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年少輕狂(1 / 1)
知道實情的蘇北哲很無奈,如今無疑是讓林默的操作給整了個措手不及。
待會兒是要好好說他了……
年輕人太過鋒芒畢露,是真收不住啊!
而在這時,手機再一次響起。這時看到電話鈴響都有點恐懼的蘇北哲,在看到來電顯示後,立即緊張了起來。
是陸總……
連忙接通電話,蘇北哲即刻換了種情緒:“陸總,有什麼指示嗎?”
“我就想問問妙音那事兒是什麼情況,你給我發的那首《遇見》有個女主播好像唱了,現在網上還挺火的。對此,你想怎麼解釋?”
突然來電的陸總,並沒有男性粗獷的聲線,而是一道細膩清脆的女聲。
即便對方是個女性,但人家的位置在哪擺著,任到了中年的蘇北哲也不敢因為性別而輕視。
蘇北哲面露難色,解釋道:“是林默,他想早點發歌,所以就趁沒簽約之前來展示一下這首歌的實力,所以才發生了這種事。我也才剛知道,不過年輕人嘛,能理解,都想證明自己有實力,希望陸總您不要太計較這件事。還有您放心,這件事我會親自解決的,並一定會對林默嚴加管教!”
電話裡的陸總冷笑一聲,說道:“你什麼時候也會為了一個新人開脫了,就算這件事說大不大說小不小,但也並不是憑你一面之詞就能解決的。”
蘇北哲陷入沉默,看來事情已經難以圓過去了。
陸總倒也沒繼續施壓,而是放鬆語調,說道:“那個林默到了嗎。”
蘇北哲心口一緊,回答道:“快了。”
電話裡,陸總給了個主意。
“那就好辦,到時候你這樣……再這樣……”
蘇北哲聽著,臉上忽然複雜了起來。“陸總,這樣不好吧?”
陸總簡單地撂下一句話:“這是命令。”
蘇北哲嘆了口氣,人生不易啊~
……
怎麼讓一個人真心的說出我愛你三個字?
林默不知道,即便自己確實帥的有那個能力,但對於一個和自己關係還算不錯的朋友。
這怕是有點難度……
況且林默也不是一個情場老手,前世也只和初戀沈思思談過。但眼下任務已經觸發,怕是不做也不行了。
林默拿出手機給餘瀟回覆:“把聚餐的地址發給我,我晚點來。”
來到星藝,林默收起多餘的心思,一切先等簽約了再說。
上次那個小孫帶他去過蘇北哲的辦公室,所以即便不用帶路,林默也找到了蘇北哲的辦公室。
敲了敲辦公室的門,林默在等到蘇北哲允許的回應之後,才走進辦公室裡。
只是在看到蘇北哲的面容之後,林默忽然覺得這張上了些年紀的臉又滄桑了幾分。
蘇北哲依舊拿著保溫杯要喝不喝的,整個人朝著窗戶站著,即便林默進來了也沒有轉過身來,而是隨意地說了一句:“路上沒堵車吧。”
“離晚高峰還有點時間,不是很堵。”
林默回答時,眼睛瞥見了辦公桌上的A4紙檔案,心裡清楚這就是自己的合同。
林默看著背對著自己的蘇北哲,直入主題道:“既然合同擬好了,那現在就籤吧。”
蘇北哲回答道:“桌上的檔案就是你今後在星藝的合同,先好好看看吧,沒問題再籤。”
林默拿起合同,仔仔細細地看了一遍,忽然察覺有點不對。
合同上明碼標價著,歌曲釋出後,在音樂平臺的收益會以**的形式分成,公司六,林默四。
看到這裡,林默就有點納悶兒了。
這麼高的分成,是真實的嗎?
另外,林默將會被納入公司的“王牌作曲計劃”之中。
所有王牌作曲計劃中的作曲家,都能夠享受到豐厚的待遇,光一個月的底薪,就能拿到五萬。
再看合同上所註明的,不僅能與公司裡的王牌藝人合作,還可以點名藝人來唱自己寫的歌。
看完這整個合同,林默也有點搞不懂了,光是一首歌,就能讓自己拿這種程度的合同嗎?
是自己低估了《遇見》這首歌,還是自己高估了星藝嚴格的簽約標準?
