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擊殺(1 / 1)
這速度出乎林凡的意料之外,風刃一閃即沒,如果不是林凡有驚人敏銳的靈覺,肯定著了它的道,身死異世。
關鍵時刻,臨危不亂、冷靜果決的風格讓林凡逃過了一劫。
在靈覺觸手的觀察下,他一直對那些張開血盆大口的魔獸給予了特別關注,它們在咽喉凝聚出風團之時,會產生不小的能量波動。
一直以來,林凡就喜歡分析這個世界的奇異之處,思想上的認知是林凡與這個世界的人類最大的區別。
他喜歡科學分析,所以有著超乎常人的敏銳觀察力,這個觀察力在廝殺捉對中往往會化為戰鬥力,譬如這一次,就讓他在此次人狼大戰中發揮出極大的作用。
林凡在風狼王張嘴之際,身形已動,他腳步如飛,側身避讓,險之又險地躲過這道威力極大的綠色風刃。
空氣一陣波動,林凡施展輕身術,身如輕煙,飄渺無蹤,一下子就閃到狼王的身後。
風狼王驚恐地轉過頭來,怒吼一聲,獠牙閃著冰冷的光澤,欲要向林凡咬去。
“死!”
林凡可以說是近身無敵的存在,那裡輪得到對方猖狂。
他發出一聲低吼,垂肩沉腰,右拳蘊含著無盡力量,向著風狼王那龐大的身上砸落。
刺拳!
這一拳迅如疾雷,拳風呼嘯,內勁十足,幾乎毫無保留,颳起罡風陣陣,風狼王大驚失色,血紅瞳孔不由得收縮。
它正想躲避這凌厲攻擊,但卻已經晚了,還沒來得及動作,龐大的身軀已被鐵拳狠狠砸中。
所謂鐵頭豆腐腰,即便是它的鐵頭都經不起這一拳所攜帶的萬鈞之力,何況是脆弱如豆腐的腰身。
“咔嚓”
一陣刺耳的骨裂聲傳來,這霸道絕倫的一拳砸斷了風狼王的前腰,強勁的內勁貫體而入,不斷地衝擊著它的內臟。
它那數百公斤的龐大身軀被砸的飛起,渾身軟趴趴的,直往地上墜落,身體猶在半空中,嘴角就已經噴出血沫。
眼看風狼王從六七十米的高空掉落,驚呆了樹下面一群風狼,誰也沒想到這王者之戰剛開始,就已經落下帷幕。
“蓬”
風狼王那龐大的身軀重重地摔在地上,一聲讓人肉疼的巨響傳來,堅實的地面竟然被砸出一個半尺深的小坑。
狼王七竅流血,慘不忍睹,它渾身抽搐了幾下,似乎還想與命運頑抗掙扎,鐵爪在地上劃了幾道深溝。
死神的陰影籠罩著它,狼王最終還是選擇了向命運妥協,四肢伸直一蹬,這就算是與這個世界的告別禮了。
剎那間,它氣息全無,生氣斷絕,生命就此謝幕。
古人云: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這句話真的十分有道理,幾乎可以用在各個地方。
“嗚嗚”
群狼也沒想到風狼王會被林凡輕易殺死,圍在它屍體周圍的一頭狼將發出怒吼,好像是在說:“孩兒們,風緊扯呼。”
群狼一愣,那些仍在樹上的風狼更是驚慌失措。
此刻,它們也顧不得要報仇雪恨了,一個個選擇了逃命。
所謂上樹容易下樹難,狼群們在樹上跳躍而下,等到十多米高度時沒有樹枝可借力了,它們笨拙得如同三歲小兒,醜態畢露。
整個過程中,除了剛開始趁機射殺了幾頭風狼,到它們爬下樹時,林凡都沒有干預,不是他不想擴大戰果,是現實不允許,底下還有四五十頭風狼在盯著呢!
