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是不是有些少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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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樣,很沒有誠意啊!”

我聳了聳肩。

這玩意別說三百萬,就算是一百萬別人買都要考慮半天。

“下面這一件東西,你要扔出是什麼玩意,那我就跟你說個實數。”

他笑著朝我搖了搖頭。

我聞言微微皺起眉頭。

不過對於對方手中的東西到是有幾分好奇。

什麼玩意能讓這些唯利是圖的商販鬆口?

“看看這個!”

他笑著拿出了一個白色的鼻瓶。

那個瓶子是近代的東西,最多也就過了一百多年。

因為,鼻瓶這玩意可不算是什麼好東西。

這玩意是鴉片伴侶。

“你想要知道什麼?”

我微微皺起眉頭。

“我想要你告訴我這玩意誰用過。”

“告訴你,這東西外表雖然看著很普通,但是裡面卻並不是那麼簡單!”

他笑著朝我眨了眨眼,搞得我是一陣噁心。

一個大男人,搞的這麼花裡胡哨,不知道的還以為你要對我做些什麼事情了!

“應該是末代皇帝莫弈用過的。”

我仔細一看。

那瓶身上帶著白色的各種紋路,那那些紋路凹凸不平。

那是被人長期使用盤出的痕跡。

至於另一邊。

能夠長期吸食鴉片不缺的人,那家底一定非常厚實,而去不擔心軍閥一類搶奪。

同時,也需要得到穩定的資源。

這一來一回算下來。

除了莫弈當年在扶桑人手上那段日子我還真想不到別人。

如果不是莫弈,他也絕對不會當成一件寶一般。

“你是怎麼看出來的?”

他聞言便是一驚。

“很簡單啊。”

我聳了聳肩。

對方這本就是明擺著告訴我,這是莫弈用過的玩意。

不過,我也沒有去解釋的意思。

我能看出來,那是我的本事。

“這東西到底什麼價,你說個數吧。”

我搖了搖頭。

我可沒什麼時間跟對方瞎晃悠。

把他手中長白石的字畫買到手那才是正事。

“這東西,我當初是十萬收的。”

“你給個價格,自己拿走就好了!”

老姚也算是講信用。

“五十萬,我拿走。”

我聳了聳肩。

這玩意,我拿出去賣最多也就能賣個三百來萬。

對方十萬收的,我給個五倍價格,到也差不多了。

大家同樣都是投資。

我也有看走眼的時候。

這種東西只是一個評估罷了。

“五十萬?”

“行拿走!”

老闆沒有絲毫猶豫,甚至還有些興奮直接便把字畫丟給了我。

而我則在他的一再催促下付了款。

我:“???”

“哈哈,小兄弟,實話告訴你,這玩意我根本就不知道是誰的!”

“唐伯虎那會畫蝦,這是我在扯淡罷了!”

老姚滿臉笑容。

隨後露出一臉長輩對後生的模樣道:“你的水平還有待提升啊!”

我:“???”

這是把我當成傻子玩?

我甚至一時間還在想,要不要把事實告訴他。

不過想了片刻,我卻是放棄了心中的想法。

不為其他。

雖然以我們這行的規矩。

東西脫手便是買家的鍋,賣家無需承擔一切。

可這小子未免也有些損的些。

我告訴他這是長白石的字畫,沒準這小子能直接叫人堵著我都說不定。

“老實跟你說吧。”

“這玩意,其實是我在外面隨隨便便花了三千塊錢收上來的,沒想到你小子居然……”

說著,他更是砸了砸嘴巴。

那一臉的得意,讓我都有些忍不住給他一頓電光炮。

不過,想了半會我還是沒有動手。

“嗐,袁兄弟,看來你的道行還有待提升啊。”

洪亮朝我聳了聳肩。

我聞言卻只是笑了笑,隨後直接小心翼翼的收起了那字畫。

“哈哈哈,你這是花了錢買個教訓。”

老姚滿臉笑意望向我。

“等一等!”

老姚話音剛落,不遠處卻竄出一位老者。

“這……”

老者看了看我手中的字畫便是一驚。

隨後,他滿臉渴望的望向我道:“年輕人,可以給我這把老骨頭看看嗎?”

我笑著點了點頭,把字畫遞到了他面前。

“真的……真的是真的!”

老者仔細看了兩眼,眼中滿是難以言表的喜悅。

我:“???”

大哥,東西是我的。

你這幅表情,很容易讓人覺得你腦子有問題唉!

“賣給我,兩百萬!”

老者一把抓住了我的手。

“老先生,既然能夠看出來,兩百萬是不是有些少了?”

我同樣滿臉笑意的望向那老者。

這玩意我隨便轉手一賣都是兩百萬起步,要是遇見個懂行的喜歡的,可就不是單單兩百萬的問題。

“好像的確有些少了!”

老者聞言也有些不好意思的點了點頭。

顯然我話一出口也知道我是個行家。

“這樣吧,你開個價。”

老者笑著我繼續道。

“楊伯,這玩意是?”

老姚望著楊伯皺起眉頭。

老者顯然也望見了方才一幕,此刻像是故意氣老姚一般道:“這玩意其實是長白石的字畫,不算怎麼值錢。”

“應該是少年時期的,還算有些研究意義,也就最少三四百萬吧!”

“啊!”

老姚聞言,捂著腦袋一聲厲喝。

這一喝讓站在旁邊的我也是嚇了一跳。

目光望去,此刻他早已咬牙切齒,眼中佈滿不甘。

“小兄弟,你分一些給我怎麼樣?”

“就當是跟我結一個善緣吧!”

老姚望向我,眼中滿是諂媚。

幾百萬的東西被他直接以白菜價賣給了我,這一下可就損失好幾百萬,他怎麼能甘心?

不過,古董這一行也是有規矩的。

例如,如果看出對方的是假貨,可以直接告訴對方,並且那假貨的處理權歸由識破者所有。

又比如,他方才賣給了我,看不出是個什麼年代的貨色那是他學藝不精。

那並不關我什麼事。

東西只要脫手,那就是買家的事情了。

當然,買家若是賺了那也是買家的事。

“我拒絕。”

轉手賣掉,我能賺個三百來萬。

他這一間古董行裡面的東西,加起來有沒有三四百萬我都覺得懸。

我為什麼要賣給他一個人情?

那不是顯得我老子秀逗嗎?

退一萬步說,暗這行的規矩來講,怎麼說怎麼我有理。

不然,他也不會賣給我後,還告訴我手中的是假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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