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錄製完成(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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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省臺又透過郭主任聯絡了沈浩。

沈浩提出的三個條件,第一,鼎盛公司必須得入鏡,每一期節目,鏡頭不能少於五分鐘。

省臺可以答應讓鼎盛公司入鏡,但是,前提是不能影響了節目效果。

第二,節目中,必須要有鼎盛公司的詳細介紹,不能是文字,必須是口播。

這一條,省臺明確表示不行,也不允許設計師在節目中宣傳公司,就算宣傳了也沒用,會被後期剪掉。

但是,節目中,主持人會提到‘青州鼎盛’的字眼。

第三,版權可以給省臺,但省臺如果繼續做這個節目,只能與鼎盛合作。

這一條,省臺則劃定了一個期限,最多三年。

而且,設計師必須是沈浩。

因為沈浩設計能力出色,形象好,又是當老闆的,口才肯定不差。

郭副主任明確告訴沈浩了,這是省臺的底線,如果沈浩不答應,省臺寧可花錢聘用一個頂級設計師。

不就是錢嗎?

省臺又不缺錢。

至於節目版權?

別說沈浩沒註冊什麼版權,就算註冊了,也難不倒省臺,稍微改一改節目形式,就能避開。

沈浩沒多做考慮,直接答應了下來。

第二天,沈浩跟省臺簽署了更為具體的合同。

然後省臺便開始在電視上徵集需要改造的舊屋。

僅僅一天,就徵集到四十多所想要改造的舊屋。

沈浩和節目組的負責人王霜雪,一起對這些舊屋進行篩選。

不過,四十多所房子,只有一個是勉強符合條件的,留作待定。

其他的房子,要麼是沒有改造的價值,要麼是改造起來太簡單,沒有難度。

甚至,還有十幾套房子,壓根就不是舊屋,而是毛坯房。

就在沈浩和省臺挑選適合改造的舊屋時。

沈家連續發生了好幾件大事。

‘離家出走’的老頭好老太太回來了。

而且,是由一輛奧迪送回來的,送完老頭老太太,奧迪車也沒開走,就停在沈家大門外。

一開始,村民們還以為老頭和老太太終於從沈浩那裡拿到好處了呢!

但很快,他們就從老太太口中瞭解了真相。

原來,老太太繼承了妹妹的大筆遺產,據說,高達上千萬。

在老太太口中,是妹妹顧念姐妹之情,自知命不長久後,主動叫她們過去的。

實際上,那天,老頭和老太太去了縣裡後。

老頭的意思是找個便宜的小旅館先住一晚,但老太太捨不得錢。

畢竟,他們的錢還得用來養老呢,得精打細算。

兩人一商量,對啊,他們還有兒媳婦呢!

於是,兩人跑到楊梅的學校,堵住了剛下班的楊梅。

楊梅沒給他們好臉色,他們也不在意,就死皮賴臉的跟著楊梅回了住處。

楊梅是個知識分子,還是老師,有著自身的休養在。

打人,還是打老人,她下不去手。

罵人,都不會帶髒字,只能暗戳戳的諷刺,可她的諷刺,對這對老頭老太太,毫無威力可言。

更讓楊梅氣氛的是,因為她是一個人住,家裡就一張床。

老頭、老太太兩人直接把她的床給霸佔了。

她住的又是個40平的小戶型房子,除了臥室就是廚房、衛生間,別說睡沙發了,就連打地鋪都沒地方打。

她一氣之下,就回了父母家。

等她隔了三天回來,發現自己放在家裡的幾百塊錢現金,還有幾件首飾都不見了。

還有她買了沒怎麼穿的幾套衣服、鞋子,也被打包走了。

床墊、被褥、床單、枕頭,也被打包走了。

更可氣的是,冰箱被一掃而空,肉、蔬菜、牛奶、雞蛋都被打包。

廚房用具也幾乎沒剩下,只有兩個沒刷的碗,一個沒刷的盤子,以及兩雙筷子,在洗手盆裡丟著。

醬油、醋、味精等調味料都沒給留下。

就連半壇鹹菜,都被連罈子一起給搬走了。

楊梅為了防止老頭、老太太繼續耍無賴,佔著她的住處不走,特意把房東一起叫了過來。

房東進來一看,就好奇的問:“楊梅,這房子你不住了怎麼不提前跟我說一聲,這都把家搬完了。”

楊梅哭笑不得跟房東說:“房東,我沒想不住,我這是遭了賊。”

房東被震驚到了,“遭賊?就是遇到土匪,也不能搬得這麼幹淨吧?”

楊梅可謂是欲哭無淚。

這些東西,全部加起來,可要七八千塊,她半年工資就這麼沒了。

還得賠人家房東一個好幾百塊的彈簧床墊,這是租房的時候房子裡的東西。

報警後,警方只是錄了個筆錄,就讓她回家等訊息。

顯然,警察不想管楊梅的‘家務事’。

楊梅只能自認倒黴。

回到家,楊梅打算先打掃一下衛生,再置辦一些東西,倒黴歸倒黴,日子總得繼續過啊!

可就在打掃房間的時候,他一手捏著鼻子,用手指甲夾著老太太仍在這裡的一條破褲子,打算扔出門外的時候,從褲子裡掉出兩個紅本本。

楊梅好奇的撿起來一看,竟然是兩本存摺,存摺下面還書寫著密碼。

如果這存摺是她在路上撿的,以她的性格,絕對會盡量尋找施主,把錢還給對方。

可這錢竟然是老太太落在這裡的,那就別怪她不客氣了。

想到結婚之後的種種,她對沈家人的恨意,豈止是一點半點?

沈文賭博輸錢,那也就算了,只怪自己識人不明。

可是,沈家人一腳將她的孩子踹掉,險些沒救過來。

她想離婚,沈家人竟然還要逼著她把彩禮還回去。

哪怕彩禮錢有一分錢是被她花了,她也就認了,可彩禮是被沈文賭博給輸掉的。

這次,還跑過來把她家都給搬空了,簡直欺人太甚。

她先是把自己包裹的嚴嚴實實,確定不會在監控中被認出來。

然後來到銀行,用了三天時間,將兩本存摺裡的錢,都給取了出來。

她是當老師的,心思縝密,這錢取出來之後,她就沒有再存到自家人的卡里。

也沒把這件事跟家裡人說,唯一告訴的就是跟她關係最好的嫂子,讓嫂子幫她把這筆錢給藏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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