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三魂七魄(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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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忍著要昏過去,咬了咬舌頭,說道:“老小子,你給我等著,如果這件事和你有關係,我和你沒完。”說完,我看向王磊說道:“那些失蹤的人在地下的密室中,你找人小心的挖開就好,不過……”說到這裡,我的眼睛流出了淚水,直接暈倒在王磊的懷中。

那些失蹤的人都沒有死,只是被犬神吸收了他們的一些靈魂,所以如今已經魂魄不全,全都變成了白痴。

人有三魂七魄,人的精神分而可以稱之為魂魄,其魂有三,一為天魂,二為地魂,三為命魂。其魄有七,一魄天衝,二魄靈慧,三魄為氣,四魄為力,五魄中樞,六魄為精,七魄為英。

三魂是指“天魂地魂人魂”,古稱“胎光爽靈幽精”,也有人稱之為“主魂覺魂生魂”或“元神陽神陰神”或“天魂識魂人魂”等。

三魂生存於精神中,所以人身去世,三魂歸三線路。

天魂歸天路,到達空間天路。因天魂只是良知亦是不生不滅的“無極”,因有肉體的因果牽連,所以不能歸宗源地,只好被帶走上空間天路的寄託處,暫為其主神收押,這是所謂的“天牢”。

地魂徘徊於墓地之間,因地魂本來是“祖德”歷代姓氏流傳接代之肉身。以七魄在身其性行之魄力,死亡後再墓地對神主,來來往往之走上人路之寄託處。

命魂則歸地府,到達地獄,因命魂可知主魂的一切之因果報應,也可指使在世肉身之善惡,所以肉身死亡後,命魂再進因果是非之地。

直到再度輪迴,三魂才會重聚。而“三魂”的根本是“真如”即生命實相,“三魂”是由於“真如動念”所產生的一種能量形態並吸附了靈質而具形體,屬於“靈界”。

七魄是指喜怒哀懼愛惡欲,生存於物質中,所以人身去世,七魄也消失。之後再隨新的肉身產生“肉體及魄”則屬於“陽世的物質世界”。

魂為陽,魄為陰。其中三魂和七魄當中,又各另分陰陽。三魂之中。天魂為陽,地魂為陰,命魂又為陽。七魄中天衝靈慧二魄為陰為天魄,氣魄力魄中樞魄為陽為人魄,精英二魄為陽為地魄。

三魂當中,天地二魂常在外,唯有命魂獨住身。天地命三魂並不常相聚首。七魄中兩個天魄兩個地魄和三個人魄,陰陽相應,從不分開。並常附於人體之上。其實人類的七魄,實際上就是藏密所說的位於人體從頭頂到胯下會陰穴的中脈之上的七個脈輪,七個能量場。其中天衝魄在頂輪,靈慧魄在眉心輪,氣魄在喉輪,力魄在心輪上,並同時與雙手心和雙腳心相連。中樞魄在臍輪,精魄在生殖輪,英魄在海底輪。人體的七魄同由命魂所掌。命魂又稱為人魂,或者色魂。人類生命就是從此命魂住胎而產生的。命魂住胎之後,將能量分佈於人體中脈的七個脈輪之上。而形成人的七魄。魄為人的肉身所獨有,人死之後,七魄隨之消散,而命魂也自離去,生命即以此告終。

人的三魂七魄缺一不可,缺一就是代表此人不完整,我們所知道的一些低能兒或者傻子瘋子這些其實都是因為魂魄不全而造成的。

犬神是靈體,並不能算作是鬼魂,所以犬神可以吸收人的三魂七魄,還有一些邪物妖孽同樣有著這樣的本事,還有一些特殊的東西專門吸收人的怒氣怨氣愛念歡樂等等,這些都屬於特殊的存在,也可以說是一種變異。

當一個人沒有天魂的時候,這個人就會變成一個行屍走肉,也就是我們所知道的殭屍。

沒有地魂的時候,就會變成白痴,如果沒有命魂的時候,就相當於你已經死了。

犬神並沒有直接將這些人的魂魄全都吸收,只是吸收了三分之一,所以這些失蹤的人都變成了白痴。

一想到這些正是大好時光的孩子們的時候,我的心就一痛,他們還沒有走出社會,還沒有看到這個世界的花花綠綠,所以我才會直接對那個校長出手的。

王磊聽到了我的話後,就找人把那個密室挖了出來,當看到那三十八個孩子目光呆滯的時候,眾人就都明白了過來,我為什麼會對那個校長出手了。

王倩等人同樣生氣,每人都上去踹了那校長一腳,這次王磊沒有阻攔,轉過頭就當做沒有看到,要不是他的身份不一樣,他都想上去揍那個校長。

等我醒來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了,這次的消耗太大了,所以直接睡了一天一夜,精神力和修為都沒有恢復,醒來之後就直接問王倩等人事情怎麼樣了。

王倩將事情都說了一遍,那個校長如今已經被看押起來了,正等我醒了之後再審問呢,畢竟他們都不知道到底這校長做了什麼,昨天實際上也審問了,可是那個校長什麼都不說,反正就是和他沒關係。

我連早點都沒吃,直接帶著眾人就去了市公安局,在車上我疑惑的問道:“師姐,那個犬神也不厲害啊,你怎麼說它很厲害?”

經過王倩的解釋我才明白過來,並不是因為犬神不厲害,也不是因為我厲害,犬神主要的攻擊手段就是迷惑和附身,我因為道法特殊,所以根本不受迷惑,想要附身那更不可能了。

任何鬼怪敢附身我們雷霄宗的人,那和找死沒有區別,就算我們讓這些鬼怪附身他們也不敢。

這樣一來,犬神其實就是一個屬於靈體的狗而已,只是比較兇殘一些,而且我還是天人境巔峰的實力,況且當時又出現了特殊的狀況,所以犬神看起來是沒有絲毫的還手之力。

如果換一個人,無論是王倩還是馬玲玉,雖然最後的結果依然是犬神敗,不過卻要耗費很長的時間的,根本不像我這樣,整個戰鬥的過程也就二十分鐘而已。

當我來到市公安局的時候,這次並沒有阻攔,看來趙明安真的安排這些門衛記住我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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