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皇黨綱領〔一〕(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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勢力名稱定下來了,那麼接下來就是給勢力加上一些目標綱領之類的。

想明白這些,周易又開始寫了皇黨的核心理念:維護王朝的統一延續,承認真光帝的統治地位。

周易可不是聖人,他組建皇黨這件事的本身,就是出於私人的目的,並不是說為了天下黎民百姓。

對於天下百姓的遭遇,以及現如今忍受的災難,說白了他是無能為力。他連自己都救不了,又如何去救別人。

所以他組建這個勢力,就是必須承認他是皇帝。畢竟周易現如今,就依靠皇帝的名義活著,如果他連這個名義都沒有了,那麼他距離死亡也就不遠了。

因此他首先要保證自己的安全,這個勢力必須掌握在自己的手中。這個核心理念絕對不能改變,或者說現如今不能改變。

有了這個核心理念之後,也就意味著在大乾王朝這個朝廷裡面,又建了一個小朝廷的體系。

周易這樣做,就是要拋棄原本存在的體系。如果沒有這個核心理念,那麼陳虎,東境,南境,北境都可以自由加入了。

那麼他成立這個皇黨還有什麼意義,不就還是原來的朝廷嘛,依舊是換湯不換藥,根本就解決不了他現在的問題。

但是有了這個核心理念之後,陳虎這一類人,被直接的給排除在了外面,相當於重新建立了一個小朝廷。

除了核心理念之外,接下來就是皇黨的綱領:在承認踐行核心理念的前提之下,任何人不論階層,不論出身,不論其他,都可以加入皇黨。

這裡的階層指貴族和平民階層,也指士農工商階層等等。

而出身,就是無論你是哪個地域的人,或者說哪個派系的,哪個勢力的人。只要你承認真光帝是皇帝,也就是承認周易,都是可以加入的。

至於其他,那就包羅永珍了。這沒有特殊的要求,以後也可以逐漸完善。如果不在出身和階層方面,都歸屬為其他方面。

而這當中的解釋權,肯定歸周易所有。這也就是為了周易以後吸引人才做準備,無論你是文臣還是武將,無論你是在朝官員還是在野大賢,只要你有才華,都可以收入體系。

這是周易思考了許久定下來的,畢竟他這個皇黨,不能總依靠太監撐場面,以後肯定還有自己的幕僚團隊,武將團隊,其他團隊等等。

現如今雖然還沒有細化,但是要把這種可能性提前考慮進去。不然的話,很可能又會出現第二個黃千歲,這可不是周易想要看到的結果。

除了核心理念以及綱領之外,接下來就是原則了,這點就比較難辦。有句話叫做無規矩不成方圓,這個規矩要訂好了。

第一原則:皇黨內部講究人人平等。

這第一個原則,也是周易深思熟慮的。畢竟想要實現真正的人人平等,那是不可能的,畢竟社會發展到現代化,各行各業依舊存在著或輕或重的不平等。

這是沒辦法改變的,只要人類還有私心,就不可能存在絕對的人人平等。

所以這個人人平等,不是真正意義上平等,而是尊嚴,生命之類的平等。

第二原則:皇黨內部職務不與外部職務掛鉤,內部有單獨的職務體系。

不是周易不想讓內部職務和外部職務掛鉤,實在是沒有那個能力。畢竟他現在有名無實,只有皇帝的名義,卻沒有皇帝特有的權利。

他就算是想要封賞將軍,以及別的官職,也沒有那個能力,必須要有陳虎同意。

就算是以後逃出去了,也不是說隨隨便便就能封賞的。畢竟大乾實在是太大了,不能單獨依靠皇帝的喜好來。

如果都讓皇帝一言而決,那麼皇帝累死了都做不完那麼大的工程,而且還無法判斷對方的才華。

所以朝廷有一套自己獨有篩選體系,這也是必要有的。

因此周易打算把朝廷的職務,和皇黨內部的職務分開,雙方屬於互相監督,但是不互相統屬,是兩個獨立的體系。

不過雖然互不統屬,但是卻允許人在內外都有官職,只要你有足夠的才華就可以,你可以在外部擔任宰相,在內部只是其他的小職務。

就像軍職和軍銜一樣,軍職高不代表軍銜也一定高,不過卻可以當做互補。就是你軍銜高,我可以適當的提升你軍職,軍職高適當提升軍銜。

以後朝廷官員體系和皇黨內部體系,也按照這個原則來。

朝廷的官員體系,自然有篩選機制來篩選,周易可是適當的監督否定,沒有一言而決的權利。但是在皇黨內部體系中,周易要有一言而決的權利。

兩者之間,周易必須要抓一樣才可以,不然如何保證他的統治地位。

有一些大賢,他們喜歡隱居而不是入朝為官。這樣的人,周易不能把他們排除在外,不然被野心家收服成為幕僚,對周易來說是不利的。

所以你既然不喜歡當官,卻可以加入皇黨。不需要你去管理事務,卻可以給當地官員提建議之類的權利,以及監督當地官員的權利。

皇黨代表著替皇帝監督天下,當然了,你也只能有監督的權利,沒有任何調兵,處罰之類的權利。

畢竟當地官員就算是犯法了,那也是官員,自然有國家律法懲罰,皇黨內部沒有單獨的法律體系,違反了皇黨內部的一些規定,最壞也只能開除,卻沒有任何處罰動私刑的權利。

就算內部嚴重違反,可以在開除之後,再繼續接受國法的處罰。這相互之間不矛盾,周易不能讓皇黨內部擁有司法權利,不然皇黨大了就不受控制。

簡直就是養虎為患,你如果發現當地官員貪汙之類的,可以上奏章給朝廷,自然有朝廷去管,你只要有證據就可以。

周易組建皇黨,目的就是為了讓自己擺脫困境,為自己而服務,不可能說再養出來一個爹騎在頭上,自然也要對皇党進行限制。

至於皇黨內部的職務,周易現如今還沒有想好,而且現在皇黨剛剛組建,人數實在是太少了,內部職務也不是優先順序。

第三原則:皇黨成員只具有監督權,建議權,不具有司法權力。

這就是補充第二原則,畢竟內外職務分開,一切還是以朝廷職務為主,畢竟朝廷才是維護天下秩序的主力軍,皇黨只是朝廷弊端的一個補充。

第四原則:皇黨不具有行政權。

這同樣是對第二原則的補充,如果一個人在朝廷無官無職,他也淡泊名利,不喜歡當官。可是本人有大才,不是文人方面的大才,或者說相當於科學家之類的。

所以在皇黨內部,居於很高的地位。那麼如何處理和朝廷官員的關係,有可能會有人借他們的名聲提高自己,從而做一些不法之事。

這個原則補充,就是最好的說明。一切行事原則,朝廷官員按照法律來,就算是皇黨成員犯法,同樣要接受法律制裁。

他們不具有行政權,就是說不能處理百姓事務,他們皇黨的職務和身份,只是對內不對外,因此不能因為自己起皇黨成員的身份,在皇黨內部地位多高,就要求百姓做這做那的。

對不起,你指揮不動,皇黨成員不具有行政權,命令不動朝廷官員。

周易不僅要想著建立一個勢力,同時還要有辦法去限制這個勢力,不能尾大不掉,從而坑了自己。

索性他具有上世的很多經驗,很多東西都可以照搬上世的規定,畢竟那些很多規定,都是經過考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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