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6章 第二個死者(1 / 1)
“你叔叔死在這裡,病死的?”
我舌尖在過濾嘴上跳動,吐出個菸圈。
這個徐老闆,沒說實話。
“對,急性腎衰竭,送醫院之後沒搶救價值,就拉回家了。”
徐老闆說。
“哦,除了他還有別人嗎?”
徐老闆眼神躲閃了一下。
“你得跟我說實話。”
我深吸口煙,過肺的感覺真特麼棒。
“沒了,真沒了。”他賭咒發誓,“你看我自己現在都在這裡做生意,樓上還有宿舍,有時候我一週都不會離開這裡兩天。要是還有別人死在這裡,我肯定會害怕。”
“一個女的,穿著灰布褲子,蝙蝠衫,頭髮到這裡,圓臉,鼻樑有點塌。”
我也不跟他囉嗦,直接描述那個女人的長相。
現在,那女人就坐在他的辦公桌上呢。
徐老闆一驚:“你怎麼知道?”
“你認識這個人吧?”
徐老闆點頭:“認識,是以前叔叔的一個女朋友,曾經在這裡住過。”
“她什麼時候死的?死在這裡?!”
“死?!!”
徐老闆顯得很震驚。
“怎麼,你不知道?”
我比他更震驚,因為他的表情告訴我,他沒說謊。
“不可能的,王阿姨和叔叔分手之後,就搬離這裡,再也沒有回來過。”
在徐老闆口中,我得知了一個很狗血的戀愛故事。
那個女人和徐老闆的叔叔,本來已談婚論嫁。
可就在結婚之前,被爆出她和別的男人有染。
叔叔上門討公道,反而被對方一家人暴打一頓。
後來倆人就分手,女人搬了出去。
再後來叔叔結婚,可沒多久又離了,此後就鬱鬱寡歡,孤獨終老。
“她該不會是小學老師吧?”我又試探著問。
“你怎麼知道?”徐老闆看我的眼神,明顯充滿崇拜和驚奇。
“嘿,這個後面再告訴你。我問你,她走了,誰能作證?”
徐老闆表示,自己是親眼看見的,還有許多街坊鄰居都看見了,傍晚的時候,那個阿姨拉著行李箱離開。
“她還穿著自己最喜歡的裙子呢。”徐老闆補充。
“她是晚上走的?”我問。
“對,怎麼了?”
“你看見她臉了?”
徐老闆仔細回憶,搖頭道:“時間太久,我都忘了,不過當時她穿的就是那件最喜歡的蝙蝠衫。”
我點點頭。
“好,謝謝你配合。”
“沒事,大家都是朋友,能幫忙的,我儘量會幫。對了萌萌,你的事情,我可不可以寫成短篇,發表在我的公眾號裡?”
徐老闆到底是個老闆,商業嗅覺十分敏銳。
“可以,不過要用化名。”李萌萌說。
“沒問題,我絕對不會暴露你的個人隱私。”徐老闆欣喜若狂。
這時我看見那個女人,有些焦慮地在屋子裡轉來轉去。
她是能穿牆的,直接穿透這堵牆,去了隔壁房間。
我站起來,追過去,可隔壁房間,原來是屬於別家店,只有一堵牆。
“怎麼了李大哥?”李萌萌和徐老闆追出來問。
“這堵牆是後來修建的嗎?”我問徐老闆。
徐老闆點頭:“我們家店面開間挺大的,我就勻了一間出去,租給別人開酒吧。怎麼了?”
“酒吧也是這房子的一部分?”
“對啊。”徐老闆更困惑了。
“我要去酒吧看看,麻煩你讓老闆給我開門。”我說完就匆匆走出去,來到隔壁門口。
大門緊閉,酒吧這種場所,日夜是顛倒的。
徐老闆趕緊打電話給酒吧的管理者,沒多久,一個睡眼惺忪的小夥子,頂著爆炸頭出現。
他罵罵咧咧地給我們開啟門。
“剛下班,剛躺下,什麼事嗎!老徐,鑰匙給你,以後再有這種事,你幫我開門吧。”
開完門,他罵罵咧咧地走了。
徐老闆尷尬地跟我笑笑:“不好意思,我朋友他脾氣有點急。”
“先進去看看。”
我拿鑰匙開啟了門,一股夜生活的氣息撲面而至。
所有的椅子都被倒扣在桌上,店內被打掃的一塵不染,就是光線又點暗。
就在吧檯裡,我看到了女人的身影。
這一次,她低著頭,一言不發地也不知道在幹嘛。
我其實很想問問看,可又怕嚇到徐老闆她們。
但是!
我從這個女人所處的位置判斷,她的死可能和這裡有關係。
“看好了吧?咱們走吧,呆在這裡怪不舒服的。”徐老闆催促。
李萌萌和濤濤也跟進來,但是濤濤馬上又拉著姐姐出去了。
他彷彿真的能感應到什麼,可憐的娃,希望他不要被這些破事幹擾。
太有靈性的人,容易看破紅塵。
“不舒服?你哪裡不舒服?”我問徐老闆。
徐老闆給我問的一愣,想了想回答:“陰間,這裡就跟陰間似的,不過夜場都這樣。”
我當然知道夜場都這樣,但是這裡比夜場多了一絲哀怨和眷戀。
二話沒說,我直接給洛靈打電話,告訴她找點人來搜尋一下,說不定有大發現。
洛靈倒是挺能幹的,一小時不到,就有一堆輔警出現,動手開始刨地板。
一看到我們動真格的,徐老闆傻眼了,趕緊攔著。
“這是幹啥呢,幹嘛喲,別挖了,雖說房子是我的,可店是別人的……”
他攔不住,因為我已經百分百確定,王阿姨沒有如當初徐老闆所見那樣離開這裡。
挖了一上午,終於有人喊:“這裡有根骨頭。”
“這裡也有!”
七七八八,大家挖出的骸骨,居然能夠拼湊成一個人形。
看到這一幕,我心裡大感震驚。
雖說有所懷疑,也不能就確定這骸骨是王阿姨的。
還是洛靈給力,找了本地最優秀的法醫團隊,給來了一番嚴密的篩查、物證提取。
最終,她們確定這個人就是王阿姨。
原來那個王阿姨不是走了,而是死在這裡。
你想,一個男人被扣了綠帽子,上門討說法還被揍了一頓。
在這小鎮上,簡直就是社死。
那年代沒有社死這一說法,人們的自尊心卻更強一些。
男人吃了虧回來,跟女友大吵一架,甚至大打出手,失手將對方殺死。
屍體一直掩埋著,直到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