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公司成立(1 / 1)
西鄉跟寶安相連,那時候屬於寶安區的一個鎮,繁華程度自然不如寶安。
林志強雖然在東莞開公司,但對西鄉、寶安一帶的娛樂場所比李大勇他們熟悉多了。
他開著車帶著李大勇他們三人來到寶安城裡的一家叫金尊的夜總會。
夜總會位於寶安第八區,在一棟大廈的二樓,一進場就看到五光十色的燈光搖曳,動感十足的音樂撩人心扉。
大廳裡的舞臺上,幾個穿得不能再少的妖豔女人在跳著豔舞,刺激著每個人的腎上腺素,場內尖叫聲不斷。
像林志強這樣的老油條,是不屑於觀看這種表演的,他喜歡在包房裡摟著女人唱歌,唱夠了又摟著女人出去幹他想幹的事。
包房是提前打電話定好的,一走進包房嚴冬和陶雲超就歡呼雀躍,拿著話筒要唱歌。
林志強和李大勇並不顯得很激動,林志強在跟酒水小姐說酒水和小吃的事,李大勇坐在旁邊抽菸,看著螢幕上的畫面出神。
嚴冬和陶雲超正在合唱一首情歌,一個二十七八歲的女人帶著七八個打扮妖豔的小姐進來了,那女人一來就跟林志強打情罵俏,一看就知道林老闆是這裡的常客了。
正在唱歌的嚴冬立即看向那群女人,合唱變成了獨唱。
陶雲超聽不到嚴冬的聲音後扭頭一看嚴冬那副飢渴難耐的樣子,立即踢了他一腳。
於是情歌對唱又繼續。
因為嚴冬身邊有女朋友,林志強就沒有給他叫陪酒小姐,再說他只需要討好李大勇就行,沒必要在嚴冬身上浪費錢。
林志強知道小舒總在背後悄悄幫助李大勇,她跟李大勇肯定有著不一般的關係。男女之間一旦說到關係不一般,幾乎所有人都會往情愛方面想。所以林志強也不敢讓李大勇太放蕩,要是把他拉下水被小舒總知道了,他肯定脫不了干係。
他哪裡知道,李大勇只是曾經救小舒總於水火之中,他們從相識到分開不過二十多個小時,根本沒有他以為的那種關係。
林志強狼眼一掃,挑選了七八個小姐中最漂亮的一個。
那小姐波大屁股圓,個子高大腿長,林志強一眼就看上了她,一把將她拉入懷裡。
女人也很知趣,立即跟林老闆親蜜起來。風月場所的女人見誰都是情人老公男朋友,這是她們長期練就的一種本事和技能,練不出這種技能的都進廠打工去了。
林志強自己挑了一個最好的,剩下的就由李大勇來挑選。
李大勇打心底瞧不起這些齷齪女人,跟她們喝喝酒唱唱歌可以,要說幹那事,他不是不想,是擔心玷汙了自己的傢伙事,他還是個童子,第一次要留給自己喜歡的女人。
既然是抱著這樣的目的,李大勇就沒太挑選,隨便拉了一個小姐坐在自己身邊,像是完成了任務一樣繼續抽菸。
林老闆的手早就不老實,在長腿小姐的身上游走,反正是花了錢的,不能叫佔便宜,那樣子似乎不想浪費他花出去的每一分錢。
見李大勇只顧跟身邊的小姐喝酒吃煙,林志強感覺他在浪費金錢也在浪費青春,於是一再跟他使眼色,那意思就是:你摸啊,反正老子給了錢的!
在林志強的慫恿下,李大勇也動起手來。畢竟他也是男人,要說看到面前那兩個就要爆裂的雪白饅頭沒有一點感覺,那肯定是騙鬼的假話。
加上他是被愛情傷過的人,現在想起簡小月,他的心裡還是像刀割一樣的難受。被愛傷過的人大多會破罐子破摔一陣子,李大勇也是人,所以一切就在情理當中了。
可他的這種行為被剛剛唱完歌的陶雲超看得清清楚楚,陶雲超給他遞了個眼色,那意思叫他別太過分了。
嚴冬看到陶雲超那樣,一把拉她坐在懷裡,“你管他幹嘛,他是單身,人家有那個權利!”
“你是不是也想有這個權利?我給你!”
“我有你就夠了!”嚴冬把陶雲超摟緊,心裡卻在暗暗發誓:下次來這種地方,誰要是帶女朋友來,誰他媽變太監!
陶雲超自然不知道他心裡在想什麼,端起啤酒喝了一口,腦子裡浮現的全是簡小月那孤單落寞的身影。
林志強和那長腿小姐唱了兩首情歌后,就摟著她出去了,留下李大勇他們在包房裡繼續唱歌喝酒。
走之前林志強輕聲附耳叮囑李大勇:“差不多得了,你可不能跟我學!”
李大勇以為林志強是好心提醒他不要學得太壞,他哪裡知道林志強是擔心小舒總找他麻煩。
林志強和長腿小姐一走,包房裡的氣氛就差了很多。
陶雲超覺得這種地方太汙,加上嚴冬的眼睛總是往李大勇身邊的那個女人身上瞅,於是就提出要走。
見陶雲超嚷著要走,李大勇和嚴冬只好起身,三人一切走出包房,離開了金尊夜總會。
......
第二天下午,林志強開著車,帶著李大勇他們三人在西鄉的各個工業區之間轉悠,最後他們在固戍第二工業區裡看上了一家需要轉讓的小工廠。
這家工廠位於一棟廠房的二樓,能容納一百多個工人,流水線作業,除了貼片機、波峰焊那些比較貴的裝置,其他的裝置幾乎都有,而且成色還不錯。
林志強是行家,跟對方談了一下,又跟李大勇他們說明了一下情況,最終他們以十八萬八千元的價格接手了這家工廠。
大家說好價格後,就簽訂了轉讓合同,李大勇支付了他的全部家當十五萬給對方,還差三萬八由林志強支付,這算是借給他們的錢,李大勇當即寫了欠條給林志強,說好等嚴冬的錢到了之後一定還給他。
廠子接過來了,剩下的事就是辦理工廠的一系列手續。
先前的勇達電子廠沒有任何的手續,現在在正規工業區的廠房裡,不辦手續肯定是不行的。
再說了,大家都是血氣方剛的年輕人,都想幹一番大事,既然要幹大事,那就要有正規手續,要不沒法做大做強。
先前叫勇達電子廠,那是李大勇隨便起的一個名稱,反正也是臨時用用而已,現在有正規工廠了,就得有個像樣的名稱。
經過一番商議,最後他們確定了公司名稱:深圳市星威電子有限公司。
公司由李大勇和嚴冬兩人合夥,李大勇持有百分之七十的股份,剩下的百分之三十由嚴冬持有。
這家工廠的原主也是個小本錢起家的,他在這個小廠裡幹了一年多,就把公司搬到了另外一個工業區,租用了一棟廠房的一半,員工六七百人,開上了寶馬,在深圳也買了房子娶了心愛的女人。
這正是李大勇前幾個月所向往的,他希望透過自己的努力和簡小月在深圳有一個幸福的家,讓日子越來越美好。
可是簡小月卻在他創業之初就離他而去,這讓他不能理解,也倍感傷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