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愛國10(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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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律師繼續問......

“有,但因為喝醉酒都打偏了,也沒有什麼力氣!”印志勇說謊漸入佳境,緊張感消退。

“你怎麼判斷原告沒有力氣?”原告律師似乎在引導著證人。

“因為,棒球棍都掉在了地上,被被告撿了去!”印志勇回答。

張愛國是越聽越氣,越氣也越洩了氣,覺得這次要栽在這群混混手裡了!

“被告撿了棒球棍,是否用棒球棍擊打了原告?”原告律師繼續引導。

“是的,打了好幾棍,劉老闆的手都被打折了,躺在地上無法動彈。”印志勇肆無忌憚地瞎編。

“原告是躺在地上無法動彈之前被擊打的頭部還是無法動彈之後被擊打的頭部?”原告律師這句問話放慢了速度,一個字一個字清清楚楚地說出來。

“無法動彈之後!”印志勇很肯定地回覆到。

“反對!”被告代理律師聽不下去了,提出了異議。

“我問完了!”原告代理律師終止了詢問。

張愛國像洩了氣的皮球坐在被告席上。這時輪到被告律師問詢。被告律師看上去並不緊張,因為他知道任何謊言必然有破綻,找到突破口就能一舉擊潰。

可是詢問了幾輪之後,被告律師並沒有發現明顯的破綻,但是他還有殺手鐧!

“法官,我問完了!我申請延期審理。”被告律師胸有成竹地說道。

“被告律師的申請理由?”法官問道。

“庭審前我接到本案主辦刑警的電話,已經找到現場目擊證人,且已獲取相關證據可直接證明被告是正當防衛!”被告律師說明了理由。

“我宣佈,本案延期十五日開庭。休庭!”法官宣佈後,張愛國感覺又有了新的希望。

目擊證人之所以敢出庭作證,一方面有賴於南州市在劉金龍被反殺後就開展了大規模、大力度的掃黑除惡行動,端掉了十幾個涉毒涉黃涉賭場所,是的社會風氣一下被淨化了不少,當地媒體也不斷迴圈報道掃黑除惡的訊息,使得群眾拍手稱快!

另一方面則是宋隊的鍥而不捨,找遍了當晚可能的目擊證人,最終說服了其中一個出庭作證,而且還提供了寶貴的影片資料,他在角落用手機拍下的影片,連對白都聽得清楚。

再一方面,也是證人想通了,不能讓好人蒙冤,否則壞人只會更囂張,所以才選擇勇敢地站出來!

但休庭當晚開始,網路上開始傳播另一段影片!

劉金龍2016年3月的時候,因“舉報”他人販毒獲得了“見義勇為獎”!影片中警察為他授予榮譽證書和獎金!然後影片中突然出現了他在殯儀館的屍體和死亡證書,緊接著就是劉大媽在派出所鬧事這一段,最後竟然是劉金龍給劉大媽洗腳的橋段。

影片下方的文字大意就是:劉金龍雖然也做過壞事,但已經改過自新,重新做人,卻因為被人謾罵、與人理論被殺害!

幾天後,網路輿論似乎發生了化學反應一般,從之前的老人見義勇為反殺黑社會老大變成了暴徒當街殺害有為市民!真是天翻地覆白變黑!

好在看守所網路是區域網,張愛國看不見對自己的網暴,主流媒體也沒對網路新聞進行轉載,張愛國並沒有受到影響。

但唐萬忠知道了此事!得知自己出生入死的大哥竟然遭受了如此屈辱,唐萬忠怒髮衝冠!

他首先找到了張夢霞,瞭解了事情的原委之後,他冷靜了下來,畢竟張愛國確實是打死了人,當初如果早知道確實有能力讓大哥少受這牢獄之罪,但自己也會冒極大的社會輿論風險!

到了現在這個階段,他必須想出萬全之策,從更高的層面來幫助大哥,他首先給南州市公安局長打了電話......

十五日後,二次開庭。張愛國進入法庭時竟然聽見旁聽席有群眾說“殺人犯”!他以為自己是聽錯了,沒當回事,卻不知這十幾天有多少人被網路新聞洗腦了!

這個案子經網路新聞這麼一鬧,引起了市領導的高度重視,為了正明視聽,本次現場庭審除了在庭審網直播外,也在地方臺進行直播,這也是唐萬忠運作的結果。

剛開始,寶馬車上的另兩個馬仔也上庭做了證,證詞和印志勇的基本沒有出入,看來對方也是做足了準備。

“法官,我要求播放一段影片。”被告律師氣定神閒。

這時庭上播放了一段影片,雖然聲音還有些嘈雜,但至少能聽到影片裡出現的人在說什麼。

印志勇及剛做完證詞的另兩個馬仔在庭外等候,三人相視而笑,正在為彼此的假證詞洋洋得意。

但庭內卻變了天,影片裡能聽清印志勇、劉金龍等人口出惡言、飛揚跋扈、欺凌百姓、窮兇極惡!甚至有人站了起來喊:“嚴懲暴徒!”有幾個人跟著起鬨:“嚴懲暴徒、嚴懲暴徒!”;還有人把鞋脫了下來扔到了庭上原告席處!

法警開始維護秩序,要求大家肅靜,把幾個帶頭喧鬧的人帶出了法庭。法官也重重地敲響了法槌:“肅靜!肅靜!”

“啊!”影片裡創來一聲異常悽慘的慘叫,現場又突然安靜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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