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沈玉虎被嚇壞了(1 / 1)
田彩雲這次終於硬氣了一回,下定決心,要跟沈玉虎離婚了。
雖然她很留戀這半年來的日子,甚至因為太忙,沒照顧好沈玉虎而心生愧疚。
本來,這次回來,她想跟沈浩說說,不當這個大老闆了。
而是找一個離家近的好味道分店,去當個小店長,舒舒心心的過日子。
但現在她明白了,沈玉虎從一開始,就沒想過跟沈家斷絕關係。
所以,這一切都是假象,是建立在沈玉虎對她欺騙的基礎上的。
那天,更是因為她看到老頭老太太要進來,阻攔了一下,讓沈玉虎等沈浩回來再決定。
結果就被沈玉虎狠狠的打了一耳光,是真用了力的一耳光,而不是象徵性的一耳光。
如果是沈玉虎為了面子,象徵性的打她一下,以她的性格,也就忍了。
可從這一耳光中,她感覺到了沈玉虎身上積壓的對她的憤怒、不滿等負面情緒。
就是這一耳光,讓她徹底傷了心。
第二天一早,吃過早飯,才7點多。
沈浩就帶著田彩雲、沈雨,一起來到沈家。
結果,喊了半天也沒見沈玉虎回應,鄰居說,沈玉虎凌晨4點多就拿著鋤頭鐮刀下地幹活去了。
三人又來到那天沈浩路過的那塊黃豆地,看到沈玉虎正拿著鐮刀割草呢!
穿的是一個花格大褲衩,光著膀子。
田彩雲上個月從省城給他買的一套七匹狼,被脫下來放在田邊。
看到三人過來,沈玉虎連個招呼沒打,繼續埋頭幹活。
“沈玉虎,我們離婚吧。”
沈玉虎將鐮刀往田裡一摔。
“離就離,但好味道的股份,必須分我一半,別以為我不懂,那叫夫妻共有財產,只要離婚,一人一半。
如果捨不得把好味道的股份給我,那就把廠子和房子都給我!”
聽到沈玉虎的話,沈浩心中的一些疑惑總算解開了。
他就說,沈玉虎怎麼突然變得有底氣了呢!
原來是留著這麼一個‘殺手鐧’。
田彩雲被氣笑了。
“沈玉虎,你該不會以為我一個農村女人,真有那麼大本事,弄出這麼大的連鎖店吧?”
“田彩雲,你什麼意思?”
“我的意思是,好味道是沈浩的,我就是一個給他打工的。
在青州你第一次見到小浩的時候,小浩就跟你說過好味道是他的。
我以為你知道,所以從那之後就沒跟你說過這個事情。”
“不可能,你撒謊,好味道不是你的,你憑什麼是老闆?”
“我也覺得我不夠資格當老闆,可誰讓小浩就是這麼安排的呢?
另外,青州的房子,也是小浩的,我的工資,也都給了小雨。
我的所有資產一共還有1200塊,如果你想要,我分你600。”
“除非房子和廠子都給我,否則這婚我不離!”
見田彩雲有些著急,沈浩笑道:“田姨放心,就算他不同意離婚也沒事,還可以訴訟離婚,無非就是多花幾十塊錢訴訟費。
小雨的撫養權也不用擔心,她都16了,可以自己決定你們離婚後她跟誰。
剛好,昨天我在法院認識個朋友,他舅舅是院長,我們找她幫個忙,區區一個小案子,很快就能解決。”
……
沈浩這邊,回到家之後,就給李休嫻打了個電話,詢問了一下這件事。
李休嫻在電話裡詳細的給沈浩講解了一遍。
沈浩這才知道,不是上訴離婚,就一定能透過。
關鍵在於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田彩雲需要拿出證據來證明兩人夫妻感情已經破裂。
但如果沈玉虎不承認,那這婚就離不成。
關鍵是,田彩雲還真就拿不出證據來。
回下河村的前一天,兩人還睡在一個被窩裡呢,這叫感情破裂了?
李休嫻給出的辦法的,沈浩和沈雨,兩人作為當事人的子女,可以提出利於田彩雲的證詞。
另外,還可以讓田彩雲的朋友,生意夥伴,或者沈玉虎的同事出庭,可以增加勝訴的機率。
但成功率仍然不高,因為這些都只是人證,而沒有物證。
比如,家暴留下的傷勢,比如,沈玉虎出軌的證據,比如,分居證明等等。
晚上,沈玉虎讓李桂花過來傳話。
田彩雲如果想離婚,必須給沈玉虎100萬。
按照沈浩的意思,寧可給沈玉虎100萬,這婚也要離。
事後,他再讓小五出馬,找辦法將這100萬弄回來就是。
小五跟了郭三那麼多年,幹這種事情經驗很豐富。
但田彩雲堅決不答應,哪怕這婚不離,繼續拖著,也不讓沈玉虎得到一分錢。
於是,沈浩給田彩雲出了個主意,田彩雲現在的戶口是在青州,那就可以讓田彩雲在青州法院提出訴訟離婚。
看沈玉虎到時候怎麼應對。
沈玉虎如果來去青州,一次花銷可是不少,請不請律師?
請律師可不便宜,如果不請律師,敗訴的可能就大增。
到時候,每隔上半年,就提出一次,折騰死沈玉虎。
如果沈玉虎缺席,那就更好了。
田彩雲一聽,還可以在青州提起訴訟,那就更好了。
否則,她如果被拖在清水縣,好味道那邊的擴張計劃就要受影響。
沈家。
老太太正對沈玉虎發著脾氣。
“你說你個廢物,連自己的兒子都拿捏不住,你還能幹點什麼事兒?”
老太太這話罵的一點兒毛病都沒有。
她這三個兒子,都四五十歲了,還不是被她拿捏的死死的?
沈玉虎耷拉著腦袋,生著悶氣。
他現在可謂是騎虎難下。
在青州遇到田彩雲的時候,他確實是想跟田彩雲好好過日子。
可是,時間久了,每天看著田彩雲開豪車進進出出,他卻要在工地上出苦力。
好味道生意那麼好,有那麼多分店,可田彩雲每個月才給他那麼一丁點的錢。
所以,他的心態失衡了。
有一天,他和工友們聊天。
一個工友說到,一個女的,嫁給了一個富豪,過了幾年,兩人就離婚了,那個女的,分到富豪的一半財產,足足幾千萬。
於是,他就動了心思,還去一家律所諮詢過。
律師告訴他,他工友說的那事兒純屬是扯淡,那是人家的婚前財產。
別說一半財產了,能得到一套房子就不錯了。
只有婚姻期間,賺到的錢,才是兩人的共有財產。
沈玉虎一聽,我槽,他和田彩雲可是一直沒離婚,豈不是說,田彩雲的好味道,也要有他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