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得寸進尺的女人(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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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你生什麼氣呢,你還沒有聽我說幾句話,總不能她說什麼,你就覺得有道理吧。”林臻對這個裝好媳婦的楊月娥狠狠瞪一眼。

然後又說:“我之所以收購楊氏公司,是它的經營狀況出了問題,再這樣下去,不出三年就倒閉,我這是不想看著楊叔辛苦創立的公司倒閉啊。”

“真的?不是你想的把人家踢出去,占人家的公司?”林牧問。

“嗯,前幾天我融資10億下去,就是為了讓它開闢出一條商品出口貿易線,算了,說了你也不懂這些,來,爸,和你乾杯,然後收拾一下,後天和我回魔都去。”林臻說。

“我什麼時候說和你回魔都?”林牧沒有喝醉,聽到這一句話,他手上的酒杯放了下來。

“爸,你就過去住幾天吧,讓我好好招待你老,好不好。”

楊月娥拉著這個爸的手搖晃起來,對林牧撒嬌,像以前對自己父親一樣撒嬌般,讓人看得心都化了。

只要前夫父母這兩個太皇太后在身邊,她就可以搬進湯臣別墅區裡,還能對林臻各種打壓。

“二哥,你就去住幾天吧,家裡的豬和雞鴨,我們給你看著!”三叔打心裡替林牧高興,他們家族終於熬出頭來了。

對於村子裡的村民們,是怎麼看他們林家的,這個不重要。

重要是他們這個家族,還是很團結的。

林臻父母看病,供孩子上學,也有他們部分的功勞。

“大伯,三叔,來,我敬你們一杯。”林臻對他們兩個說。

“好小子的,還想喝醉你三叔是不是,來,幹了!”

“我在鵬城那邊創業,如果堂姐和堂妹她們混得不好,讓她們過去幫忙吧,一個月工資100萬元。”林臻想到這兩個叔伯各四個女兒,就是沒有兒子。

嬸子她們兩個在家裡的地位也不咋地,不過生活還算勉強可以過日子吧!

幾個女兒在外面工作,每一個月都寄幾百元回家的。

“噗!”老叔公村長,聽到一個月100萬元,嘴裡的紅酒都噴出來了。

“把手機拿過來,我給她們發資訊過去。”林榮很激動。

“嗯,先讓她們過去實習一下,以後安排一個老總給她們幹!”林臻把手機遞過去。

一個人發達起來,如果連家族都不幫,這個還真說不過去。

況且叔伯他們二個,把林臻和林峰兩兄弟,視如親兒子一樣照顧。

初中到小鎮裡上學的腳踏車,都是叔伯給他們買的呢。

有時候到小鎮裡趕集市,給他們兩個帶茶葉蛋什麼的,這一份親情怎麼可能忘記呢。

“堂姐回覆我資訊了!”林臻看到手機震動幾下,看到堂姐給他回覆資訊說。

“你和你堂姐聊聊吧,聽說她處了一個小夥子,去年春節還帶回來看過。”大伯林榮說。

“我也想聊,村子裡的訊號不太好,只能發一下簡訊!”林臻看著每一條資訊,差不多一分鐘才傳送得出去。”

現在林臻在資訊裡,把鵬城那邊的公司地址給她們發過去,還有麥經理的電話等等。

只要報上林臻的名字和身份,那麼他會給他們安排好別墅那邊的住處了。

林臻帶回來一百萬元現金,回報大伯他們二家各五十萬元,讓他們在村子裡蓋個小洋樓什麼的。

反正這個年代,蓋一棟三層房子,最多20來萬!

晚上。

林臻家可夠熱鬧了。

小院子裡外都張羅宴席,村子裡一些長輩坐在一起,聊天,喝酒,抽菸。

小孩子即在旁邊圍轉著,手裡拿著各種零食的。

雷哥他們與林臻坐一桌,看著老闆娘楊月娥,雙手緊緊摟抱著林臻手臂,再看看林臻對她一副嫌棄的樣子。

“老闆,怡兒說你想收購我的公司,是不是真的?”

雷哥想不明白,像楊月娥這麼漂亮,又溫柔的女生,他還嫌棄什麼?

“嗯,我打算投資10億元給你,成為魔都最大的安保公司,為魔都提供職業性的服務,然後再在鵬城那邊,成立分公司,還有羊城,蓉城……”林臻說。

“10,10億元?老闆,我沒有聽錯吧?”雷哥和霆哥二個同聲問。

“老公,10億是不是多了一點?”這個不要臉的楊月娥,想到自己公司裡都沒有這麼多錢呢。

“你們兩個各10%股,我佔80%,爭取5年內做上市!”林臻不想和楊月娥說太多的話。

這個不要臉的女人,仗著自己父母和長輩們在這裡,佔他便宜呢。

小手摸他身上的肌肉也算了。

有時候,趁機摸到他的兄弟身上,在挑動林臻身上的邪火,恨不得與他發生點關係什麼的。

“老闆,我們都是粗人一個,對商業不太懂,都聽你的。”雷哥他們覺得這是一個好機遇。

“嗯,明天霆哥你到鵬城去選公司地址,買地皮建分公司,咱們的員工,以退役士兵為主,只有紀律好的,才容易管理。”

“我也是這樣認為,咱們的服務,除了向公司和小區提供之外,還能向一些老闆提供貼身保鏢!”雷哥也贊同這個觀點。

“服務類的公司,需要進行服務培訓上崗,免得把一些業主打了,就不太好!”

“老闆,這個你可以放心,我們都是士兵,愛民如子,不會打業主的!”

“微笑服務,遇上刁蠻的業主,他們也會微笑回應!”

說到這裡,林臻狠狠瞪一眼整天摟抱他手臂的前妻。

“我告訴你,我不是舔狗!”

“沒事,你不做舔狗,我做你舔狗就可以了!”

而這個不要臉的校花,不僅沒有愧疚,還笑嘻嘻摟抱得更緊,把頭依靠到林臻肩膀上去。

林臻離開鵬城後,宋家也沒閒著。

宋表一想到看守所裡兒子情況就惱火,他知道這罪名一旦成立後,會被判5年左右。

那麼他的兒子,一生就這樣玩完了。

“宋總,我已經查到了,他們已經離開鵬城,但他最好的朋友李文龍,還在鵬城!”一個私家偵探員,把小胖子的照片給他。

“好的,謝謝你!”

宋表拿到這照片後,他心生一計,揉了揉臉上腫痛的地方,嘴裡喃喃自語:“年輕人,別怪我,要怪,就怪你兄弟朋友去。”

“宋總,如果沒有什麼事情,我先走了,還有,這事情,不要對別人說!”這個私家偵探,不想被別人知道他在調查林臻等人。

因為他調查之下,發現一個驚悚問題,這個年輕人根本不是他想象的那麼簡單。

萬一宋表傷害他的朋友,這賬算在他頭,他連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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