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我是一名偵探(1更)(1 / 1)
當然,她們自然不肯承認。
劉老師也推了推眼鏡,對柯凡說道:“柳如茵哥哥。”
“我知道你護妹妹心切。”
“可是,你說話也要講證據。”
柳如茵吞嚥了一口口水,眨巴著眼,眸中微漾,看著柯凡。
這種狀況,她完全想不到,柯凡能怎麼幫她。
唯一能想到的,是柯凡幫她道歉。
但她不想看到那樣的畫面。
可之前劉老師非逼著打電話叫家人!
相比於叫爸媽過來,叫柯凡過來,更能讓柳如茵接受而已。
但她其實也不怎麼相信,柯凡能真的幫她洗去冤屈。
然而,此時柯凡的語氣中,卻充滿了強大的自信。
柯凡見此,則只是嘴角輕勾:“劉老師,您別急,聽我說。”
繼續侃侃而談,說道:“雖然我並沒有看過監控。”
“只聽你說過,你們有在監控裡看到的東西。”
“但我依此推測……”
“今天我妹妹進入於欣的宿舍的之前,於欣應該特意在監控裡露出項鍊,然後才進入宿舍;”
“可其實,今天上午監控裡的項鍊,是假的;”
“因為真正的項鍊,昨天你就交給了劉小翠,劉小翠已經藏進了儲物櫃裡。”
“如果我猜得不錯。”
“於欣,你現在的口袋裡,就有另外一條同樣的項鍊,但那條是個贗品。”
聽著柯凡說出來的話。
劉老師包括其他的學生都看著李彤、於欣、劉小翠等人。
當然,這個時候都看著於欣。
於欣下意識地捂著口袋。
她臉色也有些發白。
主要是柯凡說得太細節了。
就像是她們計劃的時候,柯凡就站在他們身邊看著似的。
當然,事實上,柯凡就是曾經在旁邊看著她們做了一切。
而看著於欣下意識捂口袋的動作,劉老師的臉色也是一變,她知道這意味著什麼,臉色也是有些陰沉了下來。
於欣接著抬頭,對其他人說道:“這又能代表什麼?”
“我有錢,我買兩條項鍊,不行嗎?”
“我喜歡買一條正品,一條贗品,買來玩,不行嗎?”
“這就能證明,不是她偷了我的項鍊,而是我們陷害她嗎?”
“這也太可笑了吧?”
她還嘴硬道。
李彤也鎮定了下來,附和著說道:“對,這根本不能證明什麼。”
劉老師也同樣轉眸看著柯凡。
柯凡卻也不急,淡定地輸入密碼,解鎖了劉小翠的手機:“這的確還並不能直接證明真相。”
“不過,於欣、李彤,你們再嘴硬也沒有用。”
“那好,我就給你們看證據!”
“證據,就在劉小翠的手機裡。”
而這個時候,於欣、李彤兩個人,面色都是大變:
“什麼?”
“劉小翠,你?”
隨之憤怒地向劉小翠瞪眼。
在眾人的注視中。
柯凡點選播放了劉小翠手機裡的一段錄音。
他將手機舉起在空中。
關於劉小翠、於欣、李彤等人計劃如何陷害柳如茵的錄音。
就這麼一句一句地清晰地播放了出來。
劉小翠則驚恐地看著柯凡:“你,你怎麼能解鎖我的手機,把我的手機還給我……”
她的手機是有密碼的!
而且,她的錄音也是儲存在加密的雲盤空間裡!
就算是開啟了她的手機,開啟了雲盤,也得知道另外一個密碼,才能播放看到錄音。
若是巡捕搜查手機,雲盤,她也是有權利不出示的。
可是,柯凡卻直接解鎖了她的手機!
而且,播放了錄音!
這簡直是讓她毛骨悚然!
劉小翠哪裡知道,柯凡可是親眼看著劉小翠設定密碼的。
驚慌之下,劉小翠撲過來,想要奪回自己的手機。
不過,柯凡現在的身體素質,怎麼可能讓她得逞?
劉老師見此也是開口。
頓時就有同學攔住、抓住了劉小翠。
“柳如茵這個賤人,這回我要讓她在學校混不下去,在整個學校都臭大街……”
“是啊,還敢搶我們欣欣的節目,真是,我也早就看不慣這個綠茶婊了,每天都一副天真無邪的婊樣!”
“到時候,你負責把柳如茵叫到我的宿舍去……”
一句句的聲音,響徹在這宿舍裡。
於欣、李彤的臉色都發白。
“劉小翠,你這個賤人,你竟然還錄了音……”
“你出去當外圍女,去賣的事情,你以為我們不敢說出來嗎?”
“你一個鄉下出來的,還整天裝有錢人家的人!”
“其實,你那些錢,都是陪那些噁心的老男人陪出來的!”
“本來我不想說出來的,現在,大家同歸於盡。”
隨後,於欣、李彤二人還瘋癲,把劉小翠的事情也當場說了出來。
“什麼?”
“原來劉小翠是這樣的人嗎?”
“天啊,太噁心了吧?我還以為她家庭條件真的挺好的!穿名牌,用名牌化妝品……”
而聞言,一眾圍觀的女生都震驚。
柯凡在過去裡,跟了劉小翠好幾天。
當然知道劉小翠把錄音錄下來的事情。
於欣,李彤她們手裡握著劉小翠的把柄,所以劉小翠才主動提議,幫你們陷害柳如茵。
她為什麼提議要幫於欣她們做這種事嗎?
她就是為了,也拿住於欣她們的把柄。
這樣一來,劉小翠才安全。
雙方都有把柄在手上。
才能好好的做朋友。
當然,不管她們怎麼鬧,柯凡還是繼續安靜單手舉著手機,播放著錄音。
讓眾人繼續傾聽著。
看著李彤、於欣的臉色,在錄音的一聲聲中,越來越白。
柯凡嘴角一勾,道:“這個證據,夠證明一切了吧?”
“你們現在,還有什麼話要說?”
之後,柯凡轉頭看了柳如茵一眼:
“小茵,報警。”
“直接打巡捕司的電話,讓巡捕司的人過來。”
“把她們全部都抓走!”
又轉眸冷冷掃視了於欣等人,寒聲道:“根據我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三條,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彤、於欣都驚恐地發顫,連出聲道:
“別,不要報警!”
“不要,我們錯了!”
「更新說明:每天暫定三更。新書需要支援!有票的,投投票!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