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情非得已(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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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就放心大膽的去吧!”

“不會有問題!”

林豪自信地說道。

……

第二天一早,林豪去上班。

而林棟樑看著手裡的玉佩,眼中仍然是猶豫不定。

因為這塊玉佩,實在是太值錢了!

如果真的是那位大老闆的信物,他很懷疑,自己的兒子哪來的資格這麼輕易地就拿到它!

蘇慧蘭這個時候拍了拍林棟樑的肩膀。

“去吧,就當是給豪兒一個面子。”

“如果不行……那就再說吧。”

林棟樑點了點頭,終於打定主意,騎著家裡的小電爐,直奔華安律師事務所!

前臺。

接引小姐白晶晶笑著對到來的林棟樑說:“您好,請問您辦理什麼業務?”

林棟樑咬牙說道:“我是來……應聘律師職位的。”

白晶晶並沒有因為林棟樑穿著破爛,就對他另眼相待。

反而笑著說:“那您應該聽過,我們華安事務所需要的律師,都是精英中的精英,請問您有對應的資質和證明嗎?”

林棟樑鼓起勇氣,遞給白晶晶一份簡歷。

“你看看吧。”

白晶晶開啟簡歷。

看到三年前,林棟樑處理過的上百件案子。

其中不乏涉及臨安的大案件!

當年林棟樑就是臨安律師界的金牌律師,他負責的案件,幾乎萬無一失!

唯有一次失誤!

白晶晶好奇地詢問:“請問您失誤的那一次案子,具體是什麼情況?”

她的語氣,已經帶上了一些尊敬!

因為林棟樑處理案件的成功率,實在是太高!

僅次於他們事務所最頂級的首席律師何展!

林棟樑深深一嘆,眼中閃過一絲痛苦。

“那一次……是我為自己打官司……”

那唯一一次失誤的案件,正是兒子林豪毆打富二代李發財,被強迫判刑的那一次!

那是強權的勝利!

絕不是他自己的能力問題!

正是那一次,自己一家,才會在痛苦中煎熬整整三年!

到現在,也沒有緩過來!

甚至於。

如果不是林豪昨天給予他信心,他這輩子恐怕都不敢再次踏上律師的道路!

林棟樑沒有事無鉅細地把事情說完,只是說了個大概。

即便如此,也讓白晶晶眼中閃過義憤填膺。

“還有這樣的人!”

“太可惡了!”

“這樣吧,您的簡歷非常符合我們事務所的要求,如果您願意,我現在就派人事給您安排面試官。”

“現場面試!”

“如果沒問題,當天就可以錄用!”

林棟樑一臉激動。

“沒有問題!”

一切井然有序。

林棟樑進了面試廳,不到半個小時就出來了。

緊隨其後的,是其他幾個同樣面色激動的面試官!

他們事務所,已經很久很久,沒有招到過像林棟樑這樣優秀的條理分明的律師了!

“林先生,請您去休息廳休息一下。”

“面試結果我們幾個再稍微商量一下。”

“大概十幾分鍾就能給您結果。”

看著激動的面試官,林棟樑心裡差不多有了底兒。

他不自覺摸著口袋裡兒子給予的玉佩。

看來今天,不出意外,他是用不到這玉佩了。

他現在很感謝兒子。

如果不是林豪,他萬萬沒有勇氣,再一次踏入這一行!

這輩子都是搬磚的命!

“哎!”

“你們幾個再幹什麼?”

不遠處傳來一道冷冽的聲音,來人穿著名貴的正裝皮鞋,一副精英人士的樣子。

這個人,正是何展!

華安事務所最有名氣的律師!

除了老闆,幾乎事務所所有人都要給他幾分面子!

因為他前途無量!

為首的面試官笑著對何展說道:“這位是今天面試咱們公司的人才,實力很不錯。”

“如果可能,將來咱們事務所,將會出現雙雄在世的局面!”

他的潛臺詞,已經隱隱約約把林棟樑和何展放在一個階梯上對比!

何展的臉色一下子就黑了。

林棟樑!

他認識!

這個林棟樑,就是林豪的爹!

三年前,他應李家要求,給李發財做幕後辯護,反擊的正是這個林棟樑!

當年他贏了!

贏得徹徹底底!

可是他仍然不開心!

前兩天,林豪害他在家族面前丟盡人的場景,還清晰地浮現在腦海中!

那狗東西的爹想進華安事務所?

想得美!

他冷哼一聲,對面試官說道:“你的意思是,要招他進來了?”

面試官看了看何展的表情,又看了看林棟樑,點了點頭,“是的,本來是打算再商量一下的,但想了想……以這位的能力,其實是不需要再猶豫了。”

“我們確實要招他!”

啪!

何展大拍桌子,驚動了周圍的不少人!

“誰給你們這麼大膽子!”

“你怕是不知道,這個人的兒子,是個勞改犯!”

“能養育出犯罪的子女,本身又能是什麼好東西!”

“你們光看能力,就不去看人品嗎?!”

頓時。

不少人看向林棟樑的眼神,一下子變得質疑起來。

何展這種大律師一般是不屑於去騙人的。

他說的話,應該不會是假!

這個人,真的有個勞改犯兒子?

恐怕自己心性也不正吧!

就算能力再強又怎麼樣,留下他反而是個職業毒瘤!

面試官們面面相覷,“您,您是怎麼知道的?請問您有證據嗎?”

何展冷哼一聲,手指指著林棟樑,“好好看看他心虛的臉!你們還看不出問題嗎?”

為首的面試官叫邢航,他走到林棟樑面前。

“何律師剛才所言,是真的?”

林棟樑難看的臉色掩飾不住地顯露在眾人面前。

“是……但我兒子也是情非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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