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靈魂的重量(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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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轉念一想,還真沒錯,真的是意義不同,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最近幾十年所造的每一座橋,都是國家體系下建造的,絕對不是個人來做的事情。

我忽然有所明悟,驚訝的站起來,問楚方:“那國家造的橋修的路,這份功德歸誰?”

楚方微微蹙眉,思忖了一下也跟著我站起來,似有所悟一樣的說:“你這樣說,我或許就知道了。”

“我也知道了。”我開口說道。

接著我和楚方說出了同樣的話。

“國運!”

然後是我們兩個第一次十分默契的笑了出來。

楚方說道:“難怪如今國力鼎盛,不是沒有道理。”

我說:“很多非常多,我們國家幾十年來修的橋修的路,比之前幾千年都多,按照你說的,這份氣運恐怕大到沒邊兒了。”

楚方認同的點點頭。

“既然國家修的歸一個國家,那麼我們去修什麼?”

楚方說:“可以修一些鄉間小路,可以修補一些鄉下小橋之類的,總之只要有人走過,就可以去修補,這份功德自然就有一部分算我們的了。”

我點點頭,贊同的說道:“你這樣說我就明白了,修橋補路,按照你的說法是行善,其實何嘗不是積德的一種。只要堅持下去,可以聚少成多是不是?”

楚方說道:“不錯,這也是當初那位卜算高手發現的,隨後證明他是對的,只要有人走過這條路,透過這座橋,你就是無形中為幫助他人獲得了功德,你一人之力所建就歸你一個人所有,這份功德跑不掉也走不了。

所以,你學過歷史,看過一些電視劇,小說裡,是不是經常出現富貴人家行善的方式除了大災之年施捨粥米救濟窮苦人之外,還有的就是修橋,修路?”

“是。”我回答。

楚方彈了一個響指,說:“你看,這就是方法,只要找對了方法,累積功德的事情其實沒那麼困難。”

我這時候反倒是疑惑了,功德說的好聽是為了來世今生,可是功德本身摸不到看不到,大夥都在說,可靠譜的一個沒看到。

“好吧,那你說你知道有人來生很好,和今生修橋補路有直接關係嗎?”這是我問楚方的一句話。

但就是這樣一句話,卻讓楚方打響的手指定在了半空中,好半天都沒動彈。

就在我以為楚方是不是心臟病突發死掉了的時候,他卻忽然坐在凳子上,苦笑對我說:“還真沒有,萬千人去尋找,最多隻發現可以在今生有效,來生是什麼個鳥樣子,完全不知道。”

“不知道?”我驚訝,“不是說有高手麼?”

“高手也不是萬能的啊,關乎來世的東西,那不是人能夠掌握的。”楚方回答我。

“那前知五百年後知五百年呢?”

“根本沒那個事兒。”

“那你怎麼評判來生今世?你說我上輩子不欠債,那我是不是上輩子修橋補路特別多?”我追問。

楚方搖頭:“不知道。”

“那不是騙人麼!”我鬱悶了一下,還以為可以知道自己前世是個什麼樣的人呢。

“我說了,前世後世的,這些不屬於人該掌握和知道的範疇,只能透過某些特定的方式來判斷,前生是不是有債,無債已經是了不得的成就了。”楚方回答我的同時,再次拿出掛在衣領後面的小秤。

“你是說這個麼小秤就可以判斷前生是不是犯罪,是不是功德夠高?”我更加不解,這和剛才的說法似乎又有了一些背道而馳的感覺。

楚方點頭說:“準確都說,這東西是秤一個人靈魂的重量,前生負債了,靈魂的重量就會增加,如果前生無債,靈魂的重量就是一個非常標準的數字,別問我為啥知道,我也不知道是誰研究出來的,但是非常可靠,已經驗證了不下一千年的時間。”

我這次真的驚訝到了,這麼個小秤竟然有這樣神奇的能力。

“我還……”我還真不知道該怎麼說了。

“那個,一個人欠債的話,大概十多重?”我轉了一個圈,問了一個幾乎和主線不相干的話題。

楚方蹙眉想了一下說:“沒法判斷,只要是欠債,就會讓靈魂的重量高於標準數值。”

“那不欠債就是準確的?”我追問。

楚方道:“也不完全是這樣。”

“還有別的?”

“是,據說前生不欠債,靈魂會是一個重量,如果前生的前生依舊不欠債,靈魂會變成另外一個標準重量。”

“怎麼算的?”

“不是怎麼算的,我告訴你,一輩子不欠債的靈魂重量是在這裡。”楚方指著小秤秤桿中央上的一顆星對我說,但他的話沒有結束,接著說道:“如果是兩輩子就是這裡,一直到這個根部,據說是可以秤出三生之內是否欠債。”

“那後面呢?”我指著那顆星後面,也就是靠近秤桿尾部問道。

“那後面呢?”我指著那顆星後面,也就是靠近秤桿尾部問道:“這裡是不是代表上輩子欠多少?”

楚方搖搖頭說:“你過來看,其實後面就比較麻煩了。”

我湊過去看,才發現這小秤尾部竟然不是一排秤星,而是分別繞著圈的在秤桿中央向尾部延伸的地方出現了四排秤星,而每一排的秤星間隔的又完全不同。

楚方說道:“這分代表著燒殺搶掠四種罪惡,非常直觀的包含了幾乎人間所有罪惡的基本法則。”

我仔細一想,還真的可以這樣,完全可以把人間所有的罪行用那四個字包含在內。

有人問了,搶劫可以理解為搶、燒殺也能理解,但是掠呢?

我可以很負責認真的告訴你,只要是和法律中非法佔有掛鉤的都可以算在掠字之內。

還有不服了,那行賄總不是非法佔有吧?

那你可就錯了,行賄的目的是什麼?不管是出於何種原因,行賄的最終目的不過是非法的去佔有什麼,哪怕是為了減輕所謂的罪行,是不是屬於非法佔有本不應屬於他的自由?

總之,這四個字確實可以說得上是對罪行的一種非常全面的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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