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更想掙錢(1 / 1)
幾個穿著制服的人走到李大勇他們的攤位前,厲聲喝道:“趕緊收走,趕緊收走,別賣了!”
幾個顧客見公家人來了,立即放棄了買東西的打算,各自走開。
李大勇抬頭一看,這幾個人穿的不是聯防隊員的服裝,也不是警服,但樣式跟警服很像,他從來沒見過這樣的制服。
“你們是什麼單位?”李大勇問道。
“我們是城市監察大隊的!”為首的說道。
“城市監察?監察什麼呀?我們這可是合法買賣,不偷不搶的!”李大勇說。
“我們監察市容市貌,你們這是佔道經營,趕緊收走!”為首的說。
其實這些人就是後來的城管,只是這個時期的城管部門才剛剛建立,很多地方叫城市市容監察大隊,工作的開展也還只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沒有後來那麼兇猛。
看到對方那威嚴的制服和嚴肅得有些兇惡的樣子,李大勇相信他們沒說假話。
“對面那些不也是擺攤的嗎?幹嘛不管他們?”
“那邊屬於可以擺攤設點的範圍。”
靠,兩邊人行道一樣寬,只是這邊多幾棵樹而已,難道就因為這幾棵樹就不讓擺?李大勇心裡憤憤不平。
他又看了一眼這邊人行道的遠處,抬手說道:“那邊不也有人擺嗎?”
“那邊又不一樣了!”為首的說。
“怎麼就不一樣了?那邊不也有樹嗎?”李大勇不服氣。
“不是樹不樹的問題,我說不能擺就不能擺,沒有那麼多為什麼!”為首的兇悍起來。
“你兇什麼呀?不就穿了一身制服嗎?我們都還沒搞清楚你們是幹嘛的!”嚴冬衝為首的吼道。
為首的推了嚴冬一把,狠狠問道:“你們收不收?”
簡小月見狀,知道胳膊擰不過大腿,只好扯了一下李大勇和嚴冬的衣服,“走吧,我們不擺了。”
四個人在幾個制服人員的監督下收了攤,悻悻地揹著包包離開。
當他們經過對面夫妻倆的攤位面前時,那女的冷笑一下,“做生意,你們還嫩了點!”
“你說什麼?”嚴冬扭頭問道。
李大勇知道這樣的爭執沒有用,就拉著嚴冬走了。
揹包裡的貨物還剩下一半,他們又找了一個偏僻的地方重新擺攤,可這一帶雖然也有些人流,卻很少有人買東西,守了一個下午才賣出兩把指甲刀,一串鑰匙鏈。
他們這才明白,做生意要講地段和人氣,什麼東西應該擺在什麼地方賣那是有講究的,有些地方就算人來人往,生意也不一定好做。
夜幕降臨下來,而這一帶的路燈少,光線比較暗,他們只好收攤回廠裡。
到廠裡之後,他們在宿舍背後的草坪上坐下來盤點了一下,這一天買了五百多塊錢,而李大勇去布吉拿的貨一共是七百多塊錢的。
也就是說,雖然這一天的收入算起還不錯,賺了兩百多,但是掙的錢都在貨上,揹包裡還有將近四百塊錢的貨,必須把這些貨賣了才能算是掙了錢。
接下來面臨的就是要不要繼續幹的問題,大家分析了半天,最終還是決定把剩貨買完了再說。如果在賣剩貨的過程中找到適合擺攤又不被人欺負的地方就接著幹,反之就不幹了。
平時,他們幾乎每天晚上都要九點才下班,這個時候再去擺攤不太現實,擺好了攤,街上的人已經所剩無幾了,再說上了一天班了,誰還受得了?
那就只有星期天有時間,但好的擺攤位置不好找,不好的位置生意又不好。
還有就是,四個人擺一個攤,投入的人力太大,平攤下來也沒掙到多少錢。
之後的兩個星期天,他們都揹著包包出去,一邊繼續嘗試這一行的可行性,一邊處理剩貨,結果兩個星期天下來,還剩下差不多兩百塊錢的貨物。
本錢是已經賣回來了,而且還賺了一點錢,但折騰了幾個星期,投入了四個人的精力,算下來根本不划算。
最後這場創業還是以失敗告終了。剩下的貨有些被李大勇和嚴冬花言巧語地買給了廠裡的妹子們,剩下很少一部分就送給了簡小月和陶雲超。
就在他們結束擺攤的第三天,廠裡貼出了一張招聘廣告,要招聘業務員五名,要求高中以上學歷,有業務經驗者優先。
李大勇看到這張招聘廣告後動了心思,他想進入廠裡的業務部。
擺攤計劃雖然以失敗告終,但卻激發了李大勇更加想掙大錢的熱情。
跑業務雖然算不上創業當老闆,本質上還是給人打工,但它掙錢的方式和意義不一樣,發揮的空間要大得多,獲得更多豐厚回報的可能性也很大,也能為以後的創業打下基礎。
可是人家需要高中學歷啊,而且還是有經驗的人優先,自己能行嗎?
反覆地思考之後,李大勇決定找文小姐談一談。
他先把這個想法告訴了簡小月他們三個,簡小月表示支援他。嚴冬和陶雲超覺得不現實,畢竟業務員不是那麼好乾的,而且恆輝廠這麼大的企業,對業務員的素質和能力要求一定很高,不是李大勇這樣的人能夠勝任的。
李大勇覺得嚴冬和陶雲超說的也有道理,但他還是想試試。
試一試又不要錢,怕什麼!
恆輝廠無論是普工還就是高層管理人員,都在一個食堂裡吃飯。
當然了,最上層的那些高管是很少在食堂裡吃飯的,他們都有車,常常開車出去吃飯,有的還結了婚,在深圳已經有了屬於自己的房子,上的又是行政班,所以在食堂裡吃飯的時候比較少。
不過文芳大多數時候還是在食堂裡吃飯的,她在廠裡只能算中層管理人員,又沒有結婚,也住在廠裡面,所以在食堂吃飯的時候比較多。
那天中午,正在跟嚴冬他們一起吃飯的李大勇看到文芳一個人坐在角落裡吃飯,就端著餐盤走了過去。
“文小姐,一個人啊?”李大勇嬉笑道,大大咧咧地在文芳對面坐下來。
文芳抬頭看到是李大勇,笑了一下,“我是該叫你陶雲飛呢還是你李大勇?”
“還是叫陶雲飛吧,你叫我李大勇被人聽見了,不就說明你明知故犯了嗎?”
文芳抿嘴一笑,“你說的也是。怎麼,你不陪你女朋友?”
“天天都在一起,有時候也會膩的,適當遠離一下也好,距離產生美嘛,哈哈!”
李大勇這牛皮吹大了點。自從發現有個董麗珍的存在後,簡小月就對他保持了一定的距離,雖然大家經常在一起吃飯一起出去玩,但簡小月連手都沒再讓他牽過。
“都還沒結婚呢,就膩了?”文芳問道。
“結婚?”李大勇笑了,“我們這樣的人拿什麼結婚?”
文芳微微皺眉,“談戀愛的目的不就是為了結婚嗎?有句話怎麼說來著......不以結婚為目的的談戀愛都是耍流氓,難道你們在耍流氓?”
李大勇開懷大笑起來,“那是沒辦法,我們也想結婚,也想一輩子在一起,可是婚姻、家庭這些東西都離不開一樣東西,你覺得是什麼?”
“感情。”
“錯!”
“什麼?”
“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