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不吃這一套(1 / 1)
穿過了大堂,跟著服務員就來到訂好的包間。
服務員端來了酒。
三個人直接舉瓶喝。
陳飛說:“我要唱一首張國榮的歌,來慶祝!”
林思妍說:“唱梅豔芳的歌更應景!”
陳飛又說:“張國榮是我男神。”
她說:“梅豔芳是我女神。”
“你怎麼不懂得謙讓!”
她跟陳飛賭氣說:“我是女孩子,為什麼要我謙讓!”
胡飛說:“別吵了,那就唱他兩的合唱。”
“不唱啦!”
“不唱啦!”
兩人異口同聲,搞得胡飛莫名其妙,自己點首歌來唱。
坐在沙發上吃著小吃,林思妍忽然跟陳飛生起氣來。
陳飛緊緊閉著嘴,因為和一個生氣的姑娘講道理男人永遠佔下風。
林思妍並不就此罷休,她問陳飛:“你知道對待一個女孩子最重要的是什麼嗎?”
陳飛喝了一口酒,咂咂嘴,裝模作樣地問:“是什麼?”
她吐吐舌頭說:“無論在任何場合,都不要惹一個女孩子生氣,這個道理你懂不懂?”
“你在生氣?”
“你難道看不出。”
陳飛苦笑,說:“那如果把一個女孩子弄生氣了,要如何討她開心?”
“誇她,首先從長相開始。”
“如果這個女孩子長得奇醜無比呢?”
“那你就說讓她心動的話,給她信心。”
“這樣會不會有些無恥?”
“你們男孩子不都是這樣嘛!”
陳飛不置可否地一笑,問:“如果她美若天仙呢?”
“那你就更應該誇她長得漂亮。”
“你吃這一套嗎?”
“我當然不吃這一套,不過我喜歡整個世界都圍著我轉的感覺。”
“人人都說你漂亮,我就不。”
她拿起果盤上的西瓜吃掉,用牙籤戳陳飛,陳飛疼得大叫。
胡飛在一旁幸災樂禍的說:“你們真像一對冤家。”
胡飛不停的唱歌,陳飛只是不停地吃不停地喝,還有就是和林思妍打鬧。
夜深了,狂歡也該結束了。
胡飛把陳飛的車開走了,說這幾天累死了,叫陳飛和林思妍自己回去。
就不開車送他們,而林思妍卻也說要走走。
萬豐剛入冬不久,風一吹,身上涼颼颼的。
林思妍走在陳飛身旁,她跟他聊了一路的張國榮,梅豔芳。
他有些犯困,急急忙忙把林思妍送去地鐵站,她往學校走,陳飛則是相反的方向回家。
陳飛揮手說:“到家記得給我回個資訊,別讓我擔心。”
林思妍笑:“你是不是想打我的主意?”
陳飛說:“我是怕你回去的路上被陌生人拐跑了。”
“哼。”林思妍轉身離去。
一個多小時後,她果然發了條資訊過來:我到家了。
從KTV出來以後,陳飛想了很多,不能一直靠別人的錢過活。
就拿葉爾嵐來說,明上拿100億給自己投資,賺的利潤55分層,可是自己要做點什麼她都是指手畫腳的。
在劉元那裡搞來的100萬,可以先拿來當作自己的一個起步資金。
他想好了,他要開酒吧!
因為就這個最簡單,來錢也最快。
打定主意之後,第二天晚上,陳飛叫來胡飛和王明,請他們在大排檔吃了飯。
席間陳飛跟他們談了想法,透過三人的再三商量決定,搞。
這個決定的確立讓陳飛興奮的一夜難眠。
因為這次是他們第一次創業,但也夠大手筆。
胡飛和王明跟父母說要創業,東拼西湊的有五十來萬,加上陳飛手上的,就有一百五十多萬了。
事情的籌劃工作基本接近尾聲。
胡飛和王明的任務是去招服務員和確認進貨渠道。
而陳飛的任務就是找調酒師,和挑地段定門面,他選的地段很繁華,事情的進展十分順利,他們顯出了空前的雷厲風行。
剩下就是酒吧調酒師,其他都好說,可這調酒師要請就得請行業的精英。
之後的每天,陳飛沒少跑各大酒場。
表面上是去玩,私底下卻是偷師學藝,挖掘人才。
遇上好的調酒師或者舞者,陳飛都留了聯絡方式,在酒吧開起來之前,他要準備好一切。
這段時間,林思妍也沒少幫他們跑路。
因為這樣,陳飛和她走得又更近了一些。
近歸近,可他們也只是普通朋友罷了,況且陳飛也沒想著要打她的主意。
倒是胡飛,她總是想著辦法撮合陳飛跟林思妍。
這天胡飛就想七想八的給陳飛打了一個電話,他說:“這段時間林思妍也是幫著忙前忙後的,這次你得幫幫她了。”
陳飛很納悶。
見了林思妍才知道原因,原來在林思妍的新公司,有個男同事一直在追求她,對她太過糾纏,甚至到了騷擾的地步,讓她感到吃不消,她希望陳飛幫她個小忙。
陳飛說:“你拳頭這麼厲害,給他點顏色瞧瞧不就好了?”
林思妍白了一眼陳飛:“你想我剛找到的工作就丟了嗎?”
“丟了正好!來我酒吧做!”
“來你酒吧做什麼?陪酒嗎?”林思妍沒好氣的說。
陳飛無語,這酒吧在外人眼裡看來,就這麼不堪嗎?
“你就假裝是我男朋友,跟他見個面,恐嚇恐嚇他,讓他離我遠點就行。”
“要打一架嗎?”
“這個你見機行事,最好別鬧出麻煩來。”
“事成之後,你怎麼報答我?”
“你希望我怎麼報答你?”
陳飛把她上上下下瞧了個遍,她忽然對著陳飛的小腿就是一腳,說:“妄想。”
陳飛忍著疼說:“哎喲,哎喲,我要吃大餐。”
她惡狠狠地說:“放心好了,足夠吃死你的。”
林思妍帶著陳飛跟她那個男同事見了面,陳飛裝腔作勢說自己是林思妍的男朋友,叫他離林思妍遠一點,說完就帶著林思妍走了。
陳飛以為這事就算完了,可第二天,卻意外地碰到了那個男同事,其實那根本不是巧合,他擺明了是帶著目的來找陳飛的。
這下真要幹架了,他說有事要跟陳飛談,隨後把他約去了一家小飯館,訂的包廂裡坐著他兩個朋友,陳飛剛入坐,他們就對陳飛橫眉冷對。
陳飛很餓,拿著筷子想夾菜,他們冷冷哼了一聲。
儘管氣氛不對,他也沒管,夾一口菜吃了再說。
陳飛問:“你們找我有什麼事嗎?”
那男同事給他倒了酒,說:“我只是想告訴你,我喜歡林思妍,我不允許別人奪走她。”
陳飛說:“搶別人的女朋友,你還有理了?”
他笑:“你根本不是她男朋友,我不管你跟她是什麼關係,總之以後你離她遠點。”
陳飛惱了:“所以呢!你今天是什麼意思,叫上兩個人替你做鎮,對我來個先禮後兵嗎?”
他不說話,他身旁的兩個朋友拎起兩瓶白酒立在陳飛面前,說:“喝。”
陳飛翻了個白眼,心想,喝你媽個逼呀喝。
當別人都是傻子嗎?讓別人喝,你們在哪兒看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