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重返長安(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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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逸真的一本正經無形中多了幾分厭惡和反感,只是顧著她畢竟是李鉦的“三姐”,才沒發作出來。

她正沉思間,只見逸真站起來道:“哎,我此行的目的已經達到,就不久留了,日後咱們還有在江湖上見的日子,以後的事,那就以後再說吧。”

李鉦驀地見到一位從未謀面的姐姐,心中頗為不捨,道:“三姐何不多留幾日?”

逸真道:“不必了。鳳姐姐失蹤,我還要去找她,符真人那裡至今也還沒有訊息,我是個坐不住的人,你也不用留我了。”

鈴蘭公主忽然道:“我還是在李掌門這裡吧。”

逸真有些意外,道:“你跟我在一起方便得多,萬一你師父聽見突厥內亂的訊息來找你,跟我在一起不正好麼?”

鈴蘭公主道:“天山離我國不遠,父母的仇還沒報,我不忍遠離,再說,我和姬妹妹一見如故,就這麼走了我捨不得。而且劍宮中的景物都很合我的心意,和我在國中的公主府陳設沒多少區別,在劍宮就和我在家一樣,所以我還是不走的好。”

逸真頓了一頓道:“也好。江湖奔波,我一個人已經慣了,把你帶在身邊,未免還有些束手束腳的呢。我找著了你的師父和師姑,再來接你吧。小弟,天下無不散之筵席,日後咱們還有相會之期。告辭了!”向眾人團團一揖,飄然出門去了。

逸真走了好久,肅平陽才道:“她自幼入佛門修道,可惜其心未淨,劍法縱然厲害,卻無容人之量,這點可和郡王大不一樣。”

“肅老什麼時候知道我還有幾位姐姐在世的?”

肅平陽道:“我還未見少主人的面時水夫人曾來信告訴我,除了郡王幾位在京師裡的姐姐都倖免於難之外,你這位三姐也出現過幾回,也到宮裡去找過她。”

“水夫人和你三姐的相遇算是巧遇吧。至於不告訴你那是令師生前寫信給水夫的特別囑咐,若非你三姐這次忽然現身,屬下還是不會對少主人提及此事。水夫人從令師的來信中告訴我,少主這位三姐生來剛愎自用,和她的師父一般性情,十分高傲,不像少主那般平易近人,讓我仔細著點兒。”

“雖然她也是郡王的女兒,但聽說她那次去見水夫人,是特地問起郡王藏在華山的一筆軍費,她為何會知道郡王有一筆軍費收藏,我和水夫人都不得而知。好在水夫人多了個心眼,竭力否認有這筆軍費存在過。水夫人的來信說,我是郡王最信得過的人,我還在世你的三姐或者還有所顧忌,不敢公然行事,只恐我一個不小心相信了她,那筆軍費到了你三姐的手中,以她飛揚跋扈的性格,沒人能想到她會做出什麼事來。”

李鉦吃了一驚,道:“她今天試劍,能獨自殺敗羊舌雙魔也算難得了。但還要再練幾年,於劍法一道才算真正登堂入室。我想到這筆軍費的事,就想起她會不會……”

姬玉笙一直悶不做聲,這時忽然道:“關於隴西郡王留了一筆可觀的軍費的事,我也曾聽到過風聲,這位三公主知道只怕不是什麼奇怪的事。我擔憂一旦她拿到了那筆軍費,也許她要做的事,就是鉦哥哥先前想要做的事!”

李鉦聽了更是吃驚,別看姬玉笙是個女子,但她的見識和見地,就是連肅平陽這樣的老江湖也是十分佩服的。

李鉦聽了這話,沉吟良久,問道:“玉笙,你的意思是她會利用這筆軍費起兵反叛嗎?肅老,那筆軍費藏在什麼地方,除了你和水夫人還有誰知道?”

肅平陽道:“沒有別人了。水夫人知道有這筆軍費,卻並不知道藏匿的地點。當年藏匿軍費,是我帶了一批已經判罪的死囚去做的,軍費藏好之後,我奉命將那十幾個死囚斬草除根,都殺掉了。因此這世上知道郡王的軍費藏在何處,只有我一個人知道具體地點。”

李鉦道:“看樣子我們是呆不住了,京師這一趟還是非去不可。我擔心水夫人落在這位三姐手裡,那就糟了。”

緩了一緩,對邵自庸道:“我和肅老姬姑娘鈴蘭公主四人要去一躺長安。家裡的事,就交給邵老了。遴選門徒的工作,就交給邵老你親自來做吧。一旦選到了合適的人手,就把師父的‘歸真劍法’作為入門劍法替我傳授給他們。至於我門下的弟子,我還要有心發現,可以暫緩。”

邵自庸問道:“你們打算什麼時候走?”

“事不宜遲,我們明天就下山。聯絡反對晉王麾下那幫魔頭在江湖中胡作非為的事也要抓緊進行,到時候江湖中可以南北呼應,互壯聲勢。”

邵自庸道:“但願如此!”

一面吩咐弟子準備行裝,一面道:“這次如果去見皇帝,可千萬不要魯莽。”

李鉦道:“王子尚且胡作非為,皇帝若是不答應徹查晉王勾結突厥的秘事,我就把禁城鬧個天翻地覆!”

姬玉笙卻輕輕說了句:“哥哥壯志可嘉,但還要膽大心細。”

李鉦緩緩道:“反虜攘夷,安定國門,靠的是喬師望、程知節、蘇定方、尉遲恭這些大佬元戎所率領的堂堂之旗、正正之師,可談到要揭露晉王的陰謀,有時卻必然要用到非常手段,方能濟事。”

正色對邵自庸道:“天山門下,戒律精嚴,我將十大戒條,逐條念給邵老聽,我們走後,門中大小事務你要詳細忖度,萬萬不可令祖師魂魄不安。”

“那是自然。”

李鉦道:“第一,不許欺師滅祖;第二不許賣友求榮;第三不許恃強凌弱,第四不許沾官近府,這條可以寬限,師父知道我的身份,所以傳我十大戒條時曾做了特意寬限,但不得和貪官汙吏交往,卻是不容更改。第五不許同門鬥毆;第六不許酗酒鬧事;第七不許勾結匪人;第八不許侮辱尊長;第九不許欺上瞞下;第十不許姦淫偷盜!犯此十大戒條者,輕則廢去武功,逐出門牆,重則斃命當場,絕不容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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