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1章 老房子有故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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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伯明顯是話裡有話。

我趕緊再遞一根菸。

他嘴上說著不能抽,有高血壓高血脂,手卻很誠實地接受了。

“是不能隨便抽,偶爾抽一根還是可以,再說了我這裡邊含焦量很低。”

我給他點上,他深吸一口,指了指遠處的小涼亭:“你們要真想知道,咱們去那裡聊,這屋子啊,我都不想靠近。今天就是看見半個月沒亮燈,燈居然又亮了,才過來看情況,怕你們上當受騙。”

“得,您稍等我一會兒!”

我回屋去,泡了一壺茶,拿了三隻杯子,端著出來。

老伯一看到,愣住:“哈,你還打算請我喝茶?”

“喝了潤嗓子,抽菸嘴巴幹。”

我笑道。

老伯就點點頭,越發顯得開心。

於是我和劉文龍,便跟著他一起去了一個小花園。

擺好茶盤,我們仨坐在石桌旁,老伯就開始講起這棟房子的事。

這座小區,已經建好快三十年了,由於定期維護,所以看著還跟九成新一樣。

好物業非常重要。

當然,你想要得到好的服務,就得付出相應的代價,既想物業費便宜又想物業盡責服務到位,那是想屁吃。

就我所知,目前這座小區的物業費,是10塊錢每平米,意味著住在這裡的人,每家每年至少要付出4萬左右的物業費。

所謂買得起住不起,大概就是這意思了。

閒話說多了,就說這套房子,在丁先生買入之前,它屬於另一家人。

這家男人做生意,女人是老師,兩口子只有一對雙胞胎兒子,還有老母親跟著一起住。

當時他們家還有個住家保姆,總共六口人住在這裡。

“那家人死的很慘。”老伯喝了口茶,抽了一口煙,慢吞吞地說起多年前一件慘案。

那是個盛夏的晚上,住在小區裡的人都吃了飯,在小區外散步,或者小區裡運動館運動。

有巡邏的保安,突然聽到一聲慘叫,聲音,就來自這套房子。

保安嚇一跳,趕緊上前拍門問情況,有個男人開啟門,氣勢洶洶地盯著他:“幹啥?”

保安愣了一下,問家裡有沒有事,剛才聽到慘叫。

男人便道:“能有什麼事?老子教訓孩子而已!”

說完就砰一聲關門。

按理說,保安應該進一步查問的,可那天剛好有三個湊巧。

一個湊巧,保安是新手,對這裡的業主還記得不是那麼全面。否則那天隨便換個保安,就能認出這男人不是此房子的業主。

另一個湊巧,就是那天人手不足,有個同事病倒在崗位上,大家手忙腳亂送她去醫院,只剩一新一老倆保安在巡邏。

還有一個湊巧,是這屋子的男主人出差去了,三天之後才回來。

事情被發現,是路過房子的鄰居們。首先是隔壁鄰居。

這套房子是邊套,一側有鄰居,另一側是小區的道路。而與道路相隔的,是一座景觀園林。

當年,這小區可是典型的蘇州園林風格,古色古香。不過現在,那座園林已經被夷為平地,換成草坪綠地。

大概幾十米外,就是小區圍牆。

現在看來,小區是位於熱鬧繁華的市中心,鬧中取靜,地皮金貴,可是在幾十年前,這裡還是郊區,小區馬路對面,都是未開發的荒地。

為啥說這些,一會兒大家就知道了。

就說先是隔壁鄰居,聞到一股惡臭味,就好比一百隻死老鼠堆在她家一樣。

鄰居就去找了物業,物業查來查去,就查到氣味從那家傳來。

敲門不應,打電話不回,最後直接聯絡男主人。

男主人表示自己正在火車上,還沒到芒果市呢,讓物業報警。

於是報警,警探破門而入,看見慘絕人寰的一幕。

保姆、奶奶,兩個孫子、兒媳,五個人,五具屍體,橫陳在餐廳、玄關和臥室,血流成河。

當時正值夏季,兇手把空調打到17度,連著幾天不停,仍舊未能阻止腐爛。

這一幕,直接讓所有進門的人都吐了。

最恐怖的是,在查驗現場的時候,他們又發現一具屍體,死在地下室。

經過辨認,正是那個粗暴對待保安的男子,而他壓根不屬於這個家。

他死狀更慘,幾乎把自己的舌頭連根拔除,桌上還放著兩個血淋淋的蛋狀物。

一棟房子,六人死了,這樣的房子誰還敢住?

男主人回來,辦理喪事的時候,幾次哭昏過去。

小區有治喪理事會,幫忙的時候也都非常難過。

畢竟這家的孩子十分可愛活潑,女人經常和小區其他年輕媽媽一起跑步讀書,還幫著孩子們輔導功課。

那個老太太更是善良溫柔,家裡有好吃的,總會分給鄰居一些。

誰又能想到,這樣一家人,竟然會以這種狀態慘死。

那段時間,小區幾乎每天都能看到有人家在做法事,雖說事情不是發生在自家宅子,可人人都想求心安。

隔壁鄰居,更是連夜搬走,房子廉價出售,可惜到現在都沒賣出去。

他們似乎也絕了這條心,隔三差五來打掃一下衛生,修剪一下花園裡的草而已。

“難怪,我總覺得那家像是沒住人。”

我震驚不已。

劉文龍則是問:“那個人為啥要殺人?”

“哎,這件事說起來真是……一言難盡。”

老伯搖頭。

他已經在這裡住了幾十年,是第一批購房住戶。

據說,那個兇手是外地來這裡打工的民工,因為工地拖欠工資,他心情鬱悶。

後來好像是家裡修房子欠債,債主催債,他覺得怎麼都得弄一筆錢。

剛好,他的工地距離這個小區不遠。

兇手下意識地認為,住在別墅區的都是有錢人,有錢人都特麼該死。

他決定找一家人搶劫,可後來這個念頭又變成要殺人。

在出事之前,他就蹲在馬路對面,一直看著小區,甚至連保安幾班崗都摸清楚了。

出事那天,他從早上六點爬牆進來,藏在樹叢中,距離那家就只有10米不到。

可以說,兇手看著那家人一整天的活動。

早上6點半老太太起床,和保姆一起做飯。7點鐘兒媳婦起床送倆娃上幼兒園,8點鐘老太太出門遛彎,保姆去買菜。晚上6點半,有親戚來家吃飯。

他一直熬一直熬,熬到所有親戚都離開,才上前按門鈴。

沒錯,兇手是從正門進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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