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2章 合適(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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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你沒有搞錯吧?警察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這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嗎?

你這樣說,難道不是瀆職嗎?”

從心裡的震驚之中回過神來的皮俊,在感覺到極度恐慌的同時,也對第五正這種準備冷眼旁觀的態度感到氣憤。

“想要申請人身安全保護裁定,必須要同時滿足以下三點:

1、有明確的被申請人;

2、有具體的請求;

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情形。

換句話說,只有在遭受到家庭暴力或有遭受到家庭暴力威脅的特殊情況,個人公民或受害人相關組織、國家機關才能向警方申請人身安全保護裁定。

再者,我們警方時刻都在保護著社會的整體治安,你所在的城市、小區、街道等,全都在警方的保護範圍之內,你為什麼會覺得我們警方沒有盡到對你的保護義務呢?

另外,你身為一名三十幾歲的壯年男性,當不法行為正在侵害你的生命財產安全的時候,你有權力履行法律所賦予你的正當防衛權利。

在內,你有自我保護的能力和權利;在外,有我們警方24小時的巡邏和接警服務,這個世界是如此的美好,你為什麼還要有所抱怨呢?”

聽聞到皮俊這種略顯刻薄寡恩的回覆,看來他此時確實已經被第五正給攻心得有些六神無主,已經徹底捨棄掉理性的外衣,再次變回到當初那個充滿著本能獸性的青年。

都說不要考驗人性,特別是在危急關頭,因為人性是亙古不變的,變得只是覆蓋人性的那層理性外殼罷了。

在危急關頭,在無人的角落,在重利美色誘惑面前,人性都會拼命的突破掉這層由道德和法律所共同塑造而成的理性外殼,讓你真正見識到人性的極端醜陋。

第五正看到了皮俊自私且懦弱的本質核心,所以也害怕他在生命受到極端威脅的時刻,像剛剛那樣,丟掉從監獄管教手中十幾年學會的道理,開始反噬警方對他的幫助。

只有讓皮俊徹底的放棄自尊,徹底無下限的依附於警方,才能讓其在後面更為艱險的計劃之中,保證皮俊這枚棋子的穩定性。

“鍾柳山他就是一個瘋子,他之前又殺了那麼多人,我這麼瘦弱,怎麼可能擋得住他。

等到你們警方趕到了,估計就只能給我收屍了!

你們這是在縱容犯罪,縱容合法公民的生命財產受到不法分子的危害!

你們這就是懶政,這就是不為人民服務!”

在這種生死關頭,皮俊的自私本性暴露無遺,拿著從監獄管教那裡學來的一點法律術語,大肆的去指責第五正,妄圖能夠為自己爭取更多的安全感。

皮俊的心越亂,所展現的求生欲越是強烈,那麼便越是容易操控,越是容易讓其對後面的行動不敢發表任何異議。

“哦?懶政嗎?

如果真如你所說的懶政,我現在也不會從L市大老遠的趕過來陪你說這些廢話,我大老遠的跑過來,肯定身負一些專門針對鍾柳山的查案行動。

你若是在重獲自由之後直接回家,那麼我們警方在正常職責範圍之內該怎麼保護你就怎麼保護你。

可若是你能夠積極配合我們警方的查案程序,那麼我們警方在查案之餘,也能順帶手的保護你的個人人身安全。

要知道,警察最多的地方永遠都不可能是你的家,警察最多的地方永遠都是警局。

你,能夠明白我的意思嗎?”

順著皮俊的口風,第五正迅速將話題給轉移到配合警方的事項上面,在第五正的這種描述之中,是皮俊需要依賴警方的保護,也是皮俊自己主動要往警察堆裡面湊的。

既然如此,就算皮俊的本性再怎麼自私懦弱,以後的行動再苦再累再兇險,為了成功保住自己的小命,皮俊也一個字都不敢多說。

聽聞到第五正的這種暗示,皮俊心頭也是一亮,說得也是,雖然他不能夠申請警方的人身安全保護服務,但若是賴在警局裡面不走,警察還能看著鍾柳山將他給殺了不成?

這個小警察雖然說話刻薄了一些,但也是公事公辦,也懂得隨機應變,確實是他皮俊誤會他了。

“警官,你想要找我配合,那就早說啊,繞這麼遠的路幹什麼?

