在呢。

警員們將劉晨明抓拿了起來,吳志峰讓人帶上車。

沈家別墅,亂糟糟一片。

吳志峰站在沈宗陽的面前,“損失算市局的。”

“你還去市局嗎?”

既然抓拿了劉晨明,就要對其審問。

沈宗陽轉頭看了看妻子,生怕妻子害怕,想要留下來陪著。

沈母揮揮手,依舊溫柔的笑著,“老沈,我沒事。你去市局吧。”

這時,宋未晚走了上來,拿掉了帽子,長髮飄逸。

“沈叔叔,你去吧。這裡我陪著。”

宋未晚回覆的不錯,但臉上依舊血色少。

穿骨的疼痛,就算是男子也恢復的慢。

吳志峰看向宋未晚,“這件事你做的不錯。差點就讓劉晨明逃出去了,我給你記大功。”

說完,吳志峰就離開了。

臨走前,李越看著宋未晚,“下次這種危險的事情就不要出來了,你還有念念。”

宋未晚愣神的望著李越,那冰冷的心裡似乎溫暖了一點,片刻才緩緩的點頭。

最後走出沈家別墅的是陳青跟李越。

這件事辦成,陳青似乎很高興,一把摟住了李越的肩膀,“你小子,對宋未晚關心多了吧?”

“也是,宋未晚那麼好看,動心也是正常的。”陳青不嫌事大,摸著下巴繼續調侃,“要是我,我也喜歡。”

“那你就去喜歡好了,又沒人攔著你。”李越反懟道。

陳青裂開了嘴巴,笑著說道:“難道你不吃醋?”

“不吃醋,我可沒有你齷齪。”

“這怎麼能是齷齪呢?正常的。”

李越忽然湊近陳青,神秘兮兮的問道:“你是不是有喜歡的人?”

人自然反應都會保護對自己重要的人。

而陳青當時在那麼緊要的關頭,選擇將沈曉雪保護在身下,足以說明一切。

若是兩人真的能在一起,身為表哥的陳青倒是很開心。

陳青的人品沒得說,就是不知道沈曉雪能不能看上他。

聽到這話,陳青退後一步,撓了撓頭,臉上竟然蔓延了一些紅暈。

“有喜歡的人了吧?”李越挑眉,調戲陳青感覺似乎不錯,“是不是沈曉雪呢?”

名字出現的那一刻,陳青徹底不能淡定了,他上去捂住了李越的嘴巴。

前方出現了一個美麗的身影,對著兩人喊道:“你們兩個鬧什麼呢?還不快走?”

李越掙脫了陳青,“來咯!”

市局內。

距離抓捕劉晨明已經過去了兩個小時,審訊毫無進展。

吳志峰憤怒的從審訊室出來,重重的關上了門,像是在發洩自己的情緒一樣。

觀察室內,李越他們的表情也不好。

審訊室內的景象,都被看在眼裡了。

劉晨明不僅嘴巴緊,還會提出一些問題將吳志峰跟沈宗陽繞進去,所以才導致審訊陷入了困境之中。

當吳志峰跟沈宗陽進入觀察室後,警員們大氣不敢出。

倒是沈曉雪安耐不住的問道:“吳隊,現在怎麼辦?”

“要我說,對於這種惡劣的人士,就應該來強硬的手段!”

陳青比劃出拳頭。

“可是,他曾經也是公務人員,一旦在四十八小時內,沒有具體的證據,就會被放出。到時候市局會有麻煩。”

沈曉雪提醒道。

“也不是問不出什麼。”

突然,李越冷不丁的說道。

從劉晨明被帶入審訊室,李越就觀察著劉晨明,劉晨明一直肆無忌憚,就是覺得警察們沒有具體的證據。

不然早就把他送去了法庭,進行判罪。

這心態跟李越當初一樣,所以李越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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