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一日千案(1 / 1)

加入書籤

文師賢:“來者不拒,渾水中雖然看不清,用手不好摸,可是用網撒下去,只要有魚,總能網住,捉住了小魚,就能捉到大魚。”

“哈哈哈——”古壺大笑,“好,我也如此想的,今天我還要出個告示,相信之後會收到更多的舉報信。”

“勞煩先生把這些信帶回去,依據字跡、內容、被舉報者的地點等等分別做個分類整理,之後收到的信也這樣辦,再告訴二道毛,眼睛看得再寬一些,耳朵伸得再長點,他最近怎麼樣?”

文師賢:“這小子不錯,賣糕點掙的錢,自己從不亂花,每次回去看他老孃都要帶上好吃的,就是時不時坐在天井裡看著夜空發呆,說不知什麼時候才能替她那可憐的姐報仇。”

“沒事時就喜歡作弄那些信鴿,那些鴿子也喜歡偎在他懷裡,停在他頭上,肩膀上,這小子,跟鴿子有緣。”

“他跟鴿子有緣,我跟狗有緣。”古壺小聲地脫口而出。

“什麼?”文師賢看著古壺,奇怪地問。

“沒什麼,你去吧。”古壺輕輕一笑,搪塞過去。

古壺讓十口請來丁主簿,安排了再出告示的事。

這天中午,縣城幾個交叉街口和城門口,又貼出了縣衙的告示,說舉報箱已經收到大量舉報信,鼓勵更多的人踴躍舉報壞人壞事。

縣衙將在五日後公開處理所有接到的舉報信,五日之後再有舉報的,將累積到冬天再行處理。

接下來的幾天裡,果然兩個舉報箱,每天都被塞得滿滿的,實在塞不進了,有的乾脆直接扔進衙門圍牆之內地上。

五日後,古壺在縣衙大堂公開處理收到的舉報信,早就從告示上知道這事的百姓在大堂前圍得水洩不通,全都要看看縣令大人如何處理這麼多的舉報。

只見大堂兩旁除了靠後站著威武的差役,還坐滿了縣衙的大小吏員,還有一些不知是是不是官的人。

堂上那張寬大的法桌上,一排堆放著十多二十摞舉報信,每一撂裡面又由分成若干捆由紅線捆著,遠遠看去,像一件件送人的點心紙包砌成了道小城牆。

如果縣令大人坐在桌後的椅子上,肯定被擋得看不見人,人們議論著,爭論著估計那一道“牆”至少有上千封舉報信。

如此多的告狀信,如此多的案子,全堆在一起,難道縣令大人要一天審完?圍觀者議論爭論得像一鍋粥。

這些圍觀者爭論者中,有好幾個是烏老爺府上的人,為不引人注目,他們穿得很普通,跟大多數平民一樣,誰都可以來看,他們當然也能。

“橫頭縣令古大人升堂——”

隨著堂內差役一聲高喊,圍觀議論者議論爭論的聲音漸漸小了下來。

只見縣令古壺古大人一身官服,儀表堂堂地從側門進入大堂,直到法桌後,把椅子推到一旁,站著,手持驚堂木“啪”一拍,所有人立即安靜了下來。

“父老鄉親們!”只見縣令大人胳膊向前一伸,大聲說:“設立舉報箱旬日多來,縣衙收到的舉報信如此之多,這是好事,也是壞事。”

圍觀者大都有些茫然地相互看看,又是好事,又是壞事,何意?繼續聽。

“好事是邪終究不能壓正,對壞人壞事,有人敢舉報了。壞事嘛,是這些事都是些雞毛蒜皮的,甚至不值一提的小事,也不值本縣親自審問。”

“但是,百姓之事,不能不辦。這種既是好事又是壞事的事叫什麼事呢,叫特事,特事就要特辦,本縣的特辦的辦法就是把這些事分給該管的人去管。”

“下面,就請縣衙相關吏員,把這一千零三十宗事由領回去,限期十日內查問清楚,將辦理結論上報丁主簿,之後由縣衙告示公佈。”

此言一出,觀者譁然,從來沒聽說過有如此辦案官,真是千古奇聞,人們的議論聲一浪高過一浪,烏府來的那幾個人更是“義憤填膺”,指手畫腳,罵罵咧咧。

“庸官!”

“懶官!”

“敷衍百姓,壞官!”

有人罵出了聲,聲音時大時小,似乎是怕縣令大人聽到,又怕縣令大人聽不到。

古壺卻把罵聲聽進了耳裡,他知道百姓之肯定就有蟬族之人,這麼大的動靜,蟬族不可能不聞不問。

你算我,我豈能不算你?