他現在已經取得全面勝利,沒必要冒著生命危險再去激怒這些已經萌生退意的魔獸。
一頭頭風狼在地上重新集結,對著林凡亂吠不已,看著像是不甘心失敗,又彷彿在交流意見。
“嗷嗚……”
為首的一頭狼將發出怒吼,掉頭毫不猶豫地離開,有二十多頭風狼也立馬跟著溜走了。
樹倒猢猻散,風狼們是群居動物,當然免不了從眾心理,一頭頭跟著灰溜溜地跑了,很快就消失在山林中。
“嘿嘿,這些傢伙總算是走了。”林凡到現在總算是鬆了一口氣。
他十分清楚,自己體魄強悍無比,在遇見六級魔獸以下時可謂近身無敵,但這並不等於說他能打得過六級以下魔獸,實際上,三級魔獸的遠端衝擊都能夠讓他受傷。
如果那頭風狼王不是如此冒失,採取圍阻的方式來對付他,林凡不會這麼容易就脫離險境。
風狼王發出的風刃已經可以對他產生十足的致命威脅,光靠肉身和他那脆弱的真氣罩是萬萬不能抵擋的。
“如果是普通凝氣期大圓滿高手,遇見這群風狼估計已經死了。即便是三星鎧徒,在叢林之中,鎧之翼只能用在樹梢上奔跑,不能用於戰鬥。面對如此多的風狼,能選擇的也就只有落荒而逃。”
林凡喃喃自語,回憶起這半天來的遭遇,他對魔獸的級別和實力終於有了清楚的認知,這是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彌足珍貴。
同時,他對自己的實力有了更深刻的認識,心裡慶幸自己三年來所做的明智選擇,把淬皮淬骨練到前無古人的極致境界。
短短半天,他在廝殺中進攻神速,對真氣的運用及戰鬥技巧都有明顯的提高,這些都是在這生死搏殺之間得來的經驗,是每一個強者必經之路,求都求不來的寶藏。
林凡那靈感觸手延伸至百米開外,發現並沒有什麼危險因素存在,想想也是,那些普通魔獸早就被那些風狼驚跑了,一時半刻那裡敢回來。
林凡在樹枝間不斷向下彈跳,離地十多米時,身下已經沒有了樹枝,他直接飛身下樹,離地還有兩丈高時,接連打了幾個筋斗,瞬間延緩了下降的速度,雙腳穩穩地落在地上。
樹腳下橫七豎八地躺著二十多隻風狼的屍體,它們渾身只有一個傷痕,對皮衣商人來說是品相俱好,這樣的皮毛每張換上一個金幣是綽綽有餘。
林凡可沒想打這些皮毛的主意,一來費勁,二來太佔儲物空間。他又不缺錢,總不能在這弄半天又拿回城裡賣吧!
不缺錢並不代表他不喜歡錢,林凡走到一頭風狼屍體身旁,撿起一塊石頭使勁在它頭上敲打,一下子就把它的頭骨敲碎。
最後從護套裡取出軍刀,才一會功夫,手上又多了一枚鴿蛋大小,青澄透亮的魔核。
“嘿嘿,一個金幣相當於十兩銀子,足夠普通人一個月的生活費了,這錢真容易賺!”
他站起身來,又走到另一具風狼屍體旁,故技重施,從腦袋裡取出了它的魔核。
沒多大會功夫,他就收穫了二十多顆淡青色的魔核。
最後,他來到風狼王的屍體跟前,看著它那絲毫未損的青色毛髮,油光鋥亮,如有青霞繚繞,林凡眼睛裡彷彿看見了一堆金幣。
“這麼上乘的皮毛根本不愁賣,至少也值上百金幣,而且防水又禦寒,把它皮扒了,帶在身上備用也不錯。”
想幹就幹,他從狼王的菊花下刀,小心翼翼地把整張皮取下,捲成一團拿藤條紮好,扔進了儲物袋。
最後才敲開狼王的腦袋,拿出那顆雞蛋般大小的魔晶結核。
“看來四級魔獸的能量結晶也會變大,而且顏色有所區別,更加純淨無瑕!”
望著那顆青綠透亮如綠寶石般的魔核,林凡不由得一陣歡喜,這樣的一顆四級魔核,商會收購價基本維持在百個金幣左右。
半天功夫,林凡就收穫了兩百多金幣,怪不得這叢林雖然危險,仍然有人捨命前來探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