並不是認為《遇見》這首歌沒有這樣的潛力,只是認為這首歌還只是出自自己這麼一個默默無名的新人手裡,並不是一個早有名氣的王牌作曲人。
就在林默疑惑的時候,蘇北哲這才轉過身來,並將動作自然地將手機放在了辦公桌上。
隨後正眼看向林默,開口說道:“不用懷疑,這就是你今後在星藝的合同,這都是經過了公司高層的商議後才擬好的。
另外,這可是你的專屬合同,全公司找不出第二份。”
能拿到一份公司專門擬定的專屬合同,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
林默也感激很點頭表示同意,但為了弄清楚,還是開口問道:“公司現在很缺厲害的作曲家嗎?”
蘇北哲搖了搖頭:“不全是,準確來說,是公司很缺人,不包括作曲人,還缺能夠撐起一邊天的藝人。”
頓了頓抿了口保溫杯裡的菊花茶,蘇北哲繼續說道:“知道星藝為什麼會與其他兩大娛樂公司拉開差距,淪落如今這般田地嗎?”
林默不是很想知道,但表情卻很虛心地表示自己很想了解。
蘇北哲追憶起星藝在娛樂圈輝煌的時代,再一聯想如今的星藝,作為看著星藝從輝煌到落寞的老將,他的心中難免有些感傷。
“因為當初星藝的高層出了問題,導致星藝不僅流失了大部分人才,還身陷輿論之中,至今也依然常常被人掛在嘴邊提起。而現在的風評也就比臭名昭著要好聽一點,你說這樣的情況下,星藝能不缺人嗎。”
聽到蘇北哲簡單的概述了一遍星藝的興亡史,林默思索片刻後補充道:“所以星藝現在願意給比其他娛樂公司更好的條件,是為了不讓人才流失。”
“是的,不過也就是從矮個子裡找高個兒罷了,畢竟如今風評受阻的星藝,很難吸引到那些潛力股了。現在星藝就心怕再出點啥不好的事,到時候網上又會是一場腥風血雨般的批判大會。”
能聽出蘇北哲話裡的自嘲,林默也沒繼續問,而是直接道:“有件事我得說,就在那天考核結束後的晚上,我去街頭上找了一個駐唱歌手,唱了那首《遇見》。”
蘇北哲點了點頭,無奈道:“我知道,你很想發那首歌,但趁還沒簽約的空子來讓一個網紅唱自己寫得歌,來迫使公司發歌,真有點劍走偏鋒了,公司知道了估計會很生氣。雖然星藝不及往日,但怎麼說也還是三大之一,找網紅主播來炒作,既掉價也不光彩。”
林默點頭表示同意,並繼續說道:“嗯,這件事我沒有開脫的理由,也沒有想要為自己開脫,但我想說的是,如果因為外界的風評而限制了自身,畫地為牢的話,這樣反而會受限於這個困局。
另外,我是一個音樂人,我眼裡只有合適的人唱合適的歌,哪怕只是明星眼裡覺得低端的網紅。我也不會因為檯面上的體面,而故意避而遠之。”
蘇北哲承認林默說的不錯,但絕非完全認同。
“道理是這樣沒錯,但那些網友會這麼覺得嗎?他們只是為了圖一樂,他們或許從來都不瞭解這件事,但只要他們看到了這個結果,不分好壞,都會順著這個結果去展示他們自己的看法。”
林默淡然地繼續說道:“既然看戲的人從來不願瞭解真相,又為什麼要費盡心思讓他們看到真相。”
面對林默的說法,蘇北哲也認可,但很多事不是嘴上說說就能解決的。
假裝不經意地瞥了眼放在桌上的手機,蘇北哲繼續說道:“那這件事你打算怎麼解決?”
林默直說道:“只要紅了,什麼都好解決,反正圍觀者只在乎結果。”
聽完這句話,蘇北哲無聲地看著林默止水無波的表情,莫名高深地沉寂幾秒過後。蘇北哲用手指點了點合同,說道:“不管怎麼解決,先把合同簽了。合同簽了,什麼都能解決。”
蘇北哲並不在乎發生了什麼,就像林默說得,圍觀者只在乎結果,這件事無論是公司還是蘇北哲自己,都只需要看到一個好的結果。
而現在,林默已經證實了這個結果的好壞。
簽完合同,林默告別蘇北哲,並在明天正式入職,成為星藝作曲部新晉作曲人。
看著林默離去的身影,蘇北哲鬆了口氣,將辦公桌上顯示正在通話的手機拿起,關閉靜音。
然後沉重地對著正在通話的陸總說道:“陸總,您還滿意吧?”
一間豪華別墅裡,一個正穿著睡衣吃著水果的女人,沒有正面回答蘇北哲的問題,而是輕笑道:“年輕還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