“啪!”法桌上驚堂木響起,“現在,分案宗!”縣令大人高聲說,人們的議論都小了一些。

於是主記室史開始大聲唱唸著吏員的官名和姓名,唱一個名,大堂兩側坐著的吏員便上去一人,從丁主簿手上接過一紮捆好的案宗。

這些被唱到名的吏員有的是縣衙的史、曹、掾、佐等吏員,有的是鄉上的嗇夫、治書史,甚至有些是里正。

不到小半柱香功夫,案上的小山似的案宗便被分得乾乾淨淨。

“退堂——”差役又一聲高喝,縣令大人退了大堂,往後走了。

所有領到案宗的大小吏員和圍觀者轟然議論著,魚貫而出,離開大堂,離開縣衙,包括烏老爺派來的那幾位圍觀者,人人都對這位古怪的縣令大人的古怪作法大惑不解。

一千多件案宗,一個時辰便處理完畢,亙古未聞也!

“亙古未聞!亙古未聞也!”在二堂書房裡,丁主簿也在對古壺說著同樣的話,“古大人如此分案而審,真是亙古未聞也!”

“哈哈哈——”古壺大笑,“那些案宗,你也全看過,那叫案子嗎?那全是雞毛蒜皮的家長裡短,其中至少有七成一看就是子虛烏有之事。”

“有兩成就算是真事,也只需幾句話就問清楚之事,有一成還算是個事,也是小事,都交給遊徼刀風了,他帶人不出七八日就能查個清楚明白,哪裡還需要本縣親自去查案審案?”

“那——”丁主簿驚得張大嘴巴,好一陣才合攏來,接著問:“那這麼說來,大人特設的那兩個舉報箱也不成了聾子的耳朵——擺設了?並沒有找到真正值得去查的事。”

“誰說沒有呢?”古壺神秘地笑了。

“舉報箱收到的案宗,我也沒有全部分下去,好東西得留著,我留了兩樁案,我們兩人一人分一樁,一樁盜竊案,分給你,一樁投毒案,本縣親自來。”

古壺說著從一個盒子裡取出一個卷宗遞給丁主簿。

丁主簿很快瀏覽了一遍,點頭道:“這個確實像個案子。”接著又搖頭笑了。

“丁大人,有何可笑?”古壺不解地看著丁主簿。

丁主簿搖頭笑道:“俗語云,當官者貪贓枉法,分贓不平,古大人搞的卻是眾人執法,分案公平,亙古未聞也。”

“哈哈哈,又一個亙古未聞。”古壺笑道:“讓你亙古未聞的事,也許後面還多著呢,你就等好了看好看的吧。”

古壺對丁主簿的話還真不是隨便說的,送走丁主簿後,他取出一個卷宗再次閱讀起來,這是從前幾天收到的眾多舉報信裡,專門挑選出來的。

直覺告訴他,這封舉報信中說的事,是件值得一查的事,他已經在舉報信的右上角註明了三個字——“巴豆案”。

信中,一個名叫“張勤”的人舉告一個名叫“李發”的人,張勤不僅投了這信告狀,而且還捉到了一個人,直接押到縣衙,狀告李發。

張勤和李發是兩家食肆的掌櫃,兩家的食肆都開在縣城邊一條街上,張記食肆在街中段,李記食肆在街一頭,地段不同,生意自然也有差別。

兩家食肆在橫頭再不算最大最好的,也不是最小最差的,都處於中等,相比起來,處於中段的張記食肆生意比地處街端的生意要好一些。

一月前的一天中午,張勤正在忙碌著招呼客人時,突然來有一箇中年人揹著一個八九歲的孩子來店裡。

中年人說早上吃了張記食肆的東西后,孩子就拉肚子,找大夫看了,大夫說誤吃了讓人腹瀉的巴豆。

而這孩子這半天只吃過張記食肆的東西,其他什麼都沒吃過,中年人說是張記食肆在食物中放巴豆害人,要討個說法。

張勤一聽有這種事,大驚,說哪有食肆自己下藥害顧客毀自己生意的道理,與這中年人爭辯,引來更多圍觀者。

張勤怕影響生意,叫中年人到裡面去說,中年人不去,說要就在大堂說。

哪知這孩子的事還沒說好,接下來陸陸續續又來了十多個男女老少,都說是吃了張記食肆的東西吃壞了肚子。

那些人也真是拉了肚子,有的說著說著就找茅坑去了,張勤和夥計們也記得這些人確實在自家買過吃食。

張勤把早上賣剩的幾樣東西當眾餵了自家兩條狗,沒多久,這兩條狗也拉起稀來,眾人一看,這還用說嗎,紛紛要求張勤賠償,

張勤無奈,只說這不是故意,可能是夥計把巴豆粉誤當成了佐料,他不再分辨,強忍著氣憤,好言賠禮再賠錢,好歹打發走了這些人。

↑返回頂部↑

書頁/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