只要能夠抓住鍾柳山這個殺人犯,我一定赴湯蹈火,在所不辭。”

感覺抓住生存希望的皮俊,立馬是一頓嚴肅表態,剛剛那種不堪的醜態似乎就從來都沒有出現在他的身上一般。

很明顯,在皮俊的身上還有一層偽君子的特性存在,當初在騙取鍾小婷芳心的時候,這種偽君子的特性應該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赴湯蹈火,在所不辭,很好,這可是你說的,將來若是反悔了,那麼就別怪我沒有事先向你言明事情的先後邏輯。”

眼見皮俊已經徹底上套,第五正連忙進行了一番敲打,聽得皮俊再次渾身一激靈。

此時的皮俊也有點搞不清楚,自己這到底是絕處逢生中了頭彩,還是稀裡糊塗的進了賊窩。

“那是。那是。一切全聽警官的安排。”

不管心中怎麼想的,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更何況是他的小命已經被捏在第五正的手中。

“說說看吧,當初鍾柳山想要透過什麼方式將你給殺掉?”

以目前的表象來看,第五正似乎已經完全拿捏住了皮俊,但對於這種自私自利的偽君子來說,今天能夠因為懼怕而和警方合作,明天就能夠因為犯罪集團的威脅而開始背刺警方。

想要讓皮俊徹底的只能站隊警方,那麼就必須要讓皮俊時刻明白犯罪集團的終極目標就是想要殺掉他。

特別是鍾柳山其人,和他皮俊就是不共戴天的仇敵。

“警官,這不重要吧,已經過去十幾年了,咱們還是應該仔細斟酌一下鍾柳山現在想要怎麼殺我。”

透過皮俊的這種口風,看來鍾柳山曾經確實應該想過要報仇雪恨,只是被警方所阻攔,這種目的並沒有被達成罷了。

“這很重要。

鍾柳山想要殺你,這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特別是當初想要殺你的意願被強行阻止,那麼經過這麼多年的醞釀,這種想要殺你的想法估計已經成為他的心魔。

只有按照當初預想的方式殺掉你,才最為能夠讓鍾柳山發洩心中的憤怒。

不管是鍾柳山,還是籠罩鍾柳山這麼多年的心魔,他們都不可遏制的想要施行這種殺人方式。

就算經過這麼多年殺人的磨礪,鍾柳山的殺人手段變強了,但他也只會根據曾經的殺人預想做出一些最佳化改進,並不會從方式層面徹底改變殺人的方式。

所以,能夠讓你自己保命的機率提升幾成,就全看你自己的記憶力有多好了。”

皮俊不想回憶,第五正便偏要他去回憶,不讓這種人正視來自於犯罪集團的真正威脅,他怎麼能夠知道和犯罪集團媾和的下場到底有多慘。

經由第五正的這種正面逼迫,皮俊在渾身一顫的同時,臉上的回憶神色也變得異常嚴肅起來。

很明顯,對於自己的小命,皮俊那是相當在乎。

經由皮俊添油加醋的回憶,敘述的內容更是雜七雜八,根本就聽不出個所以然來,也沒有任何真正能夠行之有效的刺殺可能性被整體呈現出來。

原因應該很簡單,皮俊被刑事拘留,鍾柳山沒有機會前往看守所殺死皮俊,又按照一般人的想法,強姦導致被害人死亡,應該能夠為皮俊爭取個死刑,鍾柳山便將復仇的意願全都寄託到了打官司上面。

當鍾柳山二審上訴都只是維持原判之後,會憤而衝擊法庭,導致最終被行政拘留,也在情理之中。

強姦致人死亡的最高刑罰標準確實是死刑,但這種死刑的囊括範圍也只侷限於在強姦過程之中致被害人死亡,並不包括強姦行為完成之後,被害人抑鬱自殺的選項。

強姦導致被害人自殺,不能適用“強姦致使他人死亡”的結果加重犯的規定,而是適用“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規定,該規定是量刑規則,不是強姦罪結果加重犯規定。

正是基於這樣的因果關係,皮俊才只是在10年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懲罰範圍之內,領受了15年的有期徒刑。

一條命只換了禽獸15年的刑期,但是在強姦過程之中任何人都能夠行使公民的正當防衛許可權,將禽獸給一擊斃命,所以保護自己生命財產安全的辦法,是能逃則逃,不能逃則要鬥智鬥勇。

女性的體能不及男性,但男性身上的致殘弱點也不少,透過誘騙的方式直擊對方要害,打殘再跑,也不過就是在緊急避險而已。

就算已然受到侵害,也萬不可為了一名人渣而選擇抑鬱輕生,人這輩子很短暫,終究還是要為自己而活,而不是活在某些人的歧視冷眼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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