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猜(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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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緋緋道:“應該不只你不知道,連何總都不一定知道,這個女人太神秘了,不只她,還有她身後的海婆婆,接生婆,都太神秘了,這個傻姑比那三個女傭危險多了,我覺得你有必要提醒一下何總,讓她多注意這個傻姑。”

我笑道:“為什麼一定要我去提醒?難道你忘記了剛才的事情了嗎?你不怕我和何總接觸多了會日久生情嗎?何總可是個非常優秀的女人。”

明緋緋哼了一聲道:“那還用說嗎?因為我有自信唄。”

我笑了笑,也沒說什麼。

明緋緋轉身要回車裡,結果一開車門發現何總居然是醒著的,一直坐在車子裡面看著我們兩個,因為有貼膜,又是晚上,我們在外邊一直沒有發現。

我瞬間覺得有點尷尬,我居然當著何總的面,跟明緋緋秀了一把恩愛,這怎麼說都不合適。

看我尷尬,何總反而笑了:“怎麼?以為我會吃醋呀?放心,我不是那種小女人,我還有很多重要的事情要做,有很多事情要考慮,沒有時間吃你這個醋。”

我又尷尬的笑了笑,囑咐她們倆看好傻姑,然後就回自己車上去了。

都說一個男人最幸運的是遇上一朵玫瑰,最不幸的是同時遇上兩朵玫瑰,但是,我同時遇上了兩朵玫瑰,她們都那麼優秀,那麼美麗,我也不覺的有什麼呀。難道是因為我太專一了,所以不論有多少朵玫瑰,都迷不了我的眼?

我有這麼優秀嗎?還真的是有點佩服我自己呀,在面對何總這麼優秀的女人,再加上她父母逼婚的情況下,沒有幾個男人會不動心吧,但是,我眼裡依舊只有明緋緋,連我自己都差點被我自己感動了,我實在是太優秀,太牛逼了。

雖然我現在的做法確實會對何總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傷害,但是,我確定我現在的做法是對何總傷害最小的,也是對我和明緋緋傷害最小的,在何總只是對我有好感,並沒有真的愛上我之前就表明態度,總比以後越扯越亂的好。

愛情這東西,兩個喝,甜如蜜,三人喝,酸如醋,多人喝是毒中毒,我承認,我是個保守的農村孩子,我這思想可能跟不上這個開放的年代,但是,我並不打算改變,我覺得自己現在這個樣子就挺好的。

行了,不在這裡表我的愛情觀了,言歸正傳,我又回到車上的時候已經四點半多了,稍微眯了一會兒天就慢慢亮了起來。

三個女傭起得早,已經在用帶來得食材準備早飯了,大戶人家就是講究,雖然就是在山裡將就吃一頓飯,人家也得認認真真的做。

明緋緋是個很用功的人,雖然昨天晚上沒怎麼睡,可還是一早就起來練功了,搞得我都有點慚愧了,我還沒有人家一個女孩子勤奮。

我湊過去跟明緋緋說,要不要過幾招?明緋緋說我純粹找虐。

誒呀,這語氣也太狂了吧,不讓你見識見識哥的真正實力,真當哥打架沒你牛逼呀?我把外套一扔,就準備開始戰鬥。

說實話,明緋緋功夫是真好,很多技巧都在我之上,我如果不是因為性別原因,體力有明顯優勢,我還真幹不過她,就算我不要臉的靠著自己的性別優勢,也就是跟她打了個平手而已,九爺能夠給我找到這麼優秀的女孩子,還真的是待我不薄呀。

吃飯的時候,我問明緋緋:“對了,昨晚在院子裡烤肉是誰的主意?”

明緋緋說:“是陳叔的主意,他說你明白他為什麼這麼做,怎麼,難道你不明白嗎?”

我說:“明白是明白,只是沒有完全明白,還是有些疑問的。”

明緋緋道:“你有什麼不懂的,直接過去問陳叔不就可以了嗎?陳叔就在那邊。”

我搖頭道:“你不知道這老傢伙的脾氣,他覺得我應該明白的事情,他就不會再給我解釋的,就跟昨天折騰的那出一樣,有話不直接說,非要什麼百年草屋百年草屋的,就是要讓你浪費腦細胞,你浪費少了,他還覺得不過癮。”

明緋緋笑了笑,道:“這樣也挺好的,腦子經常用才不會變笨,而且,以陳叔跟你的關係,如果真的是關係到很重要的事情,你一直沒有想通,他肯定也會再提醒你的,不會真的看著你去犯錯誤。”

我嘆了口氣,道:“這還真說不準,這老傢伙真比你想的要古怪的多。”

我這句話剛說完,就看到陳叔黑著臉出現在我面前,我下意識的縮了一下脖子,不敢看他了。

倒是明緋緋大方的問陳叔有什麼事情?

陳叔說:“也沒什麼大事,就是我喜歡吃辣椒,這菜裡面放的辣椒太少了,過來看看你們這邊有沒有辣椒醬,我自己再單獨加點。”

立馬有一個女傭站了起來,手裡還拿著一瓶油潑辣子:“不好意思,因為出來的匆忙,東西準備的有限,沒有專門帶辣椒醬,只有辣椒油,您看可以嗎?”

陳叔把辣椒油接過去看了一眼,道:“也還湊合吧。”

然後就轉身回自己那邊了。

名菲菲看看陳叔的背影,又看看我,看看我,又看看陳叔的背影。

“他真的是來要辣椒的嗎?”

我說:“那誰知道呢,人家做事就是這個風格,一切你自己領悟,也不會告訴你到底哪句有用,哪句沒用,有些事情可能你琢磨好幾天,人家只是閒的無賴了跟你開了個玩笑,有些事情你覺得無所謂,結果過幾天他說你錯過了大機緣,反正一切自個兒揣摩吧,有時候真覺得,陳叔比九爺還難搞,九爺一項是能說的就說,不能說的直接告訴你不能說,不會這麼調皮。”

吃完飯大家就開始準備,合葬的儀式全部由陳叔主持,主要的工作也是那八個抬棺匠來做,我只是偶爾過去打個下手,悠閒的很,明緋緋也沒有什麼工作,我們倆簡直就像是來郊遊的,反而是何總一直需要配合各種流程,一上午都在忙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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