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 候府兇案(十)(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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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人回到大理寺,冷靖研直接帶著思琪和高升去了驗屍房。

沈佑庭帶人對抓回來的潘大夫進行審問。

在問到一半時,思琪跑了進來:“少卿,公子讓我與您說一聲,這案子還有個關鍵人物,讓你別忘了請回來。”

“啊?誰呀?”沈佑庭愣了。

他怎麼不知道,還有什麼關鍵人物呢。

田子安上前附在他耳邊說了幾句,他立即扭頭瞪著他:“什麼?”

見田子安對他點了點頭,他冷哼一聲:“那還等什麼,‘請’回來吧。”

田子安笑了笑,轉身走了出去。

思琪此時已經跑回了驗屍房。

被請回來的,是曹清逸的外甥,現任鹽運司的六品書記官王寬,年不過二十四歲,可他卻是京城中有名的貴公子。

具體“貴”在哪裡,無非就是人長相俊了些,出手又大方,而且特別的喜歡流連花街,身邊的女子無數。

而他之所以花錢如此大手大腳,還是因為他的父親原本是這昌黎國有名的富商,產業遍佈整個昌黎國大江南北,而因父母過逝,將所有的家產都由他繼承,再因舅父是御史大夫,又讓他在朝為官,所以才會如此的有優越感。

自小,他就生活在曹府之中,與府中的那些小姐、公子們,是一起長大,感情自然不錯。

自曹氏嫁人後,他時常以表哥的身份前來探望,一來二去的,情感更是深厚。

再結合著管博朗的供詞,也明白了這其中的原因。

原來,曹氏原本要嫁的,並非是這晉陽候的二世子,而是大世子管博展。

可他卻極為不滿意這門親事,於是在成婚的當天,突然失蹤。

晉陽候無他法,只能與二世子管博朗商量,讓他代娶。

這對於曹氏來說,就是天大的汙辱。

成婚後,管博朗雖然對她禮遇有佳,但卻也只有禮了,各方表現的都是很疏離的樣子。

她有氣無處發洩,原本就刁蠻的性格,讓她開始拿這些下人出氣。

而王寬前來府中的探望,讓她有了傾述的物件,再加上他的寬慰,沒幾回,兩人就苟合到了一起。

起初,這種事做的還算隱蔽,一般都是管博朗上值後,王寬白天來府中,時間不會太長,一個時辰就會離開,所有人都沒有懷疑。

可紙包不住火,當曹氏懷了身孕後,這件事就包不住了。

一年前的一天,管博朗因身體不適,提前下了衙門,回到府中,正好被他撞破了兩人的“好事”。

他大怒的打了王寬,命人將其扔出府去,然後就與曹氏大吵了一架。

而後他氣憤的寫了一份休書,逼其簽字,不然,就將她直接送回到曹府,讓這件事公佈於眾。

曹氏害怕,只能在休書上籤了字。

而氣憤過度的管博朗,在拿到休書後,原本就身體不適,暈倒了。

也因為他看了大夫,需要服藥,曹氏心生狠計,從王寬那裡弄來了毒藥,開始放在了他平日服用的藥裡,致使他中毒。

而且她還讓王寬去威逼潘大夫,不准他說出真相,不然,就會殺了他全家。

於是潘大夫只能對晉陽候說,二世子得的是癆病,需要慢慢的調整。

一開始根本沒人發現,直到三個月前,一次玉嬌在煎藥時,不慎打翻了原本的藥罐子,然後不敢聲張的再重新煎了一幅藥,而此藥,非在曹氏那裡拿的,當管博朗喝藥時,感覺出了不太對勁。

於是他派人查此事,卻被曹氏發現,她怕事情敗露,叫來王寬,兩人合力直接將毒藥灌入了他的嘴裡,自此,他就臥床不起。

只能眼睜睜的看著她,與那王寬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做那種苟且之事,以此來羞辱自己,而連反抗的能力都沒有。

而園中知情的人,要麼就是被打怕了不敢聲張,要麼就是直接打死了被扔出府去,反正是沒人再敢管。

只有玉嬌和另兩個婢女,還在小心的伺候著他,每每看到他痛苦的樣子,都心中不忍。

再有一件事,就是李管家,他真的有個親妹妹也在府中當差,他撞破過一次,為了不讓他說出真相,曹氏就將她的妹妹玉歡要到了身邊,以她的命來要挾他,為了保住妹妹的命,李管家也沒敢聲張。

可就在半個月前,因玉歡私下裡與二世子聊天,被曹氏知道了,就當著管博朗的面,將人活活的打死了。

而當時,身在外地的李管家並不知情,玉嬌冒死的將玉歡的屍體藏了起來,直到他回來後,兩人合力的將玉歡下的葬。

自此,幾人商量了一下,決定要報仇。

直到這次,曹氏再次懷了身孕,不能出府去打胎,只能要來藥,在府中打胎。

機會來了。

李管家與梧桐苑裡所有人都溝透過了,就在她打完胎的第二天,身體還虛弱的時候,他們合力的對她下手了。

樓上那巨大的打鬥聲,管博朗聽的一清二楚,直到樓上安靜下來。

他才用盡全力的從床上起身,走出房間。

看到從樓上下來的四人,然後對李天成示意,割傷他,造成府中進了賊人的樣子,這樣,就不會有懷疑是他們所為,而會全力的緝拿那個所謂的賊人。

可對於他,幾人誰都下不了手,最後是管博朗自己拿起刀來,自己割傷了自己,再將刀扔出門外,造成兇手逃跑的樣子。

李天成再出去,將刀撿走,清洗乾淨藏了起來。

案件到了這裡,也算是告一段落。

冷靖研將驗屍報告也交了上來,死者是被撞擊頭部,造成顱內出血昏厥,而吊她的繩子,才是她致死的原因。

開審當天,曹清逸一開始大吵著要討公道,要說法,可當所有對於曹氏不利的證據擺放在他面前時,他已經無地自容。

再有就是那份休書,也證明了,曹氏,早在一年前,就已經不是晉陽候府的二世子妃了,可她卻依舊賴在候府不走,而且還對二世子下毒、囚禁,傷害人命。

但對於這四個行兇之人,大理寺也是有判罰的,李天成主謀,判刑三年,玉嬌、玉環、江道幫兇,判刑三個月。

管博朗知情不報,隱瞞事實,判罰監禁半年,不得出晉陽候府一步。

王寬因與有夫之婦苟且,提供毒藥等罪,判刑十年苦役,革職永不復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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