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超有錢(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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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嶺賣山貨,不會直接去市場擺攤,那效果太差,甚至還有麻煩。他帶著各式樣品,直接去縣城各單位搞“集團銷售”。

在華國,把貨物銷售給公家,從來是最賺錢的門道。因為賣的是零售價,但賣貨的規模卻相當於批發。雖然可能少不了打點一些,但那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了。

安嶺想做的這些,這個時代專門有個詞形容,叫“投機倒把”。曾經在很長一段時間,“投機倒把”還是刑法的一條罪名。

安嶺這樣做,實際上是在挑戰這個時代的秩序。

進縣城市,安嶺第一步是找的同學。同樣有考上大學或沒考上大學的同學啊,而且同學中也不缺所謂的官二代。

進城不久的安嶺,就喜歡上了這個時代,因為但凡安嶺找到的人,都非常樂意幫忙。至於安嶺說的那兩三百斤山貨,價值不過幾百塊錢甚至更低,大多數單位都表示願意購買。

譬如干菌子,百貨公司供銷社雖然有得賣,但價格非常高,安嶺直接從鄉下拿來的貨,價格只相當於百貨公司供銷社的百分之八十,買吧買吧,相當於給每個職工發幾塊錢福利。

這個年代,單位發福利可不敢發錢,但發點物資類的東西卻沒有任何問題。

安嶺的做法完全是後世的商業做法:第一步看樣貨籤合同交定金,第二步才是按約定交易。

安嶺這個做法之所以能夠成功,一來是同學關係,二來是安嶺的名聲,因為青山縣“文科狀元”的身份這幾天正在各大機關單位發酵。

此外換任何人來,都不可能有安嶺這麼順利。

山貨的銷售看起來量大,到安嶺去龍南市之前,交易量竟然達到了2000餘斤,在扣除運費各類開支後,安嶺只賺了不到一千元。

當然,他給父親說的是賺了三百元。給村革委會主任劉叔叔說的是賺了百多元,夠一年的學費開支了。在說這句話時,安嶺也沒忘了從縣城裡給劉主任買了一條大前門香菸。

這條煙,其實是安嶺託同學關係買的。

看起來豪不起眼的布票生意,才讓安嶺賺到了第一桶金。

安嶺直接找到了要到次年才會找到他一起倒賣布票的同學蘇玉輝,說自己手上搞到有些布票,能不能幫忙找個接貨的下家。

那位叫蘇玉輝的同學,當即把他的親戚劉治立叫來。結果劉治立問了下情況後,直接給出了1角2分錢的高價。

原因是什麼呢?原因是安嶺的量大,同時安嶺的身份讓他覺得交易非常安全。事實上,劉治立的平均成本也在1角2分之上。

那麼,劉治立為何不親自下鄉去收購呢?答案是不能。因為此時的城鄉都是封閉的。劉治立如果到了臥虎嶺,立即就會被革委會或民兵給審問,走親戚的,哪家?看朋友的,誰啊?總之,沒有正當理由在鄉間閒逛,百分百要出問題的。如果被人給點了水,那身上的財貨,百分百會被各級機關給“全面專政”掉。

臥虎嶺的農民要進縣城,得有大隊(村)“證明”,城裡人到鄉下來,也得帶上“工作證”或“介紹信”等,否則,完全寸步難行。

但是劉治立去省城卻不存在這個問題,因為他有“居民證”、“戶口簿”等,可以在縣城居住,也可以去省城看病啊看親戚啊朋友什麼的。

安嶺的布票賣到這個價格,才讓他想通了夢境裡一些隱藏的情景。

第一次出手,20元就變成了30元,淨賺10元。安嶺回到家裡,悄悄給大哥二哥做了彙報,讓兩人利用每個晚上的時間,在附近各大隊收購布票,由他帶到城裡去銷售。同時讓父親在鄉里幫忙收購一些山貨。

辦法同前,布票給現金,山貨先賒著。

最重要的是安嶺從縣城帶回的現金,可不只30元,而是500元。多餘的數額,是幾個單位給的山貨定金。

所以第二輪進縣城,安嶺身上的布票便有了600丈(給兩位哥哥的工錢也先欠著),賣給劉治立後,淨賺240元。然後幾乎每天都會在這個數字上增長,最後僅這一項,安嶺竟然賺到了2800餘元。

這筆錢,安嶺同樣沒敢告訴父母。他只是給大哥二哥各100元,算是他們最近辛苦的工錢。此外也給了母親100餘元,給了兩個妹妹各10元零花錢。

就這樣,安嶺離開鳳棲公社時,隨身帶的一個書箱裡,竟然裝著破記錄的3300元現金。這個數字,說起來是百分百恐怖。此時哪怕一個縣委書記,也大約需要3年時間才能掙到這麼多錢,而且還得不吃不喝。

儼然,安嶺一下子成了這個時代“超有錢”的學生。

安嶺沒給家裡留錢,是因為此時給家裡留多了錢也沒用。還不如自己拿到手上做一些投資。

只要稍等幾年時間,政策一鬆動,安嶺準備的投資,就會呈火箭般的速度上竄。

如果說最初的時候,安嶺還糾結於自己是否重生,但當他賺到一大筆錢後,他忽然間明白了一個道理,無論自己記得的那些大事,是否會再次發生,只要他擁有夢境裡的人生經驗,就不愁在這個世界上活得比夢境裡的人生更好。

這期間,安嶺也回青山中學參加了座談會。與夢境不同的是,這個座談會安嶺好好地感謝了一番學校與老師,而且說得是洋洋灑灑、熱情四射、邏輯嚴密,讓學校的領導與老師們頓時就愛上了這個17歲的少年。

這十幾天裡,安嶺每到晚上,就在思考過自己的未來。

走仕途?

經商?

當文藝家?

做學問?

貌似這幾條路都不錯,最終,安嶺一條也沒有選。

他決定順其自然。

不管走哪條路,都必須好好過日子,把自己的小日子過得舒心就行。

當然這個小日子,肯定包括父母兄弟包括最直系血親的親人等願意跟著自己走的人在內。

而要過好小日子,錢是第一少不了的。

而在華國這種特殊體制情形之下,想要掙錢也不難,而且用不著去專業經商。自己弟兄姊妹那麼多,到時培養幾個人起來,帶領大家一起致富,豈